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使用者多加注意我國保護兒少的法令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07-24 13:53:52
: → sincere77: 二次元合法,不要怕 07/24 13:16
: 推 Xpwa563704ju: 沒差,反正西恰只喜歡二次元 07/24 13:17
: 推 arrenwu: 別擔心 這跟二次元無關 07/24 13:23
很抱歉,二次元的如果旁邊有旁白說是 小學生,國中生等
一樣違反兒少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9條第1項: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性交或其他
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
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案例: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07年度上易字第45號
(有罪部分)
扣案如附表編號6 所示「正確的性教育」、編號8 所示「清 一色是童貞」
書籍(漫畫)內容,有外表稚嫩、清澀之男、女裸體、性交,及撫摸、
裸露生殖器特寫等圖畫,兼有「這就是中學女生的全裸喔」、「你是國
中生吧?可不可以陪我做愛啊?」、「請問~你還是國中生吧?你曾經
和女生發生過關係嗎?」等對白文字,有上開漫畫節錄內容影本在卷
可稽。
上面資料都查的到,別以為二次元就沒事!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19-07-24 13:59:00
大學生外出 (X
作者: killord (皇甫平)   2019-07-24 13:59:00
本作品中的人物皆為虛構 指定年齡為地球時間18歲以上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19-07-24 13:58:00
大概類似○學生○出這種東西吧
作者: emptie ([ ])   2019-07-24 13:58:00
pp有資格嘴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19-07-24 13:58:00
本本常用的小o生看起來也是out的呢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9-07-24 13:58:00
真的不要以為二次元沒事...
作者: tkglobe (nashi)   2019-07-24 13:57:00
那小○生 國○生可以嗎?
作者: jim924211 (海未推)   2019-07-24 13:57:00
接下來的伊莉亞文真的要收斂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07-24 13:56:00
當初不讓名人貼碼奶圖就鬧我鬧到現在的人要他們懂很難。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07-24 13:55:00
要跟大家宣導正確的觀念,不要哪天上法院才哭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07-24 13:54:00
真的,只是就很多人都以為沒什麼大不了的還在那邊鬧= =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9-07-24 15:55:00
mrp其實可能會看蘿本跟畫蘿本的選一個罰,那到底要罰誰呢?
作者: w40w40w40w40 (w40w40w40w40)   2019-07-24 15:49:00
那麼看高中生呢? 不也算是未成年的一部分嗎?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19-07-24 15:34:00
作者: dasuininder (硬派大叔)   2019-07-24 15:13:00
台灣司法根本笑話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7-24 15:12:00
那他媽的什麼心證 哪來的根據啊?我就不信這法官有看過報告是連結二次元跟三次元兒童色情
作者: linzero (【林】)   2019-07-24 15:01:00
有的解釋都想以外觀年齡都包含進未滿XX歲了
作者: Yunxian04 (Heart)   2019-07-24 14:51:00
SIN大,二審法院心證(在七(一)(5))認為不限自然人喔雖然我覺得莫名其妙。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19-07-24 14:43:00
這種法規根本不是在保護孩童,而是保護某些人對孩童的想像
作者: ilohoo (ilohoo)   2019-07-24 14:41:00
那二次元旁白說是千年蘿合法嗎
作者: e446582284 (ef225633)   2019-07-24 14:30:00
大家不需要戰啦,有疑慮就去檢舉,法務自然會判斷,你看我作為堂堂正正的蘿莉控,還不是活的好好的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7-24 14:28:00
https://bit.ly/2Y05fH1 https://bit.ly/2Yl00AZ這個就是一樣被警察釣魚,然後一二審都被判無罪
作者: catvvine (catvvine)   2019-07-24 14:25:00
回QIZE大,判決用的是兒少性剝削條例,不是兒少保障法原PO貼的那個沒有罰則,應該是貼錯XD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7-24 14:24:00
我還是去看一下判決書好了... 本文的判決是刑事判決,但兒少49條只有罰緩,原po可能有什麼誤解
作者: honey4617912 (h.4)   2019-07-24 14:22:00
https://i.imgur.com/zCxBX7o.png做這遊戲的台灣勇者484麻煩大惹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9-07-24 14:20:00
我是不知道這個最高法院會怎麼解釋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19-07-24 14:20:00
就亂判啊,可是法官拍拍屁股就沒事惹,玩法好爽ㄛ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7-24 14:19:00
文義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9-07-24 14:19:00
其實這個也是法官自由心證就是了按到噓抱歉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7-24 14:18:00
各位可以去看49條第1項各款要件,每一個都是為了保護現實中的未成年而設,法官沒去審酌兒少法的立法目的、保護規範目的就算了,這樣的判決真的沒超過法條的文意解釋?我很懷疑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7-24 14:16:00
節錄「嗣經警執行網路巡邏 時發現上開競價資訊,下標後向甲○○購買上開書籍,經檢閱內容後,始悉上情。」只能說警察要釣魚就真的沒輒,只能接下來看檢方會不會起訴和法官會不會判有罪,這也要看運氣
作者: mystletainn0 (我只是一碗魯肉飯)   2019-07-24 14:14:00
所以以台灣來說...伊文潔琳就沒問題惹對嗎?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7-24 14:14:00
警察網路釣魚的案例這幾年有幾件,但是不多,而且也有部分法官判無罪的,所以這到底算不算犯罪其實很難說
作者: stomachache (胃痛)   2019-07-24 14:13:00
可是我看FF什麼的 蘿莉18X同人誌還是到處賣啊 政府是都不打算管就是了?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7-24 14:12:00
認真講這是「販賣」二次元色情圖畫被警察釣魚的案例
作者: qaz80691 (qaz80691)   2019-07-24 14:11:00
好了啦蘿莉控 乖乖用沒人會管你們 跳出來當出頭鳥就別怪別人敲你
作者: a125g (期末崩潰討噓哥)   2019-07-24 14:10:00
一堆漫畫女角都不滿18歲 來個泳裝回484就掰了?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19-07-24 14:10:00
要偏激點FGO阿比的靈2靈3圖也可以被認定是兒童色情啊有沒有對大公司開刀啦種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9-07-24 14:08:00
二次元有事的話這版很多犯罪證據啊...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19-07-24 14:07:00
說看就沒事的 不能貼怎麼有東西看?哪天熊貓都不見了就不要發現犯罪率莫名增加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19-07-24 14:07:00
就是提醒各位自保,你不能控制下個法○不是也是自由心證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惡魔)   2019-07-24 14:06:00
說你危害就危害大人快鍘他
作者: GentleCE (CORN)   2019-07-24 14:05:00
今年1O歲 O學二年級之類的好像現在不少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7-24 14:05:00
這一個官司應該還在打吧?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19-07-24 14:04:00
台灣你只是看真的沒事啊,不要貼出來就好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7-24 14:04:00
那個或是跟在力、血腥、色情、猥褻、性交,而不是跟前面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19-07-24 14:04:00
反正法官這樣自由心證也不會被追究,玩法爽的咧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19-07-24 14:03:00
反正這個狗屎世界就是被SJW統治了 邏輯死去的一堆 不懂看個蘿本是哪裡傷害到人了?一點合理性都沒有
作者: jim924211 (海未推)   2019-07-24 14:03:00
話說本版不是有一個有被fbi叫去過的嗎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19-07-24 14:03:00
還是要說,自己收幾百GB不管那種都沒事,一貼到網路或其他公開的地方就自己小心點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19-07-24 14:03:00
那個或之後是說其他出版品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9-07-24 14:02:00
看了一下,一審無罪二審翻案,大家就賭三審囉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7-24 14:02:00
這個法律是保護現實中的兒童少年而設,沒侵犯到兒童少年的權利何來用此條處罰,法官看到有圖畫就判,沒去審酌當中究竟有無兒童受害,根本智障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19-07-24 14:01:00
樓上,你沒看到"或",第二段是獨立的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7-24 14:00:00
本條的要件有「利用兒童及少年」,應該是指利用現實中的兒童及少年畫裸畫之類的吧,法官根本蝦雞巴亂判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19-07-24 14:00:00
那個判決就是如果有說未滿16歲的就一樣算違法吧?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9-07-24 14:00:00
只要無法分辨出她是否成年就要看法官自由心證了
作者: tonyy801101 (tonyy801101)   2019-07-24 14:00:00
二次元的自己收好,公開就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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