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世] 小學生儲值手遊16萬,遊戲公司拒退款

作者: ohmylove347 (米特巴爾)   2020-05-23 20:18:07
來個法律小知識補充一下
來看一下台灣的民法
第77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第79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所以限制行為能力7~20的消費行為
如果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那照理說法理上穩贏
我是覺得這法律立的蠻好的
至於中國有沒有這種相關法律我就不知道了
不過在台灣不用太擔心
作者: mikemai0080 (mike)   2020-05-23 20:19:00
先不說有沒有這條,你確定人家能霸氣拒絕會沒後台嗎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0-05-23 20:19:00
所以這個立約範圍到底包含到哪?小孩去超商買1000元點數也能撤回嗎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20-05-23 20:23:00
1000元還能說是日常所需啊...16萬怎樣都不會當成是吧
作者: fman (fman)   2020-05-23 20:24:00
在中國那種人治的地方不好說,台灣就是有這條保護啊,管他後台多大,照規矩走告上法院該判的自然會判給你,老實說就算有後台也不會因為這些小錢出動啦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0-05-23 20:24:00
不都是點數嗎?難道搶匪搶1000元就不用罰?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20-05-23 20:29:00
買東西是合理行為跟搶怎麼會一樣
作者: fmatt (馬宅)   2020-05-23 20:29:00
手機消費,遊戲公司可以要求對方提出是小朋友儲值的證據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20-05-23 20:30:00
台灣都會退啦,沒有公司會想要為了這點小錢鬧上新聞而且台灣通常你跟蘋果估狗說小朋友亂刷他就給你退了會不能退通常是退太多次,他們覺得有人在唬爛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20-05-23 20:33:00
超商買點數 以前不就有過新聞了?
作者: hk410050 (A柏)   2020-05-23 20:37:00
你搞錯重點了 看新聞內文是說遊戲公司認定不是小孩充值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0-05-23 20:41:00
所以這條其實嘈點很多啊喝飲料吃甜食和買點數玩遊戲都能算去娛樂而非日常生活之必須 這個日常生活之必須很模糊而不模糊也不行 硬性規定會有其他麻煩
作者: linzero (【林】)   2020-05-23 20:44:00
而且每個家庭經濟情況也不一樣,不彈性不行
作者: kckckckc (KC)   2020-05-23 20:56:00
感覺要看時間 今天儲明天申請要退還算合理吧
作者: REDF (RED)   2020-05-23 21:35:00
之前我跟認識的法律界認識聊過他也說這個相當霸王條款
作者: iampig951753 (姆沙咪豬)   2020-05-23 21:36:00
中國有法律嗎
作者: EvilCerberus (想聽樹懶叫)   2020-05-23 22:44:00
中國民法體系一樣是德國民法,除非當初漏抄這條。
作者: tenfarms (The One)   2020-05-23 23:23:00
中國的問題不是沒有法律 是法律不為韭菜服務
作者: hangten777 (☆小綠豆☆)   2020-05-23 23:24:00
日常生活之所需就是要父母能預料的 例如每天給你100元給你每天吃飯喝飲料買文具,在這100元內就算但小孩如果連續好幾天不吃飯,存下來買大額的東西這就不是父母能預料,就不能算日常生活之所需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20-05-24 07:54:00
可是要證明是小孩背著父母刷的會不會太難?畢竟「同意」的訊號是從母親的手機發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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