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討論一個類似的但面相有些不同的子題
同樣是戰爭罪刑,在報導上與給國民刺激度來說
性暴力>>虐殺>>殺人
因為女性的身體是跟國家尊嚴掛鉤的,這個觀念可以說從古典時代婦女屬於財產的一種
而且是家族最重要的財產(唯一有繁衍功能的)
在過去的戰爭中,被打的一方常常強調有多少女人被強暴性侵來激發國民同仇敵愾
(想想南京事變)
弔詭的是而打人的一方也一定會加強這方面的行為來打擊對方尊嚴
(想想紅軍反攻)
到了現在也是一樣,館長大戰CJ的事情,可以看到EZ與否已經跟國家尊嚴綁在一起的心態
基於這個原則長時間在社會內淺移默化
導致了社會心理對於性侵的恐懼是大於殺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