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法律是保障網遊言論自由嗎?

作者: luckysummer (Luke)   2020-04-05 09:13:11
憲法第十一條就有明確規定人民有言論自由
言論只要不污衊侮辱他人、不影響國家安全應該都可以吧
一堆中國遊戲開設台服怎麼好像都一堆字不能打
有的遊戲在台服也一堆簡體字
台灣沒有適當的法律規範嗎?
手遊進來台灣本來就要符合台灣民情
要不然就別在台開服
還是這必須要懇請立委立法?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9-04-05 09:13:00
然後遊戲就直接消失了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20-04-05 09:14:00
你要叫中國人遵守台灣法律?
作者: zero549893 (小寶)   2020-04-05 09:15:00
這倒是可以討論 代理進來就該保障言論自由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20-04-05 09:15:00
他們連自己的法律和黨牴觸都不用遵守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16:00
這個有點複雜。比如考慮一個情況,就是某個私人的社團,他們因為你講了些他們不喜歡的話,他們把你除名。這種情況法律該去介入嗎?這類自由限制的事情幾乎不可避免都會扯到比例原則但以現在的情況來說,你完全找得到遊戲是滿足言論自由的現階段去介入反而容易出現違反比例的問題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20-04-05 09:19:00
跟台灣法律沒關係 中國遊戲就是聽中國的 誰管你們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20-04-05 09:19:00
黨即法律極權國家不就是那樣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19:00
劍三OLG是對岸自己決定中止合約的吧?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0-04-05 09:20:00
你ptt版規都無法言論自由了 還妄想支那代理遊戲喔
作者: P2 (P2)   2020-04-05 09:21:00
想來臺灣賺錢 就要遵守臺灣的法律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20-04-05 09:22:00
國歌都被ban 的奇妙國度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20-04-05 09:23:00
這要參考法律應該是關於某社團法人內的自我約束規定至於懲處也不能違背"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0-04-05 09:25:00
我在這裡都沒有言論自由了 關鍵字出來就是水桶三十天 給你參考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26:00
ok 我同意我在比例原則那邊的敘述是有問題的
作者: aclahm (aclahm)   2020-04-05 09:26:00
如果有課金然後帳號被ban的話就可以告吧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0-04-05 09:27:00
中共憲法 第二章權利 第三十五條以下到四十條左右保障公民的自由 嗯哼....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28:00
我會提到比例原則主要是考慮到,一夥人總有選擇自己想跟什麼樣的人交流的自由吧?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20-04-05 09:28:00
這類問題大概又要牽扯到使用者條款
作者: j1300000 (JSL)   2020-04-05 09:29:00
像電影一樣,一年只開放代理10個中國遊戲,太多就抽籤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20-04-05 09:29:00
使用者條款一樣不能違背憲法的...
作者: abc12812   2020-04-05 09:30:00
不爽可以不要玩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20-04-05 09:30:00
等等...我是說遊戲上的使用者條款= =別扯到其他~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20-04-05 09:30:00
先不管自由尺度 立委有沒有在上班 真的這樣搞結果就是中資遊戲不來 因為發生今天這種狀況他們沒辦法滅火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20-04-05 09:31:00
想去中國賺錢 就要遵守小粉紅的G點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20-04-05 09:32:00
不過這大概是很多人的願望吧 想要的人去煩立委囉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04-05 09:32:00
拔掉文字獄然後中國手遊大落跑XD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32:00
中國手遊要走就走啊 日系手遊還有一堆呢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33:00
不准出現中國台灣這個爭議很小吧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04-05 09:34:00
同樣都是中國廠商不可能做到的事,結果你也看到了他們會選擇放棄這個市場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20-04-05 09:34:00
不准出現中國台灣沒爭議阿 你也看到效果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34:00
沒問題啊XD 不就只是換韓廠或日廠來賺而已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20-04-05 09:34:00
不能違背憲法沒錯 重點是牽到使用者條款 後續的討論過去就很多了
作者: Feishawn (亞魚兒)   2020-04-05 09:35:00
看看表特板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0-04-05 09:36:00
中國手遊出走也不會影響到很多吧 要玩的還是可以去玩中國服
作者: kerkyky (kyky)   2020-04-05 09:36:00
遊戲條款是民事 除非有無效情況否則契約自由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20-04-05 09:39:00
印象不少遊戲有規定不能打歧視之類字眼 只是中國遊戲範圍更大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0-04-05 09:39:00
重點還是玩家要有共識 不然你看之前碧藍獨角獸五大訴求那次一堆低能在板上發文罵在推特臉書貼圖的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20-04-05 09:40:00
遊戲又不是生活必需品,這本就是不爽別玩,頂多告消保全額退費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0-04-05 09:40:00
什麼我只是想好好玩個遊戲 政治龜政治 不要挑釁之類的
作者: gfabbh (David)   2020-04-05 09:40:00
這是對於憲法言論自由的誤解,憲法只約束公部門,所以公部門不能在沒有法規範的情形,限制言論。但是私人之間,完全就看雙方的合約安排,如果說合約中,有一方管束言論的條款,要管也是可以的,也就是不想被管,就不要玩
作者: Fice (Fice)   2020-04-05 09:41:00
PTT一堆板的板皇都無視法律了,還要玩家去走法律程序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20-04-05 09:42:00
我看這個版共識已經有了阿 還在玩的根本過街老鼠不敢出聲了 接下來可以開始聯署找立委了 加油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20-04-05 09:44:00
會為了這種糞game拋棄尊嚴的本來就活該被當過街老鼠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44:00
我是覺得MMORPG搞到限制言論 實在也沒啥好玩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45:00
照道理來說應該會被自然淘汰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20-04-05 09:45:00
要就尊重我們的法律跟言論自由,就像他們要求我們做的一樣
作者: hayate65536   2020-04-05 09:47:00
中資不來就不來阿,明明一堆遊戲可以選擇為什麼偏要選中國糞game?尊嚴跟自由都不要了,玩個遊戲可以玩成這樣真的很可悲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20-04-05 09:53:00
中國遊戲又沒多神,中國做個曠野之息還是巫師三等級的遊戲我還能喊真香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54:00
1. 我覺得要贏立跟給言論自由是兩件事情2. 照理來說,你不給言論自由,對營利是負面的就這兩點來說我覺得要法律直接去干涉不是那麼理所當然
作者: s0930194 (航海之家)   2020-04-05 09:55:00
你擁有不玩的自由阿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20-04-05 09:56:00
我是覺得有巫師就真香這種話不要講比較好啦 聽起來像是目前的中國製遊戲不足以讓你屈服而已
作者: s0930194 (航海之家)   2020-04-05 09:56:00
這就像店家可以選擇不賣商品給顧客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20-04-05 09:57:00
這種話講出來底氣就不足了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20-04-05 09:57:00
人家想玩中國遊戲還日本的你管的著?你看現今一狗票對岸手游就知道全台灣真香一大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20-04-05 09:57:00
中國也做不出巫師三啦,直接買波蘭蠢驢對他們來說可能比較快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20-04-05 09:57:00
私法自治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09:57:00
店家選擇不做顧客生意那個也是有規範啦 不然歧視怎麼辦XD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20-04-05 09:58:00
言論自由是限制國家
作者: yuizero (14)   2020-04-05 09:59:00
憲法保障你言論自由沒錯啊 然後你在遊戲中說錯話 跟據條款或是原廠ban你也沒錯啊 你的"人"又沒被約束或是受到侵害 你只是"無法玩遊戲"而已 生活沒受影響啊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20-04-05 09:59:00
做不出巫師也沒差啊,能賺錢就好XD遊戲是要盈利的誰跟你強調品質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20-04-05 09:59:00
arrenwu 什麼規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20-04-05 09:59:00
連NS國行到現在都只能玩三個遊戲的國家,跟我說要做巫師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10:00:00
就好像你不能因為顧客是黑人就不賣他東西啊
作者: gangar (尷尬☆風潮)   2020-04-05 10:00:00
使用者條款是契約,除非違反公序良俗上了法庭,然後一路往上救濟到大法官那裡去討論,不然很難直接討論遊戲商行為吧。而且憲法要求的是政府保證言論自由,是要政府不能濫用權力。你跟代理商產生了「代理商可以權力迫使你就範」的關係了嗎?禁止敏感詞算是脅迫嗎?雖然直接看法條好像可以直接得出「大家都有義務保障言論自由」,但是實際上不是這麼運作的……我本科學渣,叫樓下律師學長回答吧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20-04-05 10:00:00
基本權第三人效力
作者: amsmsk (449)   2020-04-05 10:02:00
照你這樣講ptt就不能刪文拉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20-04-05 10:12:00
ptt有板規阿 有爭議可以申訴 太誇張的板友自己還會搞爆破
作者: amsmsk (449)   2020-04-05 10:13:00
他折腰講版規除了保障你不能人生攻擊外 就不能桶你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10:14:00
你怎麼定義是不是社團性質啊?至少我看起來,你像在干涉別人經營一個像同好會的東西你去限制他人干涉方針 這個就是縮限別人的自由 要有理由難道他一個團體沒有選擇他要接納什麼樣的人的自由嗎?
作者: Kaken (← 看到他請催稿)   2020-04-05 10:21:00
總之等原神出了我們再來看看(?
作者: shiena (亞薩爾)   2020-04-05 10:22:00
到底誰法學素養不佳,憲法就是在規範國家跟人民之間的關係,私人跟私人之間是私法自治,想在私人間討論憲法權利拜託讀一下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好嗎。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0-04-05 10:31:00
Ptt都沒有了 還網遊...
作者: abc12812   2020-04-05 10:33:00
笑死 你有玩遊戲的義務媽? 還限制哩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20-04-05 10:34:00
記得其他OLG有幾個申訴成功拿回帳號~不過限台灣= =扯到中國唷.恩!~你要有錢有閒,這裡有一批律師很便宜?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0-04-05 10:37:00
以這個標準,沒有聊天室、只能用表情符號的遊戲是不是都是限制言論自由R遊戲不是公開平台,如果是政府經營(或是提供政府經費)的遊戲有審查言論,比較有可能能告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20-04-05 10:40:00
推62樓,這種大概就是走民事契約,如果有約定他們有權篩選言論,在契約自由私法自治下,很大可能就只能照他們的模式走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0-04-05 10:45:00
目前看起來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要政府強制遊戲業者的定型化契約一定要記載「不能審查言論」之類的內容民主自由國家不代表不能干涉契約自由,我們有的是又合法又可以讓對岸難看的方法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20-04-05 10:47:00
走刑311之4 不過很難,光你要檢察官去弄?= =$$準備好~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0-04-05 10:47:00
但不是直接拿憲法來用就是了....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20-04-05 10:48:00
要看算不算私法自治領域 違背公序良俗或者法律還是有干預可能 這個要看判例或者聯席會議之類的憲法只有一條能直接用吧?
作者: charles226 (查爾斯)   2020-04-05 10:51:00
基本權第三人效力==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20-04-05 10:51:00
你們繼續吧~現在放假我不想當工作!其實拿回帳號OK的~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20-04-05 10:52:00
民主國家當然能干涉除了拘留以外的自由 但是必須符合憲法層級的法律原則跟中央民意機關立法 明確而可得預見的授權後 才可以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20-04-05 10:52:00
黨保障你的言論自由,但不保障你言論自由後的自由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20-04-05 10:52:00
有前例在~無聊可以去看,我還是去放空看小書痴~還沒看
作者: s8510785107 (赴京趕考)   2020-04-05 11:00:00
要符合中國的法,蔣幫勢力自己自嗨的沒法律效力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0-04-05 11:03:00
https://reurl.cc/ZOA10g但我覺得要依此請求「不審查某些發言的侵害防止請求」很困難就是了
作者: leolin2 (leolinleo)   2020-04-05 11:14:00
憲法基本權不能直接用在私人間的關係,頂多只能去追究廠商契約或侵權吧
作者: wicer (不及寒江兩日潮)   2020-04-05 11:21:00
這是有根本性的問題 中國現在就是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它就會把它們的價值觀全部要台灣吞下去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0-04-05 11:22:00
你想用制度性保障做些什麼嗎?
作者: wicer (不及寒江兩日潮)   2020-04-05 11:24:00
真的要鬧大的話就是未來中資遊戲全部退出台灣這件事情上台灣是資方 可以逼逼看中國反正沒遊戲玩也不會死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0-04-05 11:25:00
類似釋字684對校方提起訴訟的做法,是無法使用到私人企業對一般人提供的服務的
作者: wicer (不及寒江兩日潮)   2020-04-05 11:25:00
在台灣真的有大到那種程度的中資遊戲我看也就LOL跟傳說吧
作者: Raptors1 (正宗哥吉他)   2020-04-05 11:49:00
基本上有同意使用者條約的先輸一半
作者: KJC1004   2020-04-05 12:03:00
憲法的言論自由包含任何媒介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0-04-05 12:03:00
要去中國賺錢就要聽他們的 但是他們遊戲要來台灣賺錢怎麼就不是聽我們的了??有些人還不懂什麼叫做公平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4-05 12:05:00
所以西山居選擇不賺台灣錢了呀不知道哪天在中國賺錢的台廠也選擇全面退出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0-04-05 13:07:00
看C洽學法律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20-04-05 13:10:00
感謝這串,補了不少法律知識XD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20-04-05 13:31:00
認真說 憲法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20-04-05 13:59:00
活動文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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