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行為水桶變更判決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9-09-21 2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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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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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判決代碼】#1TC80Et1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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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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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事 人】tupolevtu160
【處 置】改判水桶44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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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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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當時判決的板主群討論,認為其永久水桶引用之板規3-6-1。
有解釋上的瑕疵。
#1TC7MOHP (C_ChatBM)
回顧當初的違規項目,正確的計算水桶天數應該如下
總共違反 4-4 1次 7天
4-5 10次 7*10 = 70天
4-11 10次 7*10 = 70天
4-7 10次 30*10 = 300天
總共447天才對。
目前已討論修改3-6以及很久以前3-7的規定
讓累犯與違規累計的板規更加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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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撰寫板主:jschenlemn
日期:2019/09/21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9-09-21 21:17:00
厲害了
作者: Koyomiiii (Koyomi)   2019-09-21 21:18:00
447天XDDD
作者: greatloser (Alfred)   2019-09-21 21:20:00
我覺得直接永桶就好了,我猜過一年多出桶進西洽還是會留一些汙染別人眼睛的留言
作者: munchlax (小卡比獸)   2019-09-21 21:21:00
這個帳號應該廢掉了啦,每一版都在亂到處被桶
作者: plzza0cats (西黑百夫長)   2019-09-21 21:22:00
駡那麼兇才400天 當初中職菇廢文360天==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9-09-21 21:23:00
這個是很多很像的ID 等等又會跑出來
作者: r901700216 (LS)   2019-09-21 21:24:00
沒跟到0.0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9-09-21 21:29:00
這隻永桶比較好 反正又不是台灣人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9-09-21 21:29:00
何不判77四十九天?
作者: tin123210 (tineye)   2019-09-21 21:30:00
這種還是永桶吧
作者: NukAnah (『 』)   2019-09-21 21:39:00
不懂,是因為依版規不能判永桶?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19-09-21 23:18:00
活該啊,嗆日本人有禮無體,結果自己什麼都沒有,可悲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9-09-22 00:06:00
安安,他是分身永桶#1Sm0yxlg (ID_Multi) 你們應該去確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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