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規則可以設定以下
1、名字被寫在復活筆記本裡的人會從死去的樣子復活。
2、自己腦中必須要記得對方的長相,否則即使寫上名字也不會有效果。因此,所有同名
同姓的人並不會全部復活。
3、寫完名字之後,在人間界時間單位40秒鐘之內繼續寫上原因的話,該人就會以這原因復活。
4、沒有寫上原因的人, 將一律原地復活。
5、寫完原因之後,有6分40秒的時間,可以記述更詳細的復活過程。
6、復活的人僅限於肉體還在之下可以使用,若火化成骨灰或是被分屍無法使用。
7、這本筆記本從它掉落到人間界地面的那一刻起,它就是人間界的東西。
8、使用過這本筆記本的人,不會上天堂也不會下地獄。
9、從筆記本撕下一頁或一小片紙張,也都適用於所有筆記本的效果。
10、只要能在筆記本寫成文字,任何書寫道具皆可使用。就算用化妝品或血液亦可。
11、筆記本持有者以外的人類,假如把認識面孔的姓名寫入筆記本,也具有與持有者
相同的效果。
12、復活筆記本的效果對死去超過7天的人無效
13、復活對象為死亡筆記本的死亡者無效
14、復活筆記本無法被死亡筆記本的持有者殺死
如果是這樣子設定呢?
L是不是會直接去找復活筆記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