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三國志遊戲抄襲?光榮控陸版遊戲不起訴

作者: alinwang (kaeru)   2018-06-13 09:05:45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612002031-260402
三國志遊戲抄襲? 日商光榮控陸版遊戲不起訴
日本遊戲大廠光榮(KOEI)分公司台灣光榮特庫摩,懷疑遊戲業者真好玩娛樂科技公司生
產的一款大陸遊戲「三國志一統天下」,涉嫌侵害其旗下知名遊戲「三國志」商標權及著
作權,控告真好玩公司董事長周玄昆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商標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
定真好玩公司是代理商,遊戲畫面設計都由大陸公司負責,僅協助簡體字轉換繁體字及潤
飾口語用詞,12日以罪嫌不足不起訴周。
光榮公司出品的遊戲片「三國志」系列,是一款以中國歷史裡三國時代為背景的戰略模擬
遊戲。從1985年首代在PC平台推出以來,至2016年為止,已發行第13代,堪稱長壽級遊戲
之一,2017年全球出貨數達到750萬份。
台灣光榮特庫摩公司控稱,真好玩娛樂科技公司旗下一款遊戲「三國志一統天下」,其遊
戲角色、服裝、配色、畫作風格等都與該公司的「三國志」類似,且日本光榮公司2011年
已在台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三國志」為商標獲准,其他廠商不准用「三國志」,真好
玩的遊戲作品已侵害光榮商標權及著作權。
檢察官認為,雖「三國志一統天下」畫風讓人乍看與「三國志」遊戲畫面類似,但三國人
物角色長年來已有既定印象,且真好玩是代理商,遊戲設計都由大陸公司負責,僅協助簡
體字轉換繁體字及潤飾口語用詞;另遊戲片名並非只有「三國志」三個字,因此不起訴周
玄昆。
先不提其他被抄要素,但"三國志"這名稱竟可以註冊商標權?
作者: a502152000 (欸五)   2018-06-13 09:06:00
陳壽:抗議 他學我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8-06-13 09:07:00
免死金牌:代理。難過一堆垃圾廠商一直代這種東西進來
作者: allengx9900 (Shiki)   2018-06-13 09:07:00
法院中國開的阿
作者: SHCAFE (雪特咖啡)   2018-06-13 09:07:00
這真的不對,希望陳壽出來提告光榮
作者: Anzar (是一隻安薩)   2018-06-13 09:09:00
2F完全搞不懂狀況啊...
作者: homygodpppk (柯南道爾)   2018-06-13 09:12:00
不是直接用光榮的圖了嗎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8-06-13 09:12:00
三國志可以啊,又不是三國誌也不是三國演義
作者: worldark (達克貓)   2018-06-13 09:17:00
陳壽是寫三國誌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18-06-13 09:18:00
陳壽出來也沒用, 版權本來就有年限這告不成是因為遊戲又不是代理商做的, 要告也是告開發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06-13 09:20:00
台灣法律好怪,代理抄襲作無法管?
作者: evilraistlin (神蝶)   2018-06-13 09:25:00
我連三國志也不能用嗎 這申請也能過?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18-06-13 09:25:00
要告去告開發商好像也有道理啊...
作者: lime2001 (小樽)   2018-06-13 09:26:00
我不太懂名字裡連用三國志都算抄襲是怎樣的邏輯W
作者: s32244153 (Hir0)   2018-06-13 09:29:00
工三小 那個既定印象不就光榮自己多年來的創作累積嗎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8-06-13 09:36:00
因為三國 志 是橫山光輝的漫畫吧
作者: l22573729 (寅猷襹鵀)   2018-06-13 09:38:00
就跟之前軒轅劍那個一樣不是嗎?人家把三國做出名了是他的本事啊就跟大宇弄軒轅劍那個電視劇的案子一樣啊
作者: Prometheus2 (不知不覺)   2018-06-13 09:41:00
這邊寫的是不起訴,不起訴是刑事上的用語。侵害智慧財產權有刑事責任的條文不多,所以一定是有嚴重的侵害才會被判有罪。然後這邊的嚴重程度法院通常會有一個標準,不會像一般媒體給民眾的印象,只要看起來有,就一定是有罪的二分法。當然還要依照個案事實去分析,這新聞顯然沒有講出全部事實,只有講結果。檢察官由事實認定認為本案根本沒有侵害 所以連進法院都沒有 如果認為記者比檢察官更了解案件事實 那就真的蠻有趣的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8-06-13 09:49:00
說真的,民眾不要太相信台灣的媒體……尤其是現在媒體完全是以挑起人民與政府的對立為樂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8-06-13 10:05:00
商標對象是設計樣式,如果用了類似外觀足以聯想到註冊者當然能吉。這和古書是公共財沒有任何關係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8-06-13 10:22:00
三國志 商標權也包含logo視覺圖樣設計吧?單用文字應該申請不過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8-06-13 10:22:00
比較容易定罪的是商標法,但是這案例相似度不夠不足以認定光靠智慧財產權就更難定罪,上法院很看運氣的每個人各有標準對原告來說,就算這案沒成,多少還是能讓想做想代理的多考慮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8-06-13 10:31:00
只要是著作權,這代若是代理真的無法可管而支那那邊的去告必輸,都有無腦支那人認為三國是他們中國的,拿來抄也合法
作者: gwofeng (宮山洋行)   2018-06-13 10:52:00
光榮去虫國告 說不定還要賠錢給山寨商
作者: iuexeyz (路牧雅)   2018-06-13 11:04:00
希望三國志的作者復活告這些廠商大賺一筆XD
作者: s32244153 (Hir0)   2018-06-13 11:20:00
記得上次告3DM時就有一堆人說要去找羅貫中後人註冊版權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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