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自己的戀情。
本來就是沒有道理的。
愛情裡面,不被愛的,才是沒拿鑰匙的人。
即使衹是為了自己的友情。
就跑去別人的婚禮說我們是朋友。
這也是很合乎人類感性邏輯的一件事。
即使衹是為了自己的愛情。
背棄了童年的約定,管他什麼鑰匙。
管他誰在等我。
我現在愛這個,我就是要跟他在一起。
而一花為了自己的愛情。
陷害自己不善於言辭的妹妹。
也是為了自己的幸福。
不能說因為他是大姐,就必須要犧牲自己。
自己的幸福自己爭取。
兵不厭詐,戀愛本來就是場戰爭
在那邊唯唯諾諾的,就像肥宅永遠不去告白一樣。
這輩子都不會有人愛。
所以我覺得兩個人都沒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