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規定的話.....理論上,如果看到內褲的人感到不舒服的話、其實是算的....性騷擾
跟年
齡還是性別無太大關係的
(性攻擊也是,所以一堆本子裡女逆推男的也一樣、就是強暴可告bj4)
不過這也要是露內褲的人是故意讓人看,還有著騷擾受眾、讓對方不舒服的惡意的話吧?
就跟上司開黃腔騷擾下屬一樣。所以沒有你偷看到人家內褲還說自己被性騷擾的道理,
同樣的看到的人沒有感到噁心或不舒服也不算。
看的人說不舒服就算了吧 總不會說不舒服還要測謊吧 當
非故意的不就跟幸運色狼一樣? 不過幸運色狼真能免罪嗎?
作者: DON3000 (><b) 2019-08-07 14:07:00
通常要讓男生感到不舒服 可能是因為...
之前好像在板上聽過 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 只要受害者覺得不爽就可告你
作者: revise (小陶) 2019-08-07 14:23:00
慘的是男生往往 不贏
記得日本有癡漢冤罪 而且就算法官判無罪 男方在社會上也會死亡
作者:
ryohgi (瘋狂阿行)
2019-08-07 15:19:00光是會吸引目光就夠不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