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京阿尼縱火犯青葉真司確定為精神病患

作者: Jimmy030489 (jimmychen)   2019-07-19 22:32:01
看到各種法律文 Zzzzzz
這適用法條
不只台灣吵日本也吵很久
好啦世界都吵
書籍電影不少
大家不要因為這次太生氣 亂發恐怖言
平常沒在關心 這時就好好查資料
多多了解後再理性發言
一日法律專家 道德學家並不可取
這次案例基本上就是精神疾病,時間越久鑑定大概會更詳細。
只是這究竟會被歸類在精神耗弱上嗎?
這是爭議點。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19-07-19 22:35:00
我4主張人沒有自由意志der不相容論者A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9-07-19 22:35:00
個人建議可以用狼人殺的精神,由大家民主投票決定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19-07-19 22:36:00
還有第3項的原因自由行為也要貼啊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19-07-19 22:36:00
Abby你要不要乾脆支持桶中腦理論啊?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9-07-19 22:36:00
犯這種案子的精神病患蓋該不該吊死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19-07-19 22:37:00
我4不可知論者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2:37:00
讓我想到亂步奇譚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9-07-19 22:37:00
日本是每幾年就會做一次調查死刑存廢民意啦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9-07-19 22:38:00
其實問題在於法律的基礎要重新修訂與檢討了
作者: mucorn (MU)   2019-07-19 22:45:00
都買凶器汽油了還說是心神耗弱?根本就預謀還著手了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19 22:45:00
知道是精神病後可以別搶救了吧,理由已經知道了
作者: mucorn (MU)   2019-07-19 22:47:00
赤手空拳還有討論是否心神喪失,都買凶器了…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07-19 22:47:00
狼人殺投票絕對是一對平常獵奇本看多的變態先聯手把正妹送上去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9-07-19 22:48:00
我也覺得沒意義 既然精神病和這人分不開 那就是沒意義
作者: killerj466 (jasoso)   2019-07-19 22:48:00
但起碼我是覺得東亞目前要談臉問題 真的太早
作者: cuttheshit (科特落雪)   2019-07-19 22:49:00
刑法的初衷並不是懲罰,而是保護人民不被公權力侵害
作者: astrayzip   2019-07-19 22:49:00
我主張犯重罪的就抓去隔離
作者: killerj466 (jasoso)   2019-07-19 22:49:00
不行 還是要救起來 還是得釐清當下是否能辨認行為
作者: cuttheshit (科特落雪)   2019-07-19 22:50:00
也就是刑法沒提到的,政府不能無緣無故審判人民
作者: killerj466 (jasoso)   2019-07-19 22:50:00
放棄醫治這個行為得由醫生判斷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19 22:50:00
就算有病也不是一下子就到這種大屠殺等級,這是一個累積壓力的過程
作者: cuttheshit (科特落雪)   2019-07-19 22:52:00
以此出發點去思考,就能明白為什麼刑法會這樣訂
作者: hagane39   2019-07-19 22:52:00
我有時候會看韓國案件 韓國應該也有類似的法條..甚至好像是當時若是喝醉酒狀態 就可能能夠減刑之類的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19 22:52:00
立法院會就跟學術界脫節很久齁
作者: e5a1t20 (吃飯)   2019-07-19 22:53:00
「得」減輕的意思到底是什麼呢…我怎麼看每個都會減輕
作者: smena (cmeha)   2019-07-19 22:54:00
其實人民被意識清晰的人犯罪受的損失遠比意識不清者多多了,這不可能只檢討精神病患者,而是怎樣更徹底的監視所有人,這就是人民要的嗎?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19 22:54:00
就像已經會殺人的狗就必需處死,雖然很難聽,但是已經殺過人的下一次犯案他會更熟練
作者: akakbest (神劍八方)   2019-07-19 22:54:00
要判斷他當下的精神狀況的樣子 有點像是薛丁格的貓 = =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19 22:54:00
原因自由行為我們實務上不能主張
作者: astrayzip   2019-07-19 22:55:00
如果適當監視能減少犯罪率讓治安變良好我覺得大部分人都能接受吧台灣現在監視器密度不就高過一堆國家,你覺得你生活受到多少人權侵害了
作者: vwwvwvvvwvv (倉鼠的憤怒)   2019-07-19 22:57:00
如果不能把精神病患變成一般人,就不該把他當人看
作者: killerj466 (jasoso)   2019-07-19 22:57:00
只能交給專業了 日本是會判斷當下狀況的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19 22:58:00
34條人命,這絕對會讓他病情更重,可以不用考慮放他出來,給他一個痛快才是最人道的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19-07-19 22:58:00
意識清晰那個是比例還是總量? 總量當然是常人比較多
作者: stinger5009 (歪歪歪)   2019-07-19 22:59:00
結論還是精神病患及家屬一律撲殺 根除劣等基因最穩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9-07-19 23:00:00
除非要向中共那種監視方式才有用啦 到時候一堆人喊獨裁
作者: constancy (康斯坦c)   2019-07-19 23:01:00
那不就是納粹優生學zzz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9-07-19 23:01:00
喝醉酒不行,是你自己選擇要喝醉的,精神病是可以選擇逆?被灌酒可能可以啦...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19-07-19 23:01:00
我4覺得啦 太早破題了 然後大家太討厭納粹了應該要釣一串才說這之前用過了 效果很讚 他們問用在哪才破題
作者: constancy (康斯坦c)   2019-07-19 23:04:00
樓上別這樣 我看很多人都沒意識到他們缺乏常識(笑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07-19 23:06:00
有些人會說精神病患也是自己選擇不就醫,但沒病識感本身其實也算疾病的一部分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19 23:08:00
講真的沒病適感完全可以當作故意犯罪
作者: constancy (康斯坦c)   2019-07-19 23:11:00
樓上到底知不知道病識感的定義是什麼......
作者: hatty1376 (ㄏ)   2019-07-19 23:13:00
沒病識感有很大程度是社會環境導致的吧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19 23:15:00
不願意就醫,不願意吃藥,事後才喊自己有精神病的。這樣定義夠清楚了嗎
作者: constancy (康斯坦c)   2019-07-19 23:16:00
定義錯誤 麻煩去查資料 別用你的個人見解去套
作者: stinger5009 (歪歪歪)   2019-07-19 23:16:00
阿事後被律師一講才知道自己是精神病的哩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9-07-19 23:17:00
沒有病識感 = 不會承認自己有精神病老實說沒有病識感的精神病患 並不會少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19 23:18:00
不是有病得減刑,是行為時發病才得減刑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19 23:18:00
多的是律師叫你喊事後才在檢查的或是醫生診斷也有了,但是自己拒絕承認
作者: smena (cmeha)   2019-07-19 23:19:00
很簡單,所謂監視就是上大眾交通徹底搜身,買酒要登記序號,住房要提前立案申請,辦門號要去政府機關面試並禁止關GPS,犯罪率保證下降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19 23:20:00
真的出事才在用病當藉口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19 23:21:00
又不是犯人說啥就聽,那種精神鑑定是很多人結合現場與證詞才成立的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19 23:22:00
就是這種逃避心態才讓污名化更嚴重去醫院調個資料再去搜索家中就知道有沒有按時吃藥了,如果沒吃藥或就醫紀錄直接當故意犯處理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9-07-19 23:27:00
怎麼搜索... 他可以把藥扔掉假裝有吃啊況且只是因為有精神疾病就要任人搜索住居 不合比例原則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9-07-19 23:34:00
污名化跟逃避心態就是個雞生蛋的問題了,但一直污名下去只會更逃避而已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19 23:34:00
犯案後搜索很正常吧,犯案前沒就診紀錄就發出警訊看要社會局去查還是報警不吃藥跟以前酒駕一樣都不當一回事,那就別怪法律強制執行啊
作者: Jimmy030489 (jimmychen)   2019-07-19 23:37:00
他們不吃藥也會認為因為別人逼他吃
作者: xiangying (xiangying)   2019-07-20 00:19:00
奇諾之旅舊版有一集講到跟2樓一樣的方式,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cado0824 (shannonhuang)   2019-07-20 11:08:00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生病沒就醫紀錄就當沒有精神病就過分了台灣就有很多聽到去看精神科直接當你是恐怖分子的人這些人會壓迫到去看精神科的人意願我當初想要去看 我爸直接講那些醫生只會騙人,不想讓我去每個人都這樣講的時候 會左右很多去看醫生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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