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ry78424 (青松碧濤)》之銘言:
: https://www.4gamers.com.tw/news/detail/35031/federal-charges-brought-against-t
: hree-men-involved-in-deadly-kansas-swatting
: 2018-05-28 17:30:00BY 歪力
: 美重罪起訴《決勝時刻》謊報致死案主嫌,涉案玩家急抹證據仍難逃法網
: Swatting 謊報已成為美國網路文化一大社會問題(圖片來源:Business Insider)
: https://i.imgur.com/04jww7O.png
: 去年年底在美國堪薩斯州發生的《決勝時刻》謊報致死案,導致當地警方在攻堅時殺死一
: 名無辜成年男性,今年 1 月謊報主嫌遭逮,FBI 也持續追查涉案玩家,上週美國聯邦司
: 法部以重罪起訴三名嫌犯,包含謊報主嫌 Tyler Barriss,以及在遊戲起爭執而涉案的兩
: 名玩家 Casey Viner 與 Shane Gaskill。
: 根據美國聯邦司法部新聞稿,謊報警方的 25 歲主嫌 Tyler Barriss 被控訴假報緊急服
: 務、纏擾、網路恐嚇、非自願性誤殺、以及電信詐欺等罪,可能面臨最高 11 年的刑期與
: 30 萬美元罰鍰。
: 《決勝時刻》謊報案主嫌年僅 25 歲(圖片來源:PC Gamer)
: https://i.imgur.com/t4glbXl.jpg
: 同樣的,另外兩名涉案的《決勝時刻》玩家,經 FBI 調查同樣被司法部。根據美方調查
: ,Viner 在網路與 Gaskill 爭執後,Viner 便聯絡謊報慣犯 Barriss 希望他能夠對
: Gaskill 實行報復。豈料,受到威脅的 Gaskill 竟然提供假地址給 Barriss,導致警方
: 荷槍實彈攻堅無辜受害者 Andrew Finch 的房屋,並誤殺 Finch。
: 遭警方射殺的 Andrew Finch(圖片來源:NBC)
: https://i.imgur.com/1885aEG.jpg
: 知道自己的愚行鬧出人命後,Viner 與 Gaskill 急於消除網路上的證據,但最終還是遭
: 到 FBI 調查起訴。18 歲的 Casey Viner 被控謊報、電信詐欺、防礙司法、共謀防礙司
: 法,而 19 歲的 Shane Gaskill 同樣被控電信詐欺、防礙司法、共謀防礙司法,他們同
: 樣得付出入監服刑與罰鍰的代價。
: 警方當時於 Andrew Finch 屋外荷槍實彈(圖片來源:NBC)
: https://i.imgur.com/hI5LeQn.jpg
: 根據外媒 Variety 上個月報導,誤殺 Andrew Finch 的美國警員並未被聯邦司法部控罪
: ,理由是塞奇威克郡地方檢察官相信 Andrew Finch 在面對警方時有掏槍的動作,警方在
: 危險狀況乃不得以才開槍。
: 今年三月,堪薩斯州通過一條「反謊報」法令(anti-swatting bill),並以死去的
: Andrew Finch 命名,該法令可讓謊報致死的案件最高裁定 41 年有期徒刑。
很多人說謊報的Barriss是主因,所以必須要為Andrew Finch的死亡負責
這是一般人的想法
但在法律上,並不是有「因果關係」就必須對「結果」負責
舉個教科書上經典的案例
A過失將B撞傷,B在救護車緊急送醫的路上發生車禍,最後死於車禍
甲把乙砍倒在地,乙被路人發現緊急送到醫院後,急救時醫院發生大火,最後死於火災
上述兩例,B與乙最後都死亡,A與甲都是開啟這段因果歷程的源頭
但A與甲都不必為最後的死亡結果負責
A不成立過失致死罪、甲不成立殺人既遂罪(僅成立殺人未遂)
理由在於,A與甲所製造的死亡風險並未貫通至最後
B與乙的死亡係其他的風險介入,切斷了結果與行為間的歸責關聯
換言之,在一般生活經驗的想像裡,A過失將B撞成傷最後卻因救護車車禍死亡
甲把乙砍倒最後卻死於火災,死亡結果都是因為其他「非預期」的風險介入才
發生,故死亡結果並不「歸責」於一開始的行為,死亡應該歸責於後來風險的
介入。
(例如:救護車的車禍是否因駕駛的危險駕駛或他人的危險駕駛導致、火災是
否因醫院管理不善或他人的過失導致)
回到本案,假設像原po所提供的證詞來說
"所有的警察都認為被攻堅者毫無危險,就只有站在最遠的警察認為有危險並因此開槍"
若此敘述為真,很難想像那個警察沒有過失。
而謊報的Tyler Barriss到底要不要對Andrew Finch的死亡負責?
從原新聞的起訴罪名來看
Tyler Barriss被控訴假報緊急服務、纏擾、網路恐嚇、非自願性誤殺、以及電
信詐欺等罪。
看來是認為Tyler Barriss要對Andrew Finch的死亡負責
(非自願性誤殺=我國的過失致死)
亦即檢方認為Tyler Barriss的謊報就是製造了讓人死亡的風險,且該風險使
Andrew Finch死亡。
但也否定了Tyler Barriss的殺人故意(如果認為有殺人故意會以謀殺罪名起訴)
這樣的認定會得出非常奇怪的結果
換言之,檢方認為錯誤的報案=造成死亡的唯一風險,縱然係警方的過失亦然。
假如今天不是謊報,而是誤報 例如:
甲在自己的大樓看見歹徒持槍闖入乙房,並聽到槍響,故緊急報案,但因為是在晚上
,又是在高樓,因此將乙房的位置錯報成丙房... 最後警方在攻堅時,某個警察在
疏於確認,將無辜的丙當成歹徒擊斃。
在本案中,甲也沒有任何殺人的故意,僅是在報案時誤報位置,卻造成丙的死亡結果
,依上面起訴的見解,最後要負責的竟然不是有過失的警察,而是誤報的甲。
回到美國這個案例中,假如沒有謊報者只有誤報者,被誤報的仍然是那個倒楣的Andrew
Finch,攻堅的仍然有那個危險察覺大師,最後還是會得出Andrew Finch的死亡,那個爛
警察竟然不用付任何責任? 不管怎樣想都有問題,甚至可說,這樣的結果反而變相認證
,美國警察的執法是多麼容易造成無辜民眾死亡,導致誤報、謊報最後發生警察的誤殺
,是一般社會大眾「可以預期的」。
如果都已經到了這個地步還不檢討警察執法手段的合理性跟專業性,那麼誤殺的情況永
遠會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