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納入運產 有國光獎金
2017年04月25日 04:09 陳志祥/台北報導
類似中華郵政曾經想要買下中華職棒兄弟象、卻因無法源的遺憾不再出現了!立法院教育
及文化委員會昨天修法通過「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可以投資運動產業,這對台灣職業運
動、尤其中華職棒獲有突破性發展,朝向增加第5、第6隊邁進一大步!
立法院教文會昨天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從上午9時一直到下午5時,終於審完成修
法,其中最有成效的是第4條定義運動產業的條文與第7條促進運動產業,開放公營事業參
與。
此外,運產條例第4條是否增列電子競技業,出現至少有4個立委的版本與1個體育署版本
拉鋸,最後贊成納進的立委版大獲全勝,這是「小英總統」條款的發威!主因小英總統曾
經表示要大力扶植國內電競產業。
未來電競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修正獲得通過,電競將會步上90年代撞球業的後塵,形
象、位階脫胎換骨,納進運動競技範圍,不僅有稅法優惠、產業補助,也能享有國家隊選
拔、組訓、比賽、輔導與國光獎章的利益。
不過,運產條例第7條修訂通過才是最能影響台灣職業運動發展的關鍵,由立委黃國書發
動的修正,獲得眾多立委支持,將條文修改為「為了促進職業運動發展,各級政府及公營
事業得配合國家體育政策及運動產業計畫,進行投資,其股分比例不得超過50%。」
2013年中華職棒兄弟象求售時,中華郵政曾有興趣接手,可惜沒有法源依據,如今運產條
例修正了,這讓公營事業投入國內職業運動發展有了依據,也對國內職業運動注入活水。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