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也yg 敗也yg
阿德老師創作出台漫經典
但也廣受盛名之累
法院太不懂本土市場了 阿德老師要真繼續授權
等電影上映怕只怕賠個千萬都不只....
反正早都搬去對岸了,對方也不見得拿得到錢吧
去年收了一套 真的1-10都有當初90年代美好回憶
直到過年前看完了11 12之後....
立馬二手版po文 問的還滿多人 除夕前脫手
不過最後兩本的安排還是讓我有幾天睡不太安穩
阿德老師就弄個開放式結局或者繼續後宮不好嗎....
報導全文如下
2018-09-27 17:35
首次上稿 16:54
更新時間 17:35
〔記者溫于德、吳政峰/台北報導〕漫畫家林政德的作品《YOUNG GUNS》曾是六年級生的
共同回憶,卻因為版權時效關係,與電影製作公司「吉時娛樂」發生糾紛,吉時因而向林
求償700餘萬元,台北地院今日宣判,林政德須賠償51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吉時娛樂公司指控,林授權開拍《YOUNG GUNS》電影真人版,前年卻以合約過期為由中止
授權,導致已在作業中的電影無法繼續,吉時遭受鉅額損失,因而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向
林索賠700餘萬元。
據悉,林政德2012年與吉時簽約,雙方計畫隔年開拍真人版《YOUNG GUNS》,但吉時因資
金不足等原因喊卡,直到2015年才重啟計畫,老闆同年7月飛到中國,與旅居當地10餘年
的林會面。
老闆接受採訪時曾說,雙方原本相關甚歡,決定2016年開拍,吉時也已向文化部遞件申請
獎勵金,豈知林及其經紀人在案件進行中中止授權,才衍伸本起官司。
但林政德與經紀人委託律師強調,吉時前年要重啟拍攝時已逾3年授權期限,加上吉時未
另簽新約,自然有權終止授權。
吉時委任律師雖不否認3年授權期限,但強調,雙方2014年曾換約,因此所謂的3年期限,
應從換約後起訴,林政德單方面解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北院指出,林政德與吉時於2014年換約,應從換約後3年半計算授權日,因此林政德片面
終止合約,確實造成吉時的損失。
吉時雖求償735萬7727元,但北院認為,吉時為拍攝電影而支出的作業費用及所受的商譽
損失,應為104萬6141元,再加上喪失文化部影視產業局的413萬元補助金,兩者合起來共
517萬6141元,因而判賠此金額,超過部分不允許。
現年52歲的林政德,以自身母校高雄左營高中記憶為藍本,並借用已故樂壇流行天王喬治
麥可歌曲名,1990年開始在雜誌上連載《YOUNG GUNS》;據統計,該部漫畫單行本平均賣
破10萬冊,銷售數量最高的第7集更逾20萬冊,至今仍是國內紀錄,與同時期日本暢銷漫
畫「灌籃高手」共享盛名。
上市公司吉時娛樂,則製作過「逗陣ㄟ」、「雞排英雄」、「陣頭」等強檔電影,在業界
頗負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