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6-11-27 19:20:08※ [本文轉錄自 C_ChatBM 看板 #1OEhqeBd ]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看板: C_ChatBM
標題: [板務] 關於希洽文章之議題討論
時間: Sun Nov 27 19:01:56 2016
依 #1OCNtX1E (C_ChatBM) [板務] 廢文與引戰臨時條款討論 提案
與 #1OCO21bR (C_ChatBM) [記名公投] 廢文與引戰臨時條款討論 超過30人之同意
申請其他板主視為重要議題附議送入主板討論,為期一週。
由於該議題敏感且有流於互相攻擊或離題的可能性,
請各位板友於討論時遵守相關規範,違者依板規處理。
此次一人請僅回覆一篇意見,其餘討論必須於[板務]下用推文討論。
================================================================================
由於本板之創板連署理念為"與ACG相關的一切閒聊都可以在這自由發揮百無禁忌",
且創板宗旨中提到"板規設定根本目的不是束縛ACG討論自由",
C_Chat板之定位為一個可以溫馨輕鬆聊天的ACG討論看板。
基於以上看板定位及理念,即便板主群有裁量權且有板規依據,
也盡量從輕判定文章ACG點之不足與有無。
然而在此行政理念之下,看板板面文章品質不一,間接導致部分板友發言多次違規,
引發所謂的發廢文釣魚爭議,故希望以此討論案徵詢板友對文章內容判定之意見。
同時在新板規正式使用前有一套能管理此問題的臨時方案,
在板友之民意基礎之下,板主群才能依程序行政,以下是試擬臨時方案:
1.板主主觀認為該文ACG點不足或帶有引戰性質的文章即違規刪文,
而該文的類別包含回文,該刪文會被備份至精華區。
2.板主看到或經任何板友檢舉,檢舉請說明詳細原因,如因原因不夠清楚,恕不受理。
3.累犯者板主有權依4-2-1-4處以水桶一週以上之處分。
簡單來說,就是要板友公開以多數支持在不違背開板宗旨與板規下,
授權板主能夠以較嚴格之標準判定文章ACG點之不足與有無,
即以創板宗旨之1-2-2為暫時優先,而板主群也會盡量於C_ChatBM解決申訴紛爭。
該方案內容並非已定案,可再討論,就算不支持使用臨時方案,
也能提出未來板規關於這兩點(太隨便的ACG文與容易引起紛爭的引戰文)的方向。
================================================================================
該次議題討論範圍:本板的板風方向、相關板規、ACG點範圍、引戰處理。
可引用板友文章或他板板規舉例,請勿偷渡人身攻擊、引戰、攻擊他板等違規,
違者板主絕對嚴罰。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19:21:00'間接導致部分板友發言多次違規'看了有點難過啊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6-11-27 19:21:00板務文之夜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19:22:00是
作者:
kitune (狐)
2016-11-27 19:23:00好喔 讓廢文無所遁形
這條不錯 真的有心想檢舉廢文的人就寫清楚理由給板主
溫馨輕鬆聊天<<像是說"心愛腳臭"無端造謠 有溫馨嗎?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16-11-27 19:24:00以前的.274廢文我其實還滿喜歡的說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6-11-27 19:25:00
所以是發文標準變高嗎 推文沒事吧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16-11-27 19:25:00至少有認真想(?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6-11-27 19:25:00這個版需要更高端ㄉ費雯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19:26:00類別包含'回文'看來回文也要想點了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16-11-27 19:28:00沒梗又串又引戰的廢文才78 T_T
作者:
HAHAcomet (值得信任的彗星å°å¤©ä½¿)
2016-11-27 19:28:00你有問過太上皇嗎 小心他檢舉你喔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1-27 19:29:00所以討論一周後一樣公投? 假設實施後跟原來的檢舉制有什麼不同嗎?
作者:
js0071724 (è¶…â˜†çƒˆç„°æµæ˜Ÿé›¨)
2016-11-27 19:30:00閃軌大將永垂不朽 根本本版XX紅人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6-11-27 19:30:00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1-27 19:30:00是板主會主動刪廢文? 還是板友檢舉廢文會比較嚴格?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6-11-27 19:30:00至少我要明確知道大多數板友決定要管,而不是其實只有小部分板友反感,不然我管了又要被另一群人攻訐是在管制言論,
作者:
freshmints (åªæ±‚早點休æ¯)
2016-11-27 19:33:00我覺得LEENG不會支持這個 他就鼓勵最大限度討論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6-11-27 19:33:00兩邊的意見都取不到折衷,這是對這板最糟糕的情形。噓文還能說只是還給這板原有的功能,但是管制發文回文是另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6-11-27 19:36:00一個層次的問題,畢竟有可能是由沒發文的大多數人決定有在發文的人,這一定需要大家討論...
紅明顯,覺得可以讓違規次數可以以月為單位全消,此外,分身是否視為同一隻來累計?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6-11-27 19:38:00由於分身判定已經不能由板務直接決定,必須往上送小組,這
會這樣題是因為真的會發廢文的沒幾個人,但是如果分身不合計的話就等於他們的影響不能被有效限縮,不過實行面有困難嗎……嗯…那像鑰匙和阿康這種自己承認的呢?另外,終於可以用紅明顯了,當初我支持開噓派的重大理由之一 : - )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6-11-27 19:44:00分身違規還是可以依現有板規處理,雖然久一點,但一樣會掰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11-27 19:45:00版主加油吧 真的開始後你會非常累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1-27 19:45:00了解,另外詢問一下,轉錄文章要補充進去嗎? 比如在別版發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6-11-27 19:46:00再來我的用意不是來討論誰不該留在這板,是要討論什麼文章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1-27 19:46:00廢文,再轉過來這,即使非發文者,亦視同於為轉錄者發文,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6-11-27 19:50:00開噓本來就只是把原本的噓還板友們而已...關這議題什麼事?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1-27 19:50:00發文上限我之前也提過,不過也可能變廢文組每人發一篇,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6-11-27 19:51:00當然如果你們大多數人有這希望,我們板主群應該也是會同意
不會呀,不要以每日計,以每週計算,一週10篇絕對可以有效提升文章品質,水量會變少就是但是推文數會增加,也就是對文章的反饋會增加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19:55:00先說文章內容要ACG點幾成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6-11-27 20:32:00一週十篇,也太少 XD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6-11-27 20:39:00討論範圍這麼廣.還以為會洗板.結果根本沒人在意.洗洗睡w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20:44:00真的......慘,再等等吧......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1-27 20:54:00不覺得特別要討論什麼,反正會投同意管廢文,大概只有某些ID才會跳出來回文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