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是想做 Poisson 近似,但有人以為是真的要抽無限多次。
僅以這一句回應原文。
我覺得 Q.E.D. 有一回說得很好。
那篇雖然有很大一部份都在諷刺銀行的愚蠢,
但是最後藉由投資顧問說的:
機率性事件無論如何都受大數法則操控,
想要參與卻不想被大數法則送往非洲,
抽的次數只能愈少愈好。
然後不管是賠是賺,都到此為止。
這樣至少對自己來說,大數法則不適用。
而現實的賭場基本上就是靠大數法則賺錢。
賭愈久,賠愈多。
賭到天光,只能是錢光人也光。
而賭客偶爾贏贏,對賭場來說都是小事,
因為只要賭客夠多,賭場賺錢的機率就非常接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