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w: [板務] 試辦4-13放寬判定標準

作者: posen2012 (posen)   2020-02-17 11:07:31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本案超過50名使用者連署,移轉至C_Chat討論
: 板務討論規則如下 違反規定者 處罰水桶30天
: 1.每人限回一篇 並直接以此標題回文 不得更改標題
: 2.可以按大寫E 修改內文 禁止自刪後重發
: 3.僅限於討論試辦4-13放寬判定標準切勿離題
: 4.討論請對事不對人 保持理性 謹慎言詞
: 5.此意見發表為預計開放7天 屆時會公告禁回
: ※ [本文轉錄自 C_ChatBM 看板 #1UBjglKK ]
: 作者: vbnmju (月島秀哥) 看板: C_ChatBM
: 標題: [版務] 試辦4-13放寬判定標準
: 時間: Mon Jan 27 20:42:21 2020
: 目前現行的4-13為討論本板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違規
: 前面有人提案母板常態性開放板務
: 但我自己認為這樣會讓BM板板務功能廢置化
: 且一次權限開太大也會讓母板管理更加困難
: 所以我認為可考慮先將4-13改為本板看板事務者違規 移除看板風氣者違規
: 因為我認為不能提到看板的任何事物不合理
: 作為民主的看板必須能適當地反映出民意
: (另外現行4-13沒有規範推文的部分 顯然是個漏洞)
: 所以希望看板可以不要太像在戒嚴的
: 希望能討論看板「風氣」的洽民
: 請附議
: 就醬子
雖然已經7天惹 但是還沒說禁回
就表達一下個人觀點
我對這個板務文的理解是:
在發文和回文中加入可以嘲諷板主決策而不會被水桶的機制
我覺得這是很負面的
甚至可以說這就是一個鬧板條款
一來跟4-1有所抵觸 (板主的行為跟ACG有關?)
二來即便不抵觸4-1 (嘲諷,但文章有acg點)但是會演變成偷渡文之亂
等於是開了窗給鬧板仔姿意妄為
我覺得要討論板風不是不行 去洽妹啊
什麼看板就討論什麼主題
大家都成年人了 應該不會連看板都不會找吧?
每個看板都有每個看板的業務內容
來C洽就乖乖討論ACG就好
懂?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20-02-17 11:08:00
不懂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0-02-17 11:13:00
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20-02-17 11:13:00
我不想懂你的簽名檔
作者: iamnotfatest (白日夢)   2020-02-17 11:27:00
可是事實上會認真去bm版的人超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