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陰陽師》又爆抄襲風波!繪師疑似取材《

作者: at90027 (蜻蜓)   2017-08-25 02:50:01
看了這篇的推文
突然想聊聊關於著作權合理使用這件事
P.S.我是學渣,請鞭小力一點(艸)
Q1:這樣檢視素材的使用會不會太嚴格?
首先,合理使用的認定標準之一
就是利用目的:非營利性質及商業用途
基本上對於有營利性質的利用
審查的標準比較嚴苛(雖然這句很像廢話)
這個案例中,繪師的作品是商業用途
所以可以嚴格檢視有沒有侵犯著作權
如果說今天是一個繪師的練習作品
指責他拼貼素材是抄襲
或許就可以說太嚴格
Q2:沒有直接使用應該不算抄襲吧?
請參考
https://goo.gl/zJL9mt
所以不管是光線的改動、翻轉或濾鏡等
我想都沒有跳脫實質近似的範圍
Q3:繪師只是把真實存在的場景畫出來也有問題嗎?
看著現實中的101畫101→絕對沒問題
自己拍一張101回家描/套濾鏡等→沒問題(著作權人本來就有修改或重製權)
拿別人的照片/圖來描或改製→要經過授權,因為自己不是著作權人
並不會因為照片是現實場景,就沒有著作權問題
只要有人的智慧投入在作品中
那張照片就會受著作權保護
說真的,要用現實中的場景又不想透過授權
就自己去拍啊(′・ω・`)
外出取材的漫畫家表示:……
Q4:這麼嚴格檢視不會抹殺其他繪師的創作空間嗎?
關於著作權法立法目的
可以參考著作權法第一條,包含:
1.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
2.調和社會公共利益
3.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因此創作作品的人可以享有著作權
但為了避免壟斷著作權而危害公益
法律開了一扇門讓其他人也有使用著作的空間
其中之一就是合理使用制度
並沒有無限著作權的問題
另外保障著作權的最終目的
就是鼓勵人投入創作
當著作權受到保護,他人無法隨意取走自己的創作結晶時
投入創作的意願才會提高
可以說,若放任大家抄來抄去
才真正會抹煞創作人的空間
莫名其妙打了一堆
因為我不是專業人士,不保證完全正確
有錯的話麻煩提醒(擦汗)
關於法院有沒有認證侵犯著作權
畢竟要著作權人告了才是法院的工作
至於要如何看待這場風波
就是個人的事了
順便一提
這件事讓我想到繪師ゆのみ事件
依然忘不了當時發現magnet和JBF被下架的驚愕
不知道還有多少板友記得QQ
※ 引述《ilove1530 (台東池上戶彩)》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dhG8oT ]
: 作者: ilove1530 (台東池上戶彩)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陰陽師》又爆抄襲風波!繪師疑似取材《
: 時間: Thu Aug 24 19:09:58 2017
: http://game.ettoday.net/article/995783.htm
: 《陰陽師》又爆抄襲風波!繪師疑似取材《鬥陣特攻》
: 2017年08月23日 21:55
: 點評:恩...肯認錯是好事啦...
: 記者周之鼎/台北報導
: 在今年初時,《陰陽師》陸版曾爆出抄襲風波,包含幾個角色像是夜叉、椒圖等角色都和
: pixiv繪師的圖極為相似,當時陸版官方還在網路上公開致歉,但近日而最近台版《陰陽
: 師》也出包! 台灣《陰陽師》的一幅官方圖中被發現多點可疑之處,而原畫者還是台灣
: 繪師。
: ▲本次受到爭議的繪圖。
: 這幅兒童節相關的繪圖是由台灣知名繪師Stellarism與《陰陽師》官方合作,但卻被眼尖
: 們感到萬分抱歉,深怕辜負了各位朋友們的信任與期望。陰陽師台灣營運團隊以及原廠網
: ▲網友發現圖中細節有多處類似《鬥陣特攻》的花村。(圖/翻攝啻異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2:53:00
他這個就是直接使用了首先人家的作品不是給他拿來當素材用的,別人沒授權他
作者: zeyoshi (日陽旭)   2017-08-25 02:53:00
印象中記得101有著作權的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2:54:00
再來,別人畫的那些東西,建築設計要素什麼的,他是整個改一改就搬過來用啊,把別人設計的完成品整個剪貼盜用啊這不是說像拿個素材網點什麼的貼一貼而已那樣簡單再來你第一點說的,哪些作品是商業用途,哪些不是老實說你作品只要公開,就能涉及營利了吧憑什麼說我貼一張二創圖,因為沒有直接賣就不叫營利?那賺到的人氣,轉貼得到的宣傳怎麼算?這些跟營利無關?這樣的話,請廣告公司製作廣告是不是也不用付錢了反正我要賣的東西是商品不是廣告,"不算營利"?而且講現實的,各人目前看到所有抄襲被抓包拿出來鞭的都是把改作當原創來發,一開始根本沒講的一開始就說自己是練習,貼上REF說自己仿誰,大部分也只會被建議說盡量練習自己畫吧我想說的是,其實沒什麼個案不個案,也不管畫師身分是誰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7-08-25 03:02:00
法律來說 就算描圖跟抄骨架跟姿勢也是OK的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3:02:00
你今天公開二創就不可能說自己完全沒營利但社會風氣有一定程度上是默許的...真正欠鞭的還是那種偷用別人東西,一聲不響發表當作自己原創的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7-08-25 03:03:00
其實要告成真的很難 只能以繪圖道德去譴責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3:04:00
法律是真的很難判,但是要是有人行事標準都是以法律為基準,那只能說這個人以社會的角度來看應該很失敗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7-08-25 03:04:00
不過大家還是有眼睛知道這些事是不對 有發生就會抵制不過含有別人遊戲的商標Logo的商業圖 碰到迪士尼應該會出大事 會有很多黑衣人朋友按門鈴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3:09:00
唉,會不會出大事,感覺不重要了,看看之前的李虹璘抄得那麼高調,最後有聽說有怎樣嗎?還有那個整個車廂爽爽抄圖的敏特?反正現在遇到這種的,也只能嘴到他要換個名子才能再出來,把他之前抄襲建立的名聲毀掉而已
作者: cat05joy (CATHER520)   2017-08-25 03:16:00
說真的 在台灣爆出這種事反而是在幫他宣傳
作者: GAIEGAIE (該該)   2017-08-25 03:31:00
看看VK 世大運還不是用爽爽
作者: skullxism   2017-08-25 04:56:00
推一個 我都覺得陰陽師可以向她求償了 標題都不是拼貼師
作者: qruby1172587 (ㄚ茹)   2017-08-25 07:00:00
我覺得檢視素材使用不會太嚴格耶,因為今天你是繪師又不是拼貼師,當那些使用付費授權素材的是笨蛋,今天就算只是練習作品,只要公開作品,若沒有提出致敬、借用練習等字樣,都算直接侵權。
作者: puliaer (朵菲)   2017-08-25 08:15:00
我是覺得只有練習用現實照片改圖這種還ok 人都有練習的階段 但是商業作品就...
作者: karuru (SHIRO)   2017-08-25 08:18:00
關於4,這些不叫嚴厲而是保護,完全自己創作根本沒問題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8:18:00
我也覺得照片事小,坦白說就算是別人拍的照片,有些照片也不能算是什麼創作,認真說是否自己拍的意義不大...問題是,這個傢伙不只是用照片,有些圖是直接用同樣是繪師的其他人的作品改的。再者,可以去看他官網的教學範例影片,其中第5個影片是人物+背景的教學。比較一下那個教學的水準,再比較一下他其他張作品的水準,老實說我不相信他不靠別人素材拼貼,有辦法弄出今天被拿出來講的這些圖
作者: wateryoo (阿水)   2017-08-25 09:06:00
解釋蠻清楚的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17-08-25 13:29:00
台灣美術藝術系都沒有法律概念的樣子
作者: cat05joy (CATHER520)   2017-08-25 13:45:00
別忘了台灣可是負面的高手呢
作者: hagane39   2017-08-25 13:50:00
JBF QQ
作者: luvzard (bb)   2017-08-25 14:08:00
罰正妹繪師cos 給粉絲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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