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重罪起訴《決勝時刻》謊報致死案主嫌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3-30 14:19:31
※ 引述《jerry78424 (青松碧濤)》之銘言:
: https://www.4gamers.com.tw/news/detail/35031/federal-charges-brought-against-t
: hree-men-involved-in-deadly-kansas-swatting
: 2018-05-28 17:30:00BY 歪力
: 美重罪起訴《決勝時刻》謊報致死案主嫌,涉案玩家急抹證據仍難逃法網
: Swatting 謊報已成為美國網路文化一大社會問題(圖片來源:Business Insider)
: https://i.imgur.com/04jww7O.png
: 去年年底在美國堪薩斯州發生的《決勝時刻》謊報致死案,導致當地警方在攻堅時殺死一
: 名無辜成年男性,今年 1 月謊報主嫌遭逮,FBI 也持續追查涉案玩家,上週美國聯邦司
: 法部以重罪起訴三名嫌犯,包含謊報主嫌 Tyler Barriss,以及在遊戲起爭執而涉案的兩
: 名玩家 Casey Viner 與 Shane Gaskill。
: 根據美國聯邦司法部新聞稿,謊報警方的 25 歲主嫌 Tyler Barriss 被控訴假報緊急服
: 務、纏擾、網路恐嚇、非自願性誤殺、以及電信詐欺等罪,可能面臨最高 11 年的刑期與
: 30 萬美元罰鍰。
: 《決勝時刻》謊報案主嫌年僅 25 歲(圖片來源:PC Gamer)
: https://i.imgur.com/t4glbXl.jpg
: 同樣的,另外兩名涉案的《決勝時刻》玩家,經 FBI 調查同樣被司法部。根據美方調查
: ,Viner 在網路與 Gaskill 爭執後,Viner 便聯絡謊報慣犯 Barriss 希望他能夠對
: Gaskill 實行報復。豈料,受到威脅的 Gaskill 竟然提供假地址給 Barriss,導致警方
: 荷槍實彈攻堅無辜受害者 Andrew Finch 的房屋,並誤殺 Finch。
: 遭警方射殺的 Andrew Finch(圖片來源:NBC)
: https://i.imgur.com/1885aEG.jpg
: 知道自己的愚行鬧出人命後,Viner 與 Gaskill 急於消除網路上的證據,但最終還是遭
: 到 FBI 調查起訴。18 歲的 Casey Viner 被控謊報、電信詐欺、防礙司法、共謀防礙司
: 法,而 19 歲的 Shane Gaskill 同樣被控電信詐欺、防礙司法、共謀防礙司法,他們同
: 樣得付出入監服刑與罰鍰的代價。
: 警方當時於 Andrew Finch 屋外荷槍實彈(圖片來源:NBC)
: https://i.imgur.com/hI5LeQn.jpg
: 根據外媒 Variety 上個月報導,誤殺 Andrew Finch 的美國警員並未被聯邦司法部控罪
: ,理由是塞奇威克郡地方檢察官相信 Andrew Finch 在面對警方時有掏槍的動作,警方在
: 危險狀況乃不得以才開槍。
: 今年三月,堪薩斯州通過一條「反謊報」法令(anti-swatting bill),並以死去的
: Andrew Finch 命名,該法令可讓謊報致死的案件最高裁定 41 年有期徒刑。
很多人說謊報的Barriss是主因,所以必須要為Andrew Finch的死亡負責
這是一般人的想法
但在法律上,並不是有「因果關係」就必須對「結果」負責
舉個教科書上經典的案例
A過失將B撞傷,B在救護車緊急送醫的路上發生車禍,最後死於車禍
甲把乙砍倒在地,乙被路人發現緊急送到醫院後,急救時醫院發生大火,最後死於火災
上述兩例,B與乙最後都死亡,A與甲都是開啟這段因果歷程的源頭
但A與甲都不必為最後的死亡結果負責
A不成立過失致死罪、甲不成立殺人既遂罪(僅成立殺人未遂)
理由在於,A與甲所製造的死亡風險並未貫通至最後
B與乙的死亡係其他的風險介入,切斷了結果與行為間的歸責關聯
換言之,在一般生活經驗的想像裡,A過失將B撞成傷最後卻因救護車車禍死亡
甲把乙砍倒最後卻死於火災,死亡結果都是因為其他「非預期」的風險介入才
發生,故死亡結果並不「歸責」於一開始的行為,死亡應該歸責於後來風險的
介入。
(例如:救護車的車禍是否因駕駛的危險駕駛或他人的危險駕駛導致、火災是
否因醫院管理不善或他人的過失導致)
回到本案,假設像原po所提供的證詞來說
"所有的警察都認為被攻堅者毫無危險,就只有站在最遠的警察認為有危險並因此開槍"
若此敘述為真,很難想像那個警察沒有過失。
而謊報的Tyler Barriss到底要不要對Andrew Finch的死亡負責?
從原新聞的起訴罪名來看
Tyler Barriss被控訴假報緊急服務、纏擾、網路恐嚇、非自願性誤殺、以及電
信詐欺等罪。
看來是認為Tyler Barriss要對Andrew Finch的死亡負責
(非自願性誤殺=我國的過失致死)
亦即檢方認為Tyler Barriss的謊報就是製造了讓人死亡的風險,且該風險使
Andrew Finch死亡。
但也否定了Tyler Barriss的殺人故意(如果認為有殺人故意會以謀殺罪名起訴)
這樣的認定會得出非常奇怪的結果
換言之,檢方認為錯誤的報案=造成死亡的唯一風險,縱然係警方的過失亦然。
假如今天不是謊報,而是誤報 例如:
甲在自己的大樓看見歹徒持槍闖入乙房,並聽到槍響,故緊急報案,但因為是在晚上
,又是在高樓,因此將乙房的位置錯報成丙房... 最後警方在攻堅時,某個警察在
疏於確認,將無辜的丙當成歹徒擊斃。
在本案中,甲也沒有任何殺人的故意,僅是在報案時誤報位置,卻造成丙的死亡結果
,依上面起訴的見解,最後要負責的竟然不是有過失的警察,而是誤報的甲。
回到美國這個案例中,假如沒有謊報者只有誤報者,被誤報的仍然是那個倒楣的Andrew
Finch,攻堅的仍然有那個危險察覺大師,最後還是會得出Andrew Finch的死亡,那個爛
警察竟然不用付任何責任? 不管怎樣想都有問題,甚至可說,這樣的結果反而變相認證
,美國警察的執法是多麼容易造成無辜民眾死亡,導致誤報、謊報最後發生警察的誤殺
,是一般社會大眾「可以預期的」。
如果都已經到了這個地步還不檢討警察執法手段的合理性跟專業性,那麼誤殺的情況永
遠會層出不窮。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9-03-30 14:24:00
誤報與謊報動機差異之大 建議別混為一談 另外攻堅有
作者: Despairile (.....)   2019-03-30 14:25:00
主要是這篇提到第3頁的狀況除非起源製造的風險可以貫通至最後 否則法律就認為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3-30 14:26:00
人家警察很辛苦餒,傷亡風險多大
作者: truegod000 (我是原住民)   2019-03-30 14:26:00
謊報應該還是得負起責任 但Gaskill我覺得有罪很怪
作者: Despairile (.....)   2019-03-30 14:26:00
他會去找更直接的主因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9-03-30 14:26:00
錄影佐證可作為量刑依據 如果警方惡意殺人不可能掩飾
作者: truegod000 (我是原住民)   2019-03-30 14:27:00
看行為是給個假地址打發騷擾者而已
作者: Despairile (.....)   2019-03-30 14:28:00
因為他製造了讓人死亡的風險的緣故吧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9-03-30 14:28:00
看不懂一樓想說什麼 是你沒看內文還是我沒看內文啊?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9-03-30 14:29:00
警察有沒有罪看人種的 如果是白人警察誤殺多半都沒事 上次有個華人警察誤殺黑人馬上被判重刑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9-03-30 14:40:00
@after1 可以請你說明我的推文哪裡讓你看不懂嗎?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9-03-30 14:41:00
推這篇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9-03-30 14:42:00
.....令人不懷念的客觀歸責論..
作者: iamnotgm (伽藍之黑)   2019-03-30 14:48:00
沒人覺得這是惡意吧 現在問題不就這警察要不要咎責過失
作者: frank8233 (黑暗)   2019-03-30 14:49:00
這不就客觀歸責論嗎 就跟你跟殺人犯的媽媽說要是你不生下他人就不會被殺死了
作者: iamnotgm (伽藍之黑)   2019-03-30 14:50:00
警察衝錯目標的事實跟謊報或誤報的動機差異是無關的
作者: mystina43 (地獄遊蕩的貓)   2019-03-30 14:57:00
而且謊報的動機也不會想到會造成人的死亡吧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9-03-30 14:59:00
講白話解釋好了:a謊報跟警察誤殺b是兩個事件的確若不是a謊報,b就沒有遭受無辜波及風險但真正的問題在於警察為何在攻堅時誤殺,所以罪責上a並沒有殺人或教唆警察殺人,過失殺人是要算警察身上
作者: anlam (木田)   2019-03-30 15:05:00
擁槍率高→警察會強硬執法→謊報的後果相對地很大條→謊報應該重判,我是這樣理解
作者: falken (誠意)   2019-03-30 15:23:00
這樣謊報犯要成立過失致死的確蠻牽強的,除非有預見可能性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9-03-30 15:24:00
在我們跟德國的確是如此,不過美國法院是否採這套就不知
作者: falken (誠意)   2019-03-30 15:25:00
但這就代表法院認證美國警察會隨便把無辜的人斃掉而且這種情形應該是每個美國人都應該知道的常識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9-03-30 15:26:00
謊報內容會影響警方對目標的應對方式 以此案來說 受害者被指稱 "持槍殺害自己家人並且還握有人質"
作者: alen82515 (猛哥神信)   2019-03-30 15:30:00
就一些人渣混在警察當中只是為了找時機合法殺人,但在擁鎗率高的情況可預期謊報可能會使對方致命,這情況以故意過失(故意將對方置於高死亡風險的處境)去算也是算故意殺人,所以謊報的責任跑不掉。另外報假地址的那個我認為是沒什麼責任的...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19-03-30 15:41:00
黑皮膚就常常被秒殺啊
作者: LiamNeeson (連恩尼遜)   2019-03-30 15:47:00
你拿德國體系來推美國的案子=.=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9-03-30 15:47:00
堡壘法只在一部分州有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9-03-30 15:49:00
https://youtu.be/TiW-BVPCbZk照樓上某些人的邏輯,影片這些人老早都要死了堡壘原則並不是美國全土通用,你可以看到就算是swat攻堅,也不是看到就把對方擊斃。所以這塊應該是警方攻堅執行SOP時出了問題,例如人為疏失以為對方拔槍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9-03-30 15:54:00
你仇警
作者: a204a218 (Hank)   2019-03-30 16:24:00
美國粉只會說你仇警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9-03-30 16:40:00
作者: yuyuyuai (>0<)   2019-03-30 16:40:00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19-03-30 16:53:00
我最早就有回這篇,還有付攝影畫面,警察遠遠的拿步槍一槍打沒武器的死者頭部,還能無罪完全看不懂那篇還會有人噓仇警 覺青 要是台灣也這樣多好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9-03-30 17:24:00
可憐,法律是死的,人腦是活的,法律要跟上來。
作者: gor35764 (噓豬也)   2019-03-30 17:27:00
推這篇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3-30 17:37:00
"以此案來說" 那怎麼不看看也有其他案是誤報誤殺的?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9/1069266.htm
作者: toulio81 (恩...)   2019-03-30 17:39:00
那種說法律就是這樣寫的,你不懂別說話的,就好像程式一直跑錯誤,結果不去檢討程式的問題,在旁說程式就是這樣寫的所以沒有問題一樣,根本邏輯智障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3-30 17:39:00
不要以為美國警察隨便開槍誤殺都很有正當理由老實說要拿堡壘法要不要順便拿不退讓法? 只要自己覺得有預見危險就可以先手開槍殺人? (雖然不退讓法很少州有)
作者: hdjj (hdjj)   2019-03-30 18:41:00
"這裏是美國"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9-03-30 20:14:00
要舉其他案子為例OK 但"以此案來說"用法並無不妥吧?
作者: qscgg (QSC)   2019-03-30 21:20:00
...一樓很明顯還搞不清楚問題在哪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9-03-30 21:26:00
如果要檢討的是警察執法手段的合理性跟專業性 根本不需要舉"誤報"為例 就算此案中的死者確實有做報案內容的事 只要他在警方攻堅時配合就一樣不該被打死之所以舉誤報為例是為了更直觀的切割謊報與誤殺間的直接因果關係 但個人認為兩者動機差異太大 也連帶影響量刑標準 所以沒辦法拿誤報可能性替謊報主嫌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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