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9歲童花萬元買遊戲點數,母崩潰飆罵超商

作者: kkm99 (KK)   2019-05-14 13:12:56
以前有個親戚家也有類似問題
那時候我還幫忙上網查一下台灣法律
查到的結果類似下面這樣子:
有關遊戲點數,倘若金額不是很高,則可能會被認定為未成年人日常生活所需之費用,依法不用經過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但是倘若金額過高,則可以嘗試主張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所訂立的契約,法定代理人拒絕承認而無效,可以請求把購點價金返還。
好像是說年紀小的人如果不是合理日常生活所需花費
那法定代理人是有權利約束那個小孩自己的紅包錢零用錢
並可以主張交易無效
不知道現在的法律有沒有改
而實務上是否真的那麼容易退款?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13:00
我覺得現在就是看紅包到底在法官眼裡算不算零用錢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5-14 13:13:00
法規就擺在那了,限制行為能力真的沒辦法放行退款通常要上訴的 遊戲公司,如果是橘子 這官司有得打
作者: js850604 (jack0604)   2019-05-14 13:14:00
你給小孩讓他自己花就是零用錢了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15:00
限制行為能力沒有什麼都不讓你自主買啊民83跟民84就有寫到這個
作者: agreerga (鴨毛)   2019-05-14 13:16:00
金額過高要怎麼判定 有些家庭1000就爆了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16:00
不然你小孩買了東西用一用家長都跑來凹民77超商不就全部都得退款了?
作者: F0314   2019-05-14 13:16:00
點數最有可能是智冠的 應該不好打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5-14 13:16:00
樓上 國中 公民課就有教了..慘的是這個小孩只是小學XD其實這就有點矛盾,因為國中有教,所以懂得都不會一次買好幾千通常都是分批買 哈哈
作者: wadechen666 (世界最肥宅)   2019-05-14 13:17:00
店員自己賣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17:00
我國中公民課的時候沒有講得這麼戲就是了然後我覺得民法 83 和 84 是有cover到這邊的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5-14 13:18:00
1985~1998 公民課 我是確定有教 限制行為能力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18:00
這一點都不矛盾 是你那個解釋會造成民83跟84變成垃圾
作者: blazewings   2019-05-14 13:20:00
我覺得這裡還有一點可以討論,如果他是一次一次存起來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9-05-14 13:20:00
限制行為能力是可以讓監護人推翻交易契約 但沒規定不能賣給他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20:00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5-14 13:20:00
網購是霸王條款,父母不同意 就是可以退但點數這種東西就很機掰,官司不會跟便利商店打
作者: alonelykid (咩咩)   2019-05-14 13:21:00
民法優先保護未成年 除非他施詐騙你不然基本上你都虧
作者: blazewings   2019-05-14 13:21:00
再一次使用呢?每一次父母給小孩的零用金理論上都可以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5-14 13:21:00
而是遊戲公司,然後遊戲公司的律師團更基掰 瘋狂鑽漏洞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22:00
我這樣說好了,漏洞在哪邊啊?
作者: blazewings   2019-05-14 13:22:00
自由使用,但一次使用如果有限制的話感覺還蠻奇怪的
作者: howdo1793 (布比)   2019-05-14 13:22:00
我比較好奇 這種案例不會是個案 也不是第一次發生 怎麼沒有過往發生的判例作為依據 生出一堆鍵盤法律高手
作者: Adiakyan (kyan)   2019-05-14 13:22:00
畢竟以民法來說未滿20都是限制人嘛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5-14 13:22:00
我不是律師 我哪知道,問橘子律師團阿 官司打到消費者敗訴的判決不少真的超屌的拉律師很喜歡打民事訴訟,因為拿的錢多 風險少
作者: kaj1983   2019-05-14 13:23:00
那就不要走法律啊,告訴媒體妓者鬧大之類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24:00
照你這樣講 不就是買點數沒問題嗎?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5-14 13:24:00
更何況遊戲公司律師團本來就有在收錢買點數 問題超大的好嗎..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5-14 13:24:00
遊戲公司會依照未成年交易的不是我為由要超商自行吸收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25:00
我這部分google了一下 其實這種糾紛超多耶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19-05-14 13:25:00
因為把關的是超商 所以要超商吸收 都是這樣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25:00
不過目前法條卻沒有起來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5-14 13:25:00
公司以盡告知義務為善意第三者
作者: prudence (煩惱皆菩提)   2019-05-14 13:25:00
模糊地帶就中間人最倒楣啊 攤手..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5-14 13:26:00
沒什麼好模糊的,就祈禱遊戲公司吞下去不然店員鍋是背定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27:00
我覺得滿模糊的啊XD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5-14 13:27:00
之前打工的時候,遇到夜班的 要一直貼500 有夠慘好像是悠遊卡問題..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9-05-14 13:27:00
紅包錢亂花1萬還好吧 還沒儲值也可以轉賣吧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5-14 13:28:00
日班反而沒問題,日班 通常都是2個人,獨立作業較少怕就是已經儲值了,這官司就會打到 遊戲公司
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19-05-14 13:29:00
金額高不高到底誰決定啊?我覺得超過100就很多,以後小孩買肯德基套餐可不可以主張退費?肯德基也不是生活必需品阿,還是以後店員看到小孩來買東西都要小孩檢附家長同意書要手寫品項跟簽名蓋章不然被告活該?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5-14 13:30:00
法規是說500-1000(以上) 實際金額 是1000的樣子500好像是店家 自主規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5-14 13:32:00
這哪邊的法規啊?我看到的是1000以上要家長陪同,不過那是自律行動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9-05-14 13:35:00
就是這方面沒有相關法規店家才設自律規範啊這個最大的模糊空間真的就是紅包算不算零用錢
作者: NerVGear (Phantom)   2019-05-14 13:41:00
要吉也要看成本划不划的來啊常識判斷來講九歲小鬼拿出10k要買點數的確不合理啊
作者: env (沙鍋大的拳頭)   2019-05-14 13:43:00
才1萬,你請律師都不止一萬了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9-05-14 13:43:00
問題就在於 很多不合理的行為是合法的
作者: carzyallen   2019-05-14 13:44:00
不合理(x. 跟想的不一樣(o
作者: hotrain13 (最幸運的人!!)   2019-05-14 13:47:00
為了一萬,找律師的成本都超過了
作者: ysanderl (人里鄉民)   2019-05-14 13:48:00
搞不好本來就是九歲兒知道紅包會被收走 才趕緊變現(?)的
作者: cat05joy (CATHER520)   2019-05-14 13:48:00
以MYCARD來說 沒儲都可以退 只是會有手續費而且沒記錯是扣%的 很久以前退過一次 不知道有沒有改
作者: sillymon (塑膠袋)   2019-05-14 14:20:00
根源就是窮啊,一萬對這家庭很多才會反應這麼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