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現在的板主說一下話。
簡單一個問題,這個提議如果變成板規要如何處理?
人身攻擊被水桶的人? 不是有人身攻擊的板規。
所以變成要如何定義正常提及到人身攻擊之間這段你所謂的落井下石的區段?
簡化一下,如何定義正常提及到落井下石的分隔在哪?
如果不準板主們自由心證,那光規範就能寫一頁了吧!
那最直接點,不準提到任何被水桶的人,如何?
人家只是被禁言而已,把他搞的跟佛地魔一樣不能提名字,這樣都快變成社會性抹殺了。
其實我覺得有條方法可以參考(?) 就是水桶都是秘密水桶就是[公告] 水桶版友A 永遠水桶
這樣大家都不知道誰被水桶 自然也沒有目前討論的問題
作者:
kuluma (墨駒)
2017-04-12 08:03:00到時候就司法不公了,沒人知道那個人到底有沒有被桶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7-04-12 08:05:00不愧是瘋法wwwwwwwwwwwwww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8:07:00你們先討論腳臭算不算落井下石啦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4-12 08:08:00心愛沒被水桶吧
有些冤獄先處理吧,講得你們桶人都不會出錯之前期間內醜二直接加重罰則不通知,挖精美一格洞
樓上你也跳太遠了 這篇在說這串的議題難以立規怎會跳到啥冤不冤獄去了...你要不要自己去BM申請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7-04-12 08:15:00看來是難以立規啦 不過藉由這種板務討論 也是一種發聲的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12 08:15:00所有發文推文的人全部都水桶就不會有不公平的問題惹(誤
奇怪,我記得版規不是不准討論本版版務嗎之前有人被桶
版務不是有另外版嗎= ="po在這幹嘛?新血太多???
作者:
seaEPC (沒看見,我沒看見 >_<)
2017-04-12 08:17:00在版務分類底下可以吧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4-12 08:17:00版務底下可以討論 不過討論到別的去還是會桶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7-04-12 08:17:00這是PP上台後弄的新遊戲 只要你有想提的板務 去BM提出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4-12 08:18:00然後這篇是去BM提議 夠多人附議就會轉到這來
通常版龜在版上龜很多隻 大概就是要.嗯~老人知道就好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7-04-12 08:18:00通過附議門檻後 版主竟會把你的議題放到這裡給大家討論
囧" 先生 你要嘴可以去BM 不是來這離題亂入呀 XD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7-04-12 08:19:00就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4-12 08:19:00離題到別的議題上好像也會被桶XD?
作者:
hayato01 (kunsou)
2017-04-12 08:39:00法律沒禁止的事情不代表是對的
作者:
the0800 (0800)
2017-04-12 08:49:00某個對人不對事的就先不管,我看這篇文倒是沒什麼問題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7-04-12 08:53:00某人來搞笑的嗎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