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阿里山火車站有小芎分身 高捷:是抄襲

作者: allbs (喵嗚)   2017-04-04 23:06:57
: : 髮型參考雜誌
: : 體型參考黃金比例
: : 只有一張圖基本上高捷很難告贏
: : 比較實際的作法是寫警告信要求對方撤下而已
: 如果是著作權是有爭議啦
: 畢竟如同樓主所說的
: 京阿尼臉可以抄來抄去一樣
: 但是要記得一件事情...
: 高捷少女同時也是商標
http://tmwpsearch.tipo.gov.tw/SearchWord/index.jsp
根據經濟部網站,註冊的只有 高捷少女 這四個字
圖型查詢總共才4頁,完全沒高捷少女相關
: 這時候問題變成混淆誤認之虞
: 以及有沒有使用
: 現在他造成一堆人以為那個是高捷少女
: 另外他的確也拿來攬客
: 會造成大家以為他是跟高捷少女合作
: 或是她可能用高捷少女的名氣
: 故意搞一個很像的吸引大家進來
: 這種時候就可以用著作跟商標權吉人家了
: 吉成功的話是民刑事責任一起來呦w
:
商標吉人有難度
著作權......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要法官判定抄襲,要有很嚴謹的證據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7-04-04 23:10:00
著作權跟商標權又不同 為啥會你會把這兩個東西扯一起?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7-04-05 01:47:00
著作權更告不了 因為太多細節都不一樣姿勢 身材比例 如果屬於一般生活範圍內的常態並不受著作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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