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回個文賺點 P 幣下次歐到角色發錢用好了。
先說優點:勇氣十足。
好,下面是我的想法。
我不愛看這類古風小說(先不論古的成分有多少),標準不高,
所以我覺得這篇的氣氛勉強勉強有出來,類似可樂糖丟到水裡泡成可樂那種感覺。
但是,看了作者在推文的回覆以後,我覺得文章立意方面的問題,比邏輯跟文筆要大。
邏輯很重要但下面就引原文逐篇講,開頭先不提。
然後文筆很重要,但句號錯字冗詞贅字那種初階問題這裡不講,自己想辦法去。
回到正題,剛才講的「立意」是什麼?很簡單,作者寫這篇的企圖是什麼?
作者對板友的推文回覆是說,打算寫傳奇人物的挫敗與軟弱。
OK,這是個很不錯的主題,但是很顯然方向弄錯了。
要知道方向錯在哪,要先了解,我們為什麼會想看到傳奇人物的挫敗與軟弱?
「傳奇人物」這一種形象對讀者來說,可能有這種特性:
1. 在某方面是卓越的、無人能出其右的。
2. 他有非常獨特的原則,這種原則是標誌性的,體現了強烈的個人風格。
3. 「傳奇」一字表示他在歷史上留名或為人傳頌,這種人的缺陷往往會被善意地忽略。
因此可以得出,傳奇人物一般是公認為十分強大的,而且因為受人讚揚,
他的缺點是會被掩蓋的,可能是吟遊詩人故意忘了,或者腦粉選擇性無視。
這種看似無死角沒破綻的完人太不真實了,如果他其實有個小毛病、小興趣、小弱點,
那麼他的形象就會瞬間親切起來,這就是所謂的反差效果。
回到故事本身,這篇故事的傳奇人物名為「夜裡挑燈」。
他名聞遐邇的原因是他殺惡人,而且只要是他想殺的惡人,沒有他殺不到的。
換句話說,他很強,而且強到有人幫他宣傳了。而且他還有個腰掛燈籠的習慣。
這符合了我們上面對傳奇人物的定義。
在看見傳奇人物的時候,一般讀者會有兩種預期:
1. 傳奇人物手起刀落,小鎮村又恢復了和平。(無反差)
2. 傳奇人物因為某些情感原因失手。(反差)
需要注意的是,傳奇人物這個形象預設是戰力點滿。
他是一個老練的戰士,不是初出茅廬的小毛孩。所以他如果失手,只可能是因為四個字:
心慈手軟。
傳奇人物的失敗,一般不會是戰力不足,而是出於再強也沒解的問題:感情。
無論是男女之情或惻隱之心,強者弱者都逃不了一時心軟而導致的覆滅。
這種失敗不會影響讀者對傳奇人物的印象(= 不會讓讀者失望),
反而可以拉近讀者與傳奇人物的距離,讓讀者感受到原來他也是有很像人的一面,
這種反差效果可以營造出比較立體的角色。
然而,這個故事的傳奇人物只是因為戰力不足而失敗,因此可以說是讓人失望的。
在故事後段,夜裡挑燈輕輕鬆鬆就被抓住,不靠方小姐救場還逃不掉。
表示方守業的謀略,甚至他找來的那三個高手的武力,都比夜裡挑燈要強許多。
所以我說夜裡挑燈,你之前殺那些惡人那就是菜雞互啄啊!不要再自我感覺良好啦!
我大概擬一下不會傷害夜裡挑燈「傳奇人物」形象,
但同時又能展現他的挫敗與軟弱的劇情。
夜裡挑燈趁方家張羅喜宴、風光嫁女之際潛入宅邸,準備暗殺作惡多端的方守業。
扮作僕人偵察環境,同時前往目標身邊之際,他在隱密的內院聽到少女的啜泣。
開門一看,今晚的女主角方大小姐正準備自盡。
夜裡挑燈唯恐計畫生變,連忙阻止小姐,說小姐就要過上美滿生活,何苦想不開。
小姐說自己是被迫結婚的(一般這可以講,反正僕人知道了也沒辦法改變什麼)
小姐又說自己原想逃跑,無奈娘親病重,被方守業囚禁在其他房間,小姐若不從,
娘親很可能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陽。
夜裡挑燈一時心軟,將計畫的一部份告知小姐,說她如欲救娘親,那跟他便是同路。
(細節不提,傳奇故事一般會留很大的想像空間給讀者)
婚禮現場,夜裡挑燈和小姐使了眼色,隨即在她的掩護下出手刺殺方守業,
哪知小姐在他全心注意方仲業之時忽然用利器反傷他,說:
「父親說我只有幫他除掉您,才能護得我娘親周全。」
原來方守業早就猜到夜裡挑燈可能會來暗殺,事先安排女兒想辦法吸引夜裡挑燈,
用假故事欺騙他。
同時方守業叫出數位高手,打算在此圍殺夜裡挑燈。
夜裡挑燈帶傷殺掉三位高手,對著目瞪口呆的方守業與小姐說,
自己剛才潛入宅邸摸遍所有房間,關著小姐娘親的房間當然也去過,
然而小姐的娘親早已氣絕身亡。(原作中小姐的母親已經死亡,這裡不改這個設定)
剛才他不說是因為他怕小姐接受不了事實就真的自殺。
小姐得知真相後回頭刺殺方守業,並且在夜裡挑燈面前自盡。
夜裡挑燈最後逃掉了,他不斷想著如果他早一點說出真相,能不能改變什麼。
任務雖然成功了,他卻感覺自己一敗塗地。
大概是這樣,因為原作設定有滿多邏輯說不通的地方,要盡量不改大綱,
故事就會顯得有點奇怪。請相信我盡力了。
但總之我認為,以我上面舉的劇情範例來說,
夜裡挑燈的「強者」形象是不會受到傷害的,這件事情很重要。
我們想看到的是強者也會有脆弱的一面,但我們並不會想看到強者也有被打趴的一面。
要寫他被打趴的故事可以,但最好是他的年少往事。
下面跟著劇情講點邏輯問題。
邏輯問題太多的話,讀者會看到一半就卡住,開始思考「這好像哪裡怪怪的」。
愈常讓讀者在故事中途思考,故事就愈不容易成功。
這就好像在一場話劇中,舞台機關老是卡住,或是人物笑場、走到一半跌倒一樣,
非常影響觀眾的欣賞節奏。
最好的情況是,讀者就算感覺到輕微的異樣,也不會深究,因為整體演出實在太精采,
所以他們會在看完以後,才愈想愈不對勁。不過至少他們把故事看完了。
※ 引述《asdkindkind7 (當肉)》之銘言:
: 心血來潮寫了個三千字左右的小說
: 希望看看自己文筆如何,拜託各位了
: 書名:夜裡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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