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建議修訂C_Chat板規3-4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8-05-08 23:22:58
退文事件是比較嚴重的
只有發文才有機會被退文,
全站退一次還可以說是板主的操守問題
全站退兩次還可以說是碰巧連遇版主不淑
全站退三次甚至超過然後說自己的文章沒問題你們不該這麼罰我?
能被累積退到三次以上加上申訴結果都還消不掉的,
不是故意到處惹事生非,就是個性過度衝動在足夠冷靜前不適合參與理性討論
我支持板主和議制來決定某種程度以上的重罰 (一年以上水桶/使用者退文兩次以上)
但是我反對針對退文制度規範退文數量上限
版主和議制在一定範圍內可以避免版主濫權 (過度強勢的版主同僚就另說了)
但是其所消耗時間有可能過長,因此應該在一定程度之重罰以上才以合議制決定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 我覺得退文事件
: 比較嚴重的
: 是一次退五篇
: 覺得上限退兩篇
: 應該不會有人反對
: 沒必要改成版主合議吧
: 因為退文一次可以消掉
: 退兩次比較有逞罰效果
: 退三次就超過了
: 我是這樣覺得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24:00
你要不要去看看引發這次提案的事件?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18-05-08 23:25:00
會一次被大量被退文通常都是4-4洗文,但是4-4初犯水桶一週...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26:00
又是一般論 然後這次的濫權 你怎麼認為遇到天災 當運氣不好在路上被狗咬嗎?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26:00
你說的這個我前面討論時也有提出 不過覺得這樣好像會很複雜所以我現在的立場是 支持 "退文處分一率不分數量 須由版主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27:00
影響使用者全站權利 過去私人小站罷了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5-08 23:27:00
你說濫權就濫權,自助餐好吃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28:00
群多數決後再做出退文處分"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28:00
現在這種規模當屁孩玩玩論調 實在苟且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18-05-08 23:28:00
4-4很難成立,但一成立可能就會被大量退文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18-05-08 23:28:00
版皇自助餐 嘔嘔嘔嘔嘔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29:00
爽劣幾次就幾次 愛講濫就濫 lol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5-08 23:29:00
我劣,我爽,我自在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30:00
橫標 玻璃心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32:00
現在就是有人覺得那案子讓現行規定有漏洞阿 這次提案就是想把洞補起來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18-05-08 23:35:00
你說的"一年以上水桶/使用者退文兩次以上"但現行板規3-8 單一案件半年水桶以上就要多數決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37:00
蘇建和案始末 跟你講得正好相符 你可以思考看看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37:00
現在爭議點就是退文這處分可以是比水桶半年還重的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18-05-08 23:37:00
再問你一下那你覺得這次 5退、水桶一年會太重嗎?等於全站禁言(兩年~兩年半)附上水桶一年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41:00
又罪有應得 挖 全有全無 當這是盲眼女神再世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42:00
當初那判決不論退文部分都還有一些爭議了 那五篇內容不一樣發文者還都有後續回應 結果版主理由是標題都有484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5-08 23:43:00
板主的標準為什麼要跟你一樣?我講了是我也會判4-4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44:00
PTT從來都不是自由的地方 你前提根本錯誤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46:00
羊羊你判的理由會是短時間大量發文不是標題一樣吧?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47:00
JUNCHOON以來的政策 從來都不是自由 你才平行世界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49:00
建議你去複習一下2014選舉時站方的"偉業"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49:00
是否發現你的言論跟你所講的都是一樣的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50:00
那時候真的充分表示PTT是人治不是法治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50:00
你連查證都不做 分明就活在自己的世界 當然世界觀不同言盡於此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5-08 23:50:00
是啊,我相信S板主也是基於同樣原因水桶的,那個標題相似我覺得只是他想找個理由讓水桶更明確罷了PTT是人治沒錯啦,娜烏西卡你都知道是人治,那拿蘇案來講不是更好笑?在人治的PTT尋求程序正義誰不是哪裡搞錯了?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52:00
那我更疑惑了 不用多少時間內發多少文這種簡明易懂的理由結果用個很薄弱可以被人舉證反駁的 幹嘛自找麻煩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54:00
有臉說我版皇我看他不爽我五劣他 我全力支持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5-08 23:55:00
嗯...你看我也講過什麼檯面上8成作品都有碰過的蠢話啊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5-08 23:55:00
當初糖用一小時洗五篇這理由的話我看大家還不會酸這麼兇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55:00
當獨裁者 別裝手上拿天平的 謝謝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56:00
某站長就是有臉說我就是獨裁者 我才尊重他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5-08 23:56:00
弄一個假象讓對岸人民覺得有法可言呵呵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8 23:57:00
沒看過某種人還要牌坊的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5-08 23:57:00
(′・ω・‵)我是板皇,這樣可以得到你的尊重嗎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5-08 23:59:00
啊這又不是我發的公告本來想叫你去看我在BM被申訴的案子可是好像沒意義,算了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8-05-09 00:02:00
講了 我還是會看 謝謝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8-05-09 00:05:00
(′・ω・‵)這樣有板皇的資質嗎?
作者: kevinh0718 (kevinh0718)   2018-05-09 08:27:00
從頭到尾看n一直只是質疑嘴砲又沒有理論還說的這麼高興還真為ptt的素質感到難過,樓主的法律觀念正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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