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ltu (ka)
2017-03-07 23:52:54我們知道音樂家就算通通都是自己演奏、劇團通通都是自己的演員的,只要使用的樂譜、劇本並非公眾領域,就屬於改作而必須取得作曲者、劇作家或版權所有者的授權才得以現場或網路(實況)公開演出。
但為什麼遊戲不受著作權法管轄?我們今天實況時容易遇到的法律問題往往是隔壁唱KTV被麥克風錄到之類的,但遊戲本身卻幾乎沒有人取得遊戲腳本家或遊戲公司的授權便公開發表遊戲(演出)內容。
是否僅有遊戲本體受到著作權法保護,而「遊戲內容」不屬於智慧財產?
遊戲內容嚴格禁止實況的也是有 記得UBI有幾款是這樣
作者:
songgood (ilovegoodgame)
2017-03-07 23:55:00希望百吉可以跟國動合作
有些廠商是完全禁止實況有些是可以實況但禁止實況者留下實況影片存檔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7-03-07 23:56:00告訴乃論
作者:
pandatom (pandatom)
2017-03-07 23:57:00之前人中之龍就有類似的問題了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7-03-07 23:57:00就遊戲廠商的手腳輸給實況產業的發展速度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17-03-07 23:57:00不是不能管只是不去管
作者: PPTmilktea (奶茶哥) 2017-03-07 23:57:00
我記得角川的遊戲就是禁止實況跟發佈影片的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7-03-07 23:58:00大多都是爭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作者:
Aggro (阿果)
2017-03-07 23:58:00這東西就跟同人有點類似 廠商告不告的問題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03-07 23:59:00最出名的就之前的人中之龍阿= = 一堆實況怕得不敢留影片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7-03-07 23:59:00不要免費的廣告 惹到實況主就怎樣怎樣
也是有反向操作 請有名實況主實況來宣傳的 不過這種很
人中之龍以前就是可以實況但不能留存檔了又不是人龍0才開始的
我記得一些規定是遊戲過程(透過玩家遊玩創造)歸玩家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7-03-08 00:04:00屬於開發者之前SKT刪除水管影片也是侵害riot版權
改作跟公開播送是兩個概念,第一段沒有混在一起的必要吧。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17-03-08 00:23:00實況播音樂會被消音吧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17-03-08 00:24:00食人大鷲那時Pewdiepie就幫實況而且他也很喜歡
以前有些fan site要得過火就被官方拿這點搞掉了
場商不告原因有二:企業形象與宣傳作用。告了玩家會覺得你氣度小,肚爛你就搞事拒買,任天堂也告過二創的作者,當時也被日本抵制過,造成營收下滑的情況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7-03-08 00:42:00如果不是國棟開台 誰還記得芭比或李毓芬的歌?唱片公司覺得應該多感謝實況主才是 有放你的音樂是給你打廣告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7-03-08 01:00:00不是不能管只是不去管+1有些人也是看完實況就不消費了啊,兩面刃
我也覺得應該要感謝實況主 多了好幾萬人知道你的歌/遊戲
作者:
KMSNY (MSN+KY)
2017-03-08 02:22:00有管啊 只是這東西管不完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17-03-08 02:40:00也要看遊戲類型吧 有劇情的就較多會禁止 純競技的遊戲反而會歡迎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03-08 04:16:00感謝實況主讓好幾萬人知道你的遊戲跟歌 但是會買的人...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17-03-08 08:18:00.
作者:
Qinsect (Q蟲)
2017-03-08 08:22:00就跟同人作一樣,對廠商來說是雙面刃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17-03-08 14:24:00zzz 音樂那樣還不是是商人搞的鬼 zzz同理漫畫店 以前也是有出版商再吵 希望跟錄影帶一樣簡單來說那些人就是著作權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