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ter10511 (自來水)》之銘言:
: 倒也不是有抱持什麼幻想
: 但在acg甚至是戲劇作品裡
: 有關告白的橋段真的是歷久不衰
: 先不說告白是否是追求過程中的大忌
: 正常來講兩個不熟悉或不認識的人
: 如果對對方欣賞或憧憬
: 交換聯絡方式不才是正常SOP嗎?
: 在二次元裡那種明明雙方沒講過幾次話
: 結果一方告白成功就開始交往的劇情
: 是為了滿足魯宅們的幻想QuQ
: 還是作者為了方便劇情發展的設定?
:
作者: 
hei566 (Cheer)   
2016-05-26 18:37:00你根本搞錯男方跟女方了吧... 原po應該是指女告白男
作者: 
AnnaOuO (AnnaOuO)   
2016-05-26 18:38:00好啦 幫你QQ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6-05-26 18:39:00倒不如硬上拼拼看對方得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機率還比較高
不是有那種"要是不聽到你的拒絕 我就無法停止困擾"的劇情發展嗎
作者: 
midd (none)   
2016-05-26 18:39:00令人同情 幫QQ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6-05-26 18:40:00
路人就推王 (X) 一直都是路人 (○)
作者: 
mn435 (nick)   
2016-05-26 18:44:00你的遭遇真悲慘 所以有拉單槓嗎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16-05-26 18:45:00你怎麼會有告白完就會多1%的錯覺?
作者: 
yys310 (有水當思無水之苦)   
2016-05-26 18:46:00睡醒了嗎?
作者: catchfree (蛇王)   2016-05-26 18:47:00
幫QQ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6-05-26 18:55:00慘不忍睹 幫QQ
作者: 
et310   2016-05-26 19:06:00.....
賭那0.00325%對方剛好發情也勝過不告白的0%呀(x
作者: MessiWang   2016-05-26 19:37:00
可是瑞凡 還有99% 會被告性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