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ybro (魔法肥宅見習生)》之銘言:
: 遊戲戰鬥爆齟齬 5男辱罵1女「臭鮑姬」 結果GG了...
: 2019-08-15 10:54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 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推出「天堂國際伺服器」線上遊戲玩家,李男等5名玩
: 家
: 與黃女為不同盟的對手,因遊戲戰鬥而產生齟齬,5男辱罵黃女「黑暗妖姬」角色「臭鮑
: 姬
: 」、「停經姬」、「更年期快到了嗎?」、「臭38」,經黃女提告,5男否認,法官不採
: 信
: ,今天依犯案情節輕重,依妨害名譽罪分別將5男判處拘役70日至30日不等。
我在想,這案子,那五個人上訴搞不好會贏,而且也許還有機會打違憲官司哩。
首先,妨礙名譽,可以適用到虛擬角色嗎?
妨礙名譽有四種:公然侮辱、誹謗、誹謗死者、及妨礙信用,其中後3個如果無法連繫到
特定個人,理應不成立(簡單說,不知道『黑暗妖姬』是誰,是要怎麼構成誹謗、妨礙信
用?)吧。
頂多可以成立的是公然侮辱罪。
先不論,虛擬角色可不可以是適用對象,說到底,公然侮辱的處罰是拘役或300元以下罰
金耶,300元以下罰金的罪刑,法官處70日到30日的拘役,有沒有搞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