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wodahsk (LL)》之銘言:
: 大家不要吵了,停賣啦....
: 不好意思用回的,推特連結有色色圖不能貼
: 請自行蒐尋
: @sky_freedom_
: 聲明圖
: https://i.imgur.com/91xZA1n.png
: https://i.imgur.com/OXjeZPI.png
小弟是最早把這篇轉過來的,自己有經營個小專頁在貼了這個
跟不賣的兩篇消息時 有注意到非常有趣的現象(在哪就不放了這樣算廣告)
很多人對於至少不賣了算是某種程度上負責可以理解
https://i.imgur.com/s3Y4rsN.png
有趣的是這個,八成的大馬華人(資料顯示居住位置也使用簡體)沒說全部
他們都認為是原作者自己不努力、還有是因為紅了原作忌妒,被黑了 這種說法
他們是不是在智慧財產上或者二創有很大的錯誤認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