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mz0723 (IMZ)
2020-06-03 22:26:23※ 引述《Victor70412 (挖挖鼻子沒事幹)》之銘言:
: http://bbs.nga.cn/read.php?tid=22027062&rand=148
: 等待FC,大概內容是
: 1.製作、繪製有關ㄌㄌ跟正太有關之成人動畫漫畫及遊戲者處以五年以上最高無期徒刑
: 2.販賣、公布、散步、展示其相關作品者處以五年徒刑
: 3.購買或者觀看的人,處以一年徒刑
: 韓國是不是直接掰了啊?
直接搬原法律條文來好了,轉自韓國國家法律信息中心
https://reurl.cc/exaqKW
(因為原網址有韓文,PTT上打不了,所以用縮網址)
如果chrome瀏覽器點進去之後可以直接按右鍵→翻譯中文
基本上法條的翻譯其實很好懂,不會像日常文字翻得那麼詭異。
可以看到最新修訂就是昨天,6月2日
第一條載明:“兒童和青少年”是指未滿(mi man)19歲的人。
跟這次有關的主要就是第十一、十二條、十七條,我直接把機翻貼上來: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0-06-03 22:27:00謝謝翻譯
作者: jacky5859 ( ) 2020-06-03 22:28:00
看起來比較像是三次元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20-06-03 22:30:00看到韓文本就檢舉
欸不是 之前台灣立委修法不是一堆人說針對三次元後就會越管越寬到二次元這
作者: DON3000 (><b) 2020-06-03 22:35:00
如果是三次元 合理
作者: xo45527788 2020-06-03 22:38:00
第十二條跟ACG有些關係吧
作者: koiiro 2020-06-03 22:38:00
推
作者:
nanachi (娜娜奇)
2020-06-03 22:43:00為韓國ACG難過
作者:
jimmylily (jimmylily)
2020-06-03 23:05:00國家被護家盟治理就會變這樣,臺灣要以此為戒
台灣先前那個修法的最大問題是存在判例,真的修下去的話,之後被擴大解釋的機率會更高。
作者:
windling (嗚啦森林的女巫)
2020-06-04 01:02:00韓國的未滿19歲意指我們的18歲如果是ACG可能就是看設定了吧 沒有設定大概就是法官心證
有提到創作嗎?從文字看都是提到剝削真人等等的但是畢竟國情不同+翻譯過 我是看不出跟虛擬的關係如果是要管真人不覺得這罰則重 但是能管到虛擬就怕了
可是我知道的繪師全都刪光光了 甚至直接把P網爆破QQ
問題就是看不出範圍啊,那範圍就隨他解釋了,他說包含就包含
這種東西就是因為有模糊空間才可怕,因為就隨便你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