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 板務連署 - 自刪免責/累犯計算修訂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3-16 08:34:21
本申請原案已獲得板主群同意後發佈
各位使用者日安
相信有看過水桶公告的,不時會質疑某位累犯同一項規定的使用者為何得以逃避受到更長
時間的水桶(禁言)吧?
又或者,某位使用者因為屢次在板主通知到案答辯前或板主判定前自行刪文或修改發言(
尤其是引戰亂板等類別的檢舉)、結果以無違規結案,而感覺到該結果實在荒謬?
現在本人已經發起板務文,確認各位是否認同要修訂板規,以限縮權力
目前正在 C_ChatBM 看板連署中,詳細內容可前往該板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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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UPZDOCM (C_ChatBM) [ptt.cc] [板務] 自刪免責、累犯計算重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83756120.A.31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3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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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路徑:卡漫夢工廠 > C_Genre > C_ChatBM
截止日期為03月23日晚上
在此懇請各位協助附議該文,謝謝!
作者: zxcasd848 (墨竹)   2020-03-16 08:55:00
耶 可是如果是不小心違規 趕緊修正或刪除的要怎麼辦呢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3-16 08:58:00
主要希望是限制使用次數,如果只是一兩次這麼做就還好,但若使用太多次,恐怕會引來反感
作者: sunine6488 (chenlin)   2020-03-16 08:59:00
不太支持 我有時候也會不小心發錯版或是重複發兩次(手機LAG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03-16 09:04:00
不支持啊 常常發文的是真的滿容易會不小心違規的板主又不是說一拖會拖個三天,如果已經在短時間內修正文章內容 實在想不出有啥必要去處理如果是來亂板的,這被檢舉之後板主群也會討論
作者: seaEPC (沒看見,我沒看見 >_<)   2020-03-16 09:09:00
手機/APP問題你應該去換程式,而不是拿來當犯錯的藉口
作者: zxcasd848 (墨竹)   2020-03-16 09:09:00
反對 訂個修改次數限制讓人很不愉快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20-03-16 09:10:00
西洽現行板規在違規過後不管過了十年二十年後,甚至是大學生變阿公阿嬤了再犯都要被當累犯計算,因此我認為不應該為了少數故意利用刪文免責的人去限制正常使用者的權益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3-16 09:12:00
所以目前有在規劃,是否每年都歸零重算使用次數我看跟著群組規走的選項,應該是不樂見的情況之一而這個「一定次數」目前還沒定案,需要繼續討論看
作者: ejsizmmy (pigChu)   2020-03-16 09:17:00
反對,不要增加版務工作......很多版早就都忙不過來,申請新帳也關閉就是因為版務太繁重如果你們想搞這套,不如先去思考防治楊蕙如這種假帳魔王的措施有多餘的時間精力算修文次數,不如把這些能力去用在更有意義的地方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0-03-16 09:22:00
的確會有人用這招惡意釣魚然後裝傻還多是慣犯但是真的這樣搞下去真的是給人家加工作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20-03-16 09:35:00
不支持
作者: NinJa (fine~)   2020-03-16 09:38:00
我曾經在diablo板 因為刪除的文章標題沒有d3詞綴被水桶 只有無言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20-03-16 10:49:00
自刪免責我不支持,那個只會讓人鑽漏洞而已。發文前詳閱公開說明書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而且如果不小心開車,只要在海巡前沒被看到,且沒被備份檢舉,不然大多都是修掉後就沒事。但有些亂版鬧版的擺明來亂的,讓他整天自刪無責就飽了
作者: bomda (蹦大)   2020-03-16 11:13:00
不啊
作者: whitecygnus (於是)   2020-03-16 11:24:00
要追究就不能分罰則一律得追究再判 的確有點多事...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3-16 11:40:00
To lanjack: 那個其實是板規目前記載的事,而我也有想是否要完全刪掉該條,不管有無自刪都要追究不過前提還是,要能將該板務文移來這邊討論才能談下去限縮一事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20-03-16 12:08:00
沒啥意見
作者: ejsizmmy (pigChu)   2020-03-16 12:08:00
自刪無責就還好阿,刪了以後人家又看不到而且版務根本不需要管,現在你要搞限制次數,不就要花額外精力去記錄跟查找人家刪了什麼?看到違規的文章你本來就有全力檢舉備份,你自己沒有備份檢舉,還要求人家版務自己去挖去記錄?那這樣是不是乾脆直接設個過濾器或是丟個機器人,跟對岸一樣直接有違規的字詞直接「屏蔽」就對了?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3-16 12:12:00
是否屏蔽特定關鍵詞這回事,這事還請去詢問板主群,我個人對判定標準不甚清楚
作者: ejsizmmy (pigChu)   2020-03-16 12:15:00
那就討論呀~這種要搞追訴跟記錄的議題都丟出來了,不是屏蔽或是直接ban比較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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