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贊成父母丟掉小朋友的漫畫或折光碟嗎?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8-01-18 15:35:09
父母的責任在於教育孩子的自主性
自主性是個人道德與責任感與外在環境的關聯
我這邊必須要說
教育最糟糕的示範就是言行不一,沒有原則
隨便處分小孩的東西就是這樣的行為
這樣小孩為了生存學會了順從,但是沒有學會自主
這樣的孩子對於自身的感受以及外在環境會缺少關聯
情節輕的,可能只是失去自己與外界的某種情感連結,或是外部環境的安全感
情節嚴重的,父母會失去孩子的信任,衍生嚴重的社交問題,失去自我以及社會的認同感
更不用說法律上父母有管理使用未成年人財產的權力
必須在不損及子女的既有利益之下行事
所以毀損,丟棄,侵佔嚴格說起來都違法之嫌疑
今天給小朋友100元當中餐,他不吃中餐跑去買漫畫
被發現後多半父母都會生氣的把漫畫丟掉,好一點沒收
但是這樣小朋友學到什麼?
他學到不吃午餐對自己的健康不佳嗎?
他學會到不去沈迷特定嗜好活動嗎?
通通都沒有~
多數人學會了要達成目的~要更不擇手段~
多數人學會了欲望~就是用更多金錢來滿足~
各位現在長大了~有多少人還是沈迷手遊克金網路買東西跺手?
有多少人學會現金流量的重要性~不當月光族
整個社會上沒達到財務安全的人還是大多數
這一切都可以回歸到我們不教育小孩自主的後果
我們這789一代人父母多半都是不管這些的
小孩的錢就是父母的錢~小孩的東西父母想丟就丟
看看現在社會上有多少沒有同理心的人,反社會的人
作者: reachhard (今天還是沒睡飽)   2018-01-18 15:36:00
有道理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8-01-18 15:37:00
出錢養你最大這種思維老了就會被丟去安養院
作者: cheeseup (我愛起司)   2018-01-18 15:49:00
講的不錯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8-01-18 16:00:00
真的很多人長大之後就變成他以前討厭的大人了
作者: romsqq ( )   2018-01-18 16:01:00
唔...,這好像不是我熟悉的西洽版啊,太有道理了
作者: bob2003t (bob)   2018-01-18 16:02:00
反正長照2.0嘛(?) 就丟一丟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8-01-18 16:21:00
2.0還不是靠加稅籌錢搞大宗的證所稅被幹翻就搞小宗的菸稅而已 哪天拿酒駕當藉口再加一次酒稅都不稀奇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01-18 16:38:00
看起來最好的做法就是都不要給錢 然後出事就擺爛
作者: lkzax (sariel)   2018-01-18 16:41:00
樓上從那得出這種爛結論
作者: jupto (op)   2018-01-18 17:50:00
原PO的法律是否要重修? 小孩根本沒有自有財產 財產的所有權就是在父母的手上 他們愛怎麼處理根本無法可辦
作者: miname (>.<)   2018-01-18 17:58:00
小孩怎麼不會有自有財產?都有三歲自耕農了亂處分小孩財產會被拔監護權
作者: loreck (路雷克)   2018-01-18 18:00:00
不少父母並沒有把小孩當人看,只當是照自己喜愛打造的玩偶
作者: jupto (op)   2018-01-18 18:11:00
覺得有的可以去告告看絕對不會成立 父母給小孩的零用錢買的的東西 都是無經過贈予程序所以所有權還是在父母手上
作者: miname (>.<)   2018-01-18 18:13:00
民法1087-1088寫的很清楚了,只是未成年小孩哪有辦法告?
作者: jupto (op)   2018-01-18 18:13:00
除非是以特殊的方式 如指定繼承 得到的財產才會歸小孩所有
作者: miname (>.<)   2018-01-18 18:14:00
零用錢不算贈與?那壓歲錢呢?又要大水庫嗎?
作者: jupto (op)   2018-01-18 18:17:00
去法院上根本不會成立 父母大可主張零用錢給予是有目的特有財產幾乎只會在繼承或是外人大量贈與的狀況才成立
作者: miname (>.<)   2018-01-18 18:30:00
最高法院民事 19 年上字第 67 號 判例可不是這樣說的
作者: NekoPunch (貓貓拳)   2018-01-18 18:41:00
反正抖M慣父母就只剩下法律能說嘴(而且還不知道講得對不對) (ˊ・ω・)
作者: jupto (op)   2018-01-18 18:43:00
條件是"自以勞力或其他法律關係所得私財" 零用錢能算嗎?
作者: NekoPunch (貓貓拳)   2018-01-18 18:43:00
總之有事就拿一本法律書Sen在小孩臉上,然後嗆說「你的所有東西都是拎北給你的」就對了 (゚∀゚)
作者: kqalea (沙丁魚罐頭)   2018-01-18 18:48:00
看行為能力,超過七歲的話就算
作者: miname (>.<)   2018-01-18 18:54:00
買賣不是法律關係啊,難道宅物用搶的?給零用錢的時候有明確說出要請你幫我買XXX才會有委託關係不然錢給小孩不是贈與,請問是借放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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