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127 (毛蘿蔔)
2020-05-16 07:07:59翻了一下大多數都是在優生學跟近親繁衍缺點在爭論,
但如果爭論這個就會落入高度遺傳缺陷產物的人能不能生育小孩的命題;
比如侏儒、天生畸形跟各種疾病。
這時候就會跟自由人權混在一起講,論述會變得很複雜又很模糊。
一個我覺得比較合理的觀點是;
近親交配"大多數"會違反人類自由意志。
先討論大多數發生亂倫的情境,
1.雙方知道對方是近親(排除比如極少數失聯父女O在一起的本本範例)
2.也互相相處生活過
3.彼此有法律上與實質上的義務關係
這些都符合的話,那麼在這對之間就會有一部分的意志是不自由的。
最簡單的是父母有培育子女的義務責任,他們被強迫照顧子女到具有自主能力,
一般子女則被強迫在父母的權力掌握下生活一段時間。
兄弟姊妹則是被強迫生活在極近距離中。
雖然這是家人互相扶持與負責的基本倫理道德,
但講得難聽一點就是即使你不願意(或者來不及不願意)也幾乎大多數人都會做的事情。
最常見的父女近親交配,通常會被譴責的是父親在很長時間內,
都對女兒擁有較高的權力壓制,那麼父親挾著這個權力壓制去對自己保護的人行交配之事
那麼女兒的自由意志就受到侵害(或者是自由意志無法被發揮)
有比較爭議的例子大概就是白兔糖,為什麼有一部分男性無法接受,
也就是凜本身因為小時候喪(養)父的創傷,大吉並沒有治好她,
先說這不是苛責大吉,但的確無意間她沒有察覺她的自由意志的形成被侷限,
所以在初始依賴的對象上受挫,就出現回頭尋求類似父親的男人的心理問題。
然後社會版上更惡意的就是父親在女兒不知人事的時候刻意引導的案例。
母子的意志壓迫就是一般男性對人生第一個無私奉獻的女性的依賴轉成迷戀、
兄弟姊妹則是會對極近生活距離中第一個探索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