『被告:綴歌.馬份,於1997年7月16日涉嫌殺害鄧不利多後參與佛地魔叛亂。
兩罪經本院裁判後定讞,前者成立殺人罪處17年以上有期徒刑
、後者成立叛亂罪經本院刑庭會議後認定,綴歌馬份於佛地魔叛亂末期戴罪立功,
且真心悔過有教化之可能,故取消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前後二者各為一行為故兩罪併罰,綴歌馬份執行刑為無期徒刑。』
庭長說完便起身離開,身旁的法官及台下的旁聽的群眾接連離去。
被告席上的綴歌聽完宣判後沒有反應任由法警拉走。
她曾無助的看向旁聽席的哈利,然而哈利彷彿沒意識到般看著綴歌。
那空洞且帶絲仇恨的眼神似乎在控訴綴歌的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