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抄襲前只要對電子遊戲界有點基本認知的都知道:任天堂是這個業界的神。
什麼叫神?就是從最早1985的馬利歐到近年的荒野之息,任天堂每個世代都會有像這
樣成為全世界遊戲學校與設計師學習對象的遊戲。
於是不管在美術風格以及遊戲模式上,學習任天堂的遊戲到處都是,多不勝數。如果
連這點小事都要去告的話,任天堂即使有宇宙最強法務部也告不過來。你說白貓?白
貓那是可樂普自己找死要去申請專利才會踩到雷變專利戰好嗎?
其實從某些方面來講我還蠻佩服原神的,你以為全世界都沒有人想學習曠野之息嗎?
是不敢啊,這種不敢不是在法律層面的不敢,而是珠玉在前的不敢。因為作出來肯定
會被和曠野之息全面比較,所以大多都是零碎的借些小地方,像是星戰舊共和國的某
些原力使用方式。
原神從一公佈之後的紛紛擾擾其實也差不多能定性了,事實就是任天堂本社並不認為
目前的原神有學習到抄襲的程度,那支持者們在旁邊喊燒也沒有任何意義。
這個業界終究還是得靠作品說話,到底最後原神是畫虎不成反類犬,還是站在巨人的
肩膀上走出了另一條屬於自己的道路,就等上市的作品來說明吧。
補充:
最近有不少媒體和文章都會拿原神和曠野之息對線。拜託,一個MMO一個單機RPG,兩
個遊戲性質差這麼多,如果原神蠢到會全抄的話爆死是必定的下場。有些文章甚至把
原神寫成曠野之息的挑戰者,這不是蠢到分不清這兩個遊戲的差別,就是壞到當標題
黨引戰吸流量,除此之外沒有能解釋這迷惑行為的說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