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老闆開除了在火車上看漫畫的員工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5-11-23 09:36:04
http://netgeek.biz/archives/57482
【炎上】会社経営者(39)「電車で漫画を読んでいた社員をクビにした」
這是一個報紙的投書。
- 投稿者是一個雇用幾十個人,三十九歲的公司經營者
- 他偶然目擊到三十幾歲的社員,在電車上閱讀漫畫,於是把他叫來社長室。
- 員工的主張:「在下班之後翻閱漫畫書有什麼不可以的嗎?」
- 員工在下班之後是自由時間,做什麼都沒關係。
只要衣領上的社員章有拿下,大剌剌翻看著漫畫書,這也是個人的自由。
- 但是,我也有不讓這樣的人升格成正式社員,這樣的自由。於是我把他解雇。
- 「正值壯年的男子漢,難道對現狀和未來的展望沒有一丁點危機感嗎?」
「浪費時間看手機郵件和漫畫書的這個世代的人,難道不會太多了嗎?」
然後被炎上了。
......有病啊,下班在電車上看漫畫也不行喔。 ( ′-`)y-~
作者: w3160828 (kk)   2015-11-23 09:37:00
鬼島也是有員工居然不會爭取無薪加班而開除的老闆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09:38:00
被炎上不意外,不過話說,這種自以為的"大人物"還不少就是了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11-23 09:38:00
下班在電車上當然是要
作者: chardavi11 (cockroachwang)   2015-11-23 09:39:00
我認為腦袋僵化的人要被社會開除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5-11-23 09:39:00
我上班都在看了...老闆快來開除我哦w
作者: gundriver (淺草一郎(假名))   2015-11-23 09:40:00
當痴漢
作者: ilovelol (我愛英雄聯盟)   2015-11-23 09:40:00
日本可以這樣無故開除喔?
作者: ko27tye (好滋好滋)   2015-11-23 09:41:00
在下班之後翻開JK的裙子有什麼不可以的嗎?
作者: Sopure13 (純粹如此)   2015-11-23 09:41:00
"......三小",看完這篇時第一時間的感覺
作者: aterui (阿照井)   2015-11-23 09:41:00
願意付資遣費就他的自由囉
作者: alonelykid (咩咩)   2015-11-23 09:42:00
有病啊...難道打炮的時候還要想著財經報表嗎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11-23 09:42:00
傻瓜,電車上誰還有空看漫畫,本子看太少了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11-23 09:43:00
笑了XD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09:44:00
老板是對的啊 你不要被看到就好惹 跟逃漏歲沒被查到就ok一樣
作者: agreerga (鴨毛)   2015-11-23 09:45:00
這公布出來他公司也不用開了吧XDD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45:00
老闆有保障員工權益的義務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09:46:00
而且日本人 對與價值觀的團體性 看法很嚴重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09:46:00
...開除下班時間休息的員工叫做老闆是對的,甚麼邏輯
作者: raepopo (瑞)   2015-11-23 09:46:00
.......北七老闆.......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5-11-23 09:46:00
把犯罪行為拿來跟休閒比喻 這比喻能力真讓人大吃一斤
作者: Sopure13 (純粹如此)   2015-11-23 09:46:00
像你這種在電車上不當痴漢的軟腳蝦壯年男子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46:00
所以解雇員工"不是"老闆的自由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15-11-23 09:46:00
人要故意搞你,不怕找不到理由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09:47:00
跟主流價值觀不符的次文化 排他性相當嚴重 不很意外就是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09:47:00
你下班在滑手機結果老闆看到把你開除老闆還是對的喔?
作者: s2751138 (Nomis)   2015-11-23 09:47:00
下班看漫畫還要注意有沒有被老闆看到也太辛苦了吧....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5-11-23 09:47:00
網址後面也附了另一篇投稿,內容大概是批評日本人崇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11-23 09:48:00
員工下班後正當的娛樂當解雇理由 居然有人認同…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09:48:00
只要願意付資遣費,老闆的確有解雇員工的自由.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5-11-23 09:49:00
洋媚外的情形,舉的例子是生意對象說話夾雜英文,換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49:00
位居上位者以自由做為藉口行使權力 可恥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5-11-23 09:50:00
洋菸抽、女性在露天咖啡抽煙是模仿好萊塢女星………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50:00
這不是資遣費的問題,不要轉移焦點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11-23 09:51:00
想到某個因為沒在雇主加油站加油結果被炒的案例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5-11-23 09:51:00
這個人真的是39歲嗎?跟那個石原老頭一樣思路。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11-23 09:51:00
這是日本古早時候的權威遺毒,把員工當作自己所有的"領民"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52:00
老闆沒有解雇員工的自由,這權力是必須被約束的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09:52:00
假設一下你在家裡玩LOL結果老闆打來聽見就開除你好了
作者: MikiSayaka (美樹さやか)   2015-11-23 09:52:00
這就要看約聘雇契約了... (看來以後所有條款都要細看)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5-11-23 09:52:00
三小?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5-11-23 09:52:00
雇主沒權干涉 在非上班時間且無代表公司的員工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09:53:00
老闆怎麼知道看手機郵件是不是處理業務需要呢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09:53:00
下班時間進行休閒活動被開除這叫錯老闆沒有錯?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5-11-23 09:53:00
可以打官司賺幾年份的薪水了
作者: s2751138 (Nomis)   2015-11-23 09:54:00
某人奴性有夠堅強的XD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09:54:00
難不成他對每個社員的手機郵件都瞭若止掌?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09:54:00
老闆明明就有自由好嗎 可以用契約 找各種理由開除你的 最好是沒有 看那一堆裁員的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5-11-23 09:55:00
感覺很像鬧脾氣XD "我只是想要電你 結果我被你電"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09:55:00
能夠把下班的休閒跟逃漏稅相比 也是很奇葩的想法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11-23 09:55:00
用別的理由就好啦=w=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09:55:00
非法解雇是可以上法院的,加個岐視可以告不少錢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11-23 09:56:00
老闆有開除的自由-在勞動法規允許的前提下。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5-11-23 09:56:00
第二篇是疑似同作者的傑作,不過有點難懂、都有本事開公司了、怎麼還會去擠滿員電車?
作者: goenitzx   2015-11-23 09:56:00
難道約聘契約上能寫"你上班時要工作 下班時也要工作"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09:56:00
有些老闆不會自己開車,或者是習慣電車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09:56:00
那不是甚麼大公司而且應該有經營危機了,開除只是藉口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56:00
因為電車上有JK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5-11-23 09:57:00
開公司和要不要搭電車通勤兩回事吧 我們都有市長搭捷運了
作者: tmlisgood (菜市秋)   2015-11-23 09:57:00
日本社會本來就很病態,還有女生在電車上看到有人拿手機看美少女動畫,就說癡漢發現的
作者: s2751138 (Nomis)   2015-11-23 09:57:00
某好萊屋明星也會搭地鐵,某市長也會搭捷運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09:57:00
啊我懂了,支持老闆的很適合簽自願役,24小時都工作的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11-23 09:57:00
這社會就是有些人奴性爆表才會那麼亂。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09:58:00
日本就是這樣的地方 別太意外 去生活過一陣子就懂得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09:58:00
扣帽子的時間來了.
作者: juncat (モノノフ)   2015-11-23 09:58:00
應該有正式理由吧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00:00
支持老闆的奴性太重了吧.......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10:00:00
現況就是這樣啊 只有上對下 沒有下對上的 做人還是要認清現實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23 10:00:00
只要沒有合約法律問題 老闆可以自由開除員工沒錯啊ㄏㄏ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5-11-23 10:00:00
不升正式社員? 如果只是臨時聘僱可以有任何理由把人弄走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10:01:00
要搞你 跟本不需要理油 這可能只是最後一跟稻草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23 10:01:00
除非你能找到他違法解雇的點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01:00
難怪領22K被當作理所當然的事情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11-23 10:01:00
你有隨便開除員工的自由,那員工也有依法告你的自由。
作者: Kagero (摩荔枝天(茄汁))   2015-11-23 10:01:00
沒有奴性就沒有資格在台灣社會存活 (゜∀。) 沒有奴性的都要送去接受再教育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11-23 10:02:00
沒有說對不對阿 就是老闆認為你不適合公司所以開除而已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5-11-23 10:02:00
這篇是那個員工還在試用期
作者: agreerga (鴨毛)   2015-11-23 10:02:00
看老闆用甚麼理由來開除阿 如果是原文這樣就等被告吧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10:03:00
還絕對沒錯咧...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5-11-23 10:03:00
所看到的只是單方面的說法,要講清還是去勞檢部門和法院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3:00
那我就不知道為啥說老闆沒錯就貼上奴性重的標籤是怎麼回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10:03:00
日本法律不清楚,台灣有勞基法第十一條,自己去看看吧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11-23 10:03:00
等著被告? 不就老闆認為你不適合這工作所以解雇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1-23 10:03:00
沒錯嗎._.? 以營運方來說贊成為了這種事炒人?這樣日後管理是正面?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10:04:00
相信以一個年青能開公司的老闆來說他有極高的機率 會看人所以這一定不是單一情況造成的結果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04:00
你上下班時間PTT被老闆看見結果被開除老闆也是對的啦
作者: hjk56789 (hjk56789)   2015-11-23 10:04:00
逃漏歲 理油 一跟 ㄎ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4:00
勞基法11-5 五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1-23 10:04:00
不是說法律這種最底限的事,而是這樣亂炒要怎麼培養向心力?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5:00
這可以自由解讀唷~~XDD
作者: tonychen01 (東尼陳)   2015-11-23 10:05:00
你看看那個說絕對沒錯的,那篇假面心得內文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23 10:05:00
是這種爛老闆 我也不要跟
作者: qscgg (QSC)   2015-11-23 10:05:00
人家是老闆,他愛怎麼做都可以啦!吃人頭路乖乖吞下去
作者: TURBOJULIY (ORANGE)   2015-11-23 10:05:00
我都是在上班時看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5-11-23 10:05:00
鑑賞期雙方都有權利一句話火掉對方,理由大家隨便找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15-11-23 10:06:00
如果都面對面了怎麼還不要理由,還是說一顆慶記(ry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06:00
有人不太理解喔,下班時間看漫畫被開除叫做老闆沒錯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10:06:00
曾幾何時 下班看漫畫已經跟逃漏稅一樣 還要躲躲藏藏的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06:00
老闆跟員工簽約,有說好下班後不能看漫畫否則可以解雇?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5-11-23 10:06:00
是自稱39歲吧,這種石頭腦袋我怎麼覺得像是89歲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6:00
她可以用"你不適任"來解雇.
作者: kerorokuzo (阿克西斯(阿克亞女神萬歲)   2015-11-23 10:07:00
幹!!他的小孩就不要看漫畫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10:07:00
這種事也沒啥好講,上法院裁定就是了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5-11-23 10:07:00
呃,現在討論的重點到底是解雇這個行為合不合法還是合不合理啊…
作者: lOngKitty   2015-11-23 10:07:00
那可以背英文單字嗎?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11-23 10:07:00
就老闆認為這個員工不是和在他這工作而已阿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07:00
這種解僱理由跟我看你不爽有甚麼兩樣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07:00
這提醒我們,跟老闆交談一定要錄音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11-23 10:07:00
告上法院就知道下班休息跟能不能勝任有什麼屁關係了,還自由解讀呢。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08:00
那如果板主認為你不適合在C恰發言,那你會乖乖滾蛋嗎?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10:08:00
老闆當然能解僱員工 但是用下班看漫畫這裡由 誰會接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8:00
告上法院當然就是什麼事就結了? 所以就可以在告上法院前
作者: shirou123 (一尻入魂)   2015-11-23 10:08:00
某K不要再反串了 笑到我大號上不出來
作者: martintp6 (晨)   2015-11-23 10:09:00
為什麼要幫他腦補........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9:00
阿不就是先酸再說?
作者: agreerga (鴨毛)   2015-11-23 10:09:00
可以因為不適合解雇 但不能是因為下班看漫畫這理由阿= =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11-23 10:09:00
這有什麼好炎上的,有能力就去開家公司,要求職員必須每週看一部新番,然後投稿啊
作者: arnold3 (no)   2015-11-23 10:09:00
老闆本來有有權開除好嗎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11-23 10:09:00
把兩個不相關的概念扯在一起說老闆沒錯不是奴性重是什麼。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5-11-23 10:09:00
這就是非法解雇阿,雖然勝訴了那間公司也待不下去,但是換作是我還是會告他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10:00
然後後面補一句"告上法院才知道" 你是未審先判嘛?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0:00
有權力跟行使權力是二碼子事好嗎?要不然勞基法定辛酸的嗎?都老闆說了算,何需勞基法?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11-23 10:10:00
適不適任是看工作表現,拿休閒活動說不適任ww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5-11-23 10:11:00
這篇最厲害的就的點就是“老闆”自己投稿的、大談為什麼要炒掉“能幹”的員工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1:00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政府何必出來約束資方?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11-23 10:11:00
那未審先判老闆沒錯算什麼?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0:11:00
在美國這員工就賺翻了吧,開除孕婦都穩賠何況這種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11:00
開除你的理由是你下班時間看漫畫滑手機叫做沒錯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5-11-23 10:11:00
真的是鬼島 這種解雇方式只是重傷員工向心力與士氣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11:00
開除孕婦跟這個其實沒有關係..
作者: Hfy0920 (Hfy)   2015-11-23 10:11:00
不爽解雇沒意見 還投書報紙就欠婊
作者: MikiSayaka (美樹さやか)   2015-11-23 10:12:00
也許一直以來都太習慣溫良恭儉讓了 (深切檢討中)
作者: AngelNo13 (十三號天使)   2015-11-23 10:12:00
投稿者就是老闆,我總覺得這根本是老闆自己唬爛的故事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2:00
沒關係?我認為孕婦更不適任啊,更可以開除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12:00
其實這老闆也沒說錯啥 只是若每個人都像他一樣"上進"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11-23 10:12:00
開除孕婦也可以是單方面認定不適任啊,孕婦有工作時間問題可能還更適用呢。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11-23 10:12:00
要討論現狀是無所謂啦 只是有認同這種現況覺得有道理的人我還蠻驚訝的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0:12:00
講穿了就是在東亞的日常啦,各位平常心平常心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10:13:00
開除孕婦比較算是性別歧視方面的問題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13:00
照這些人觀點我家有好幾百本漫畫是不是沒資格工作?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13:00
勞基法有保障女工和童工權利 孕婦也是.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5-11-23 10:13:00
根本無助於公司經營 台灣對於老闆的要求怎麼會這樣低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15-11-23 10:13:00
阿呆是不分國界的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3:00
這時候又不敢說老闆說了算,搬出勞基法了?呵呵這不適任彈性好大,你不作老闆真的太可惜了
作者: aobocodo2004 (貳零零肆)   2015-11-23 10:14:00
"我討厭看漫畫的人" 和 "據我觀察認為你不適合我們公司" ,前者會網路炎上,後者只會員工私下靠北就摸摸鼻子認了...但兩個其實一樣,都是老闆不爽隨意憑心情開除 (攤手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5-11-23 10:14:00
不是法律沒說不能做的就都是好棒棒的行為吧…
作者: jack503 (X)   2015-11-23 10:14:00
這老闆根本有病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11-23 10:14:00
勞基法也有保障員工不受惡意解僱的意思在,在這時候就不用自由解讀?
作者: s2751138 (Nomis)   2015-11-23 10:15:00
台灣教育真成功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5-11-23 10:15:00
這案例居然還會有爭議才讓我意外,確確實實的非法解雇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15:00
勞基法50-52是另外談孕婦的權利
作者: iloserSD (紳士)   2015-11-23 10:15:00
日本比我們奴喔
作者: s881720   2015-11-23 10:15:00
他有開除的自由 我們也有酸他的自由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16:00
是說非正式社員意味著對方僅是約聘或是工讀 這種本來就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0:16:00
你可以開除啊只是上去跟賠審團解釋會很辛苦,啊搞不好簡易庭就讓你吃土了也看不到賠審團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16:00
你以為"社畜"這兩個字哪來的w 日本工作真的很奴啊
作者: gungunit (NothingHeart)   2015-11-23 10:16:00
感覺想解雇很久了 找個理由而已...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16:00
談到孕婦就搬法律出來 一般員工就老闆說了算 甚麼邏輯
作者: hachiman (働きないでござる!!)   2015-11-23 10:16:00
真的不想工作啊…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6:00
她不適任我開除她錯了嗎?只是剛好她是孕婦罷了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5-11-23 10:16:00
以日本人的個性被這樣開除也不吭聲好像也正常
作者: hachiman (働きないでござる!!)   2015-11-23 10:17:00
要讓妹妹養我一輩子!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7:00
你大老闆都可以隨便開除下班後看漫畫的員工了
作者: kenay (笨蛋)   2015-11-23 10:17:00
如果說是工作方面差開除就算了 用這理由誰會接受阿?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10:17:00
你可以說她不適任而解僱 但不能把懷孕當不適任的理由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17:00
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了 這跟孕婦是截然不同的兩種狀況吧?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17:00
覺得老闆下班時間看到人在進行休閒活動就開除沒有錯的
作者: qazws08 ([戲言])   2015-11-23 10:17:00
關鍵字應是不讓升格成正式社員,代表目前不是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8:00
遲到、做錯、摸魚,我有證據我都可以說她不適任啊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18:00
真的很適合進去當志願役士兵,24小時都在工作中>w<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18:00
你可以用11條第五款 但也可以反用勞基法第50條來主張調任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11-23 10:18:00
這應該不是講道理(雇主就先不講了)而是單純一點直接法院見。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10:18:00
對 前提就是要有證據 但是下班看漫畫要算證據...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19:00
試用期的員工因為下班時間看漫畫被開除你跟我說沒問題?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19:00
那我以後當老闆也可以開除下班在路上亂晃的員工了 因為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5-11-23 10:19:00
好適合來台灣當老闆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0:19:00
耶耶,那下班看漫畫不適任的點是?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20:00
勞基法第50條有說孕婦有權利申請較為輕易的工作.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10:20:00
麻煩來個法律專業的開釋吧.非法解雇這種事還有人搞不懂..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5-11-23 10:20:00
我覺得一直有人把"老闆的習慣"帶進來討論,導致雞同鴨講
作者: g5637128 (幫QQ)   2015-11-23 10:20:00
住海邊管這麼多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20:00
試用期的員工因為下班時間看漫畫被開除你跟我說沒問題?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21:00
要用11條之前必須是成立雇傭關係的正式勞工 文中有提到還沒升格吧?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5-11-23 10:21:00
老闆的習慣是老闆的習慣,非法解雇是非法解雇,這老闆就是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5-11-23 10:21:00
老闆:我在此宣布 下班還在上ptt的 通通給我開除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5-11-23 10:22:00
為什麼不能講道理,法律和道德分明就是不同的社會規範。既討論法又講道理有何不可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22:00
就算是適用或約僱,你老闆看他不爽,那就是等合約到期
作者: agreerga (鴨毛)   2015-11-23 10:22:00
老闆: 我發現假日你在家裡打PS4 我要開除你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5-11-23 10:22:00
老闆:只要比我帥的都開除
作者: TWeng (TWenG)   2015-11-23 10:23:00
沒讓座給他不爽?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23:00
這鬼島真的太神奇了
作者: Hfy0920 (Hfy)   2015-11-23 10:23:00
不續約跟解除契約不一樣吧= =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23:00
難怪22K還被推崇啊,活該領22K。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0:23:00
只要川普沒選上你們就通通被fire惹!!!
作者: aobocodo2004 (貳零零肆)   2015-11-23 10:23:00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10:24:00
如果說下班遇到老闆沒問候才解僱 可能還比較可行一點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24:00
等等,試用期還有合約到期才能解雇的喔..? 你上班一周就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24:00
我好像有講過 "如果老闆願意付資遣費了話"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24:00
老闆:沒有娶老婆的全部開除
作者: Entropy1988 (有意志的物質)   2015-11-23 10:25:00
想紅嗎 好喔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10:25:00
日商對禮節方面的比較苛求 顧著看漫畫而忽略老闆才開除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25:00
黑掉 難道我要三個月才能終止試用?現行好像不是這樣搞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25:00
試用期其實要看怎麼規定的 並沒有說試用期間一定要到才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25:00
原來講的是皇帝,我還以為講的是老闆呢
作者: ken30130 (KEN)   2015-11-23 10:26:00
原來人可以這麼奴 長見識了呢.....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11-23 10:26:00
居然爆了XD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26:00
剛才有人說試用其要合約到期才能解聘 我都笑了
作者: dyolf (貓屋)   2015-11-23 10:26:00
重點是在於,老闆有沒有以此為由開除員工的自由,法律問題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5-11-23 10:26:00
工作效率差/常遲到/常做壞產品這些都是正當理由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15-11-23 10:26:00
老闆表示溫馨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27:00
這麼優質的奴才哪裡找,如果被開除還會喊謝主隆恩就更棒惹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11-23 10:27:00
下班遇到沒問候也很難構成解雇理由吧?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5-11-23 10:27:00
下班看個漫畫被開除,這離譜的理由還能有爭議喔?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5-11-23 10:28:00
重點是 老闆用下班看漫畫來開除員工會不會太奇葩
作者: dinghaipi (果凍魚)   2015-11-23 10:28:00
結果發現是新作品的宣傳手法(炸)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28:00
基本上godivan說得沒錯啦「只要老闆肯付資遣費」 還能說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28:00
上班做不好提前叫你滾我沒意見,有憑有據
作者: AngelNo13 (十三號天使)   2015-11-23 10:28:00
所以我說從頭到尾都是老闆自己編的故事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29:00
下班時間看漫畫(休閒)被看到就被開除了你覺得合理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29:00
老闆沒付資遣費走到哪都肯定敗訴.
作者: Flyroach (*飛天蟑螂*)   2015-11-23 10:29:00
只有我好奇這員工是在看什麼嗎?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5-11-23 10:30:00
我家所長每次下班都要趕我們趕快打卡下班回家呢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30:00
就算老闆用勞基法第十一條來叫人滾還得付資遣費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5-11-23 10:30:00
有付遣散費等於盡責啦 沒付就有高機率法院了
作者: rofellosx (鏖)   2015-11-23 10:32:00
真是奇怪 那公司還有員工存在嗎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32:00
沒有的話補台灣勞工就好啦
作者: xrayxrayx (xrayxray)   2015-11-23 10:36:00
這好像是很久以前的舊聞?http://tinyurl.com/notv85y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5-11-23 10:37:00
說老闆是對的根本___
作者: xrayxrayx (xrayxray)   2015-11-23 10:37:00
google那個社長名字出現的blog,這發文時間
作者: jkiop79315 (路邊的死人)   2015-11-23 10:38:00
後面看還不是正式員工? 不是正式的話 沒啥保障阿...
作者: Bl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5-11-23 10:39:00
有錢就是任性
作者: kille898983 (killer)   2015-11-23 10:40:00
在一次活生生見識到台灣人的奴性 真是辛苦了
作者: mochi79726 (浪漫小綿羊)   2015-11-23 10:40:00
不然要幹麻勒,意淫別人嗎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11-23 10:41:00
老闆有權決定他要什麼樣的員工,員工也有權決定他要去跟哪個老闆...只要解雇時該做的做到,離職時也一
作者: eternaldark (幻滅冰境)   2015-11-23 10:42:00
這老闆最需要的是機器人=3=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11-23 10:42:00
樣...我不覺得老闆有做錯什麼。至於道德上這樣的老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5-11-23 10:42:00
投稿人過了六個月就從39歲變成41歲了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5-11-23 10:42:00
沒有錯可不代表是對的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5-11-23 10:43:00
連自己年齡都搞不清楚的老闆,這公司也不用太care啦~
作者: flknt (黑騎士)   2015-11-23 10:43:00
所以請問對於這個員工來說 在這個事件中能夠爭取到怎樣的勝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11-23 10:43:00
必給得慷慨,尤其他吹毛求疵只看一個小動作就開除
作者: flknt (黑騎士)   2015-11-23 10:44:00
利 還是鄉民跟風批判之後 就是員工的大勝利?
作者: brianoj (馬可先生)   2015-11-23 10:46:00
覺得不可思議, 各種意義上wwwwww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5-11-23 10:47:00
員工拿到他該拿的就勝利啦 網友炎上關他甚麼事
作者: pan46 (pan)   2015-11-23 10:47:00
住海邊
作者: david7112123 (Ukuhama)   2015-11-23 10:47:00
神經病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5-11-23 10:48:00
話說LEGAL HIGH 有一集講不當資遣的 不過很鬧就是了XD
作者: xtxml (赤木巧☠)   2015-11-23 10:48:00
都有無聊辦公室了,這種解僱法並不意外
作者: Giroro813 (高橋涼麵)   2015-11-23 10:48:00
幹你娘神經病,下班要幹嘛還要老闆管喔?
作者: xtxml (赤木巧☠)   2015-11-23 10:51:00
日本企業各種招式比起鬼島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作者: ainor (><)   2015-11-23 10:52:00
十幾間小公司的慣老闆
作者: hayate1143 (永遠のA仔)   2015-11-23 10:53:00
哼...那看小說總行了吧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5-11-23 10:55:00
又再次活生生見證臺灣人的奴性wwww
作者: justice00s (Xx肥宅xX)   2015-11-23 10:57:00
台灣人意外嗎ww
作者: Tsau (摸)   2015-11-23 10:57:00
看漫畫不可恥 可恥的是不瞭解就引以為恥的人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58:00
台灣人你給他錢他就謝主隆恩了,團結推翻慣老闆是三小
作者: maiklover (落花紛飛)   2015-11-23 10:58:00
這種文章靠北XX粉絲團不是很多嗎說真的我隨便寫一篇你也不知道真假XD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5-11-23 10:59:00
上面推文的連結裡頭有相關資訊這文作者1月投稿時自稱39歲,7月投稿另一篇自稱41歲感覺自己人格都搞不清楚狀況了吧XD 寫的東西可信度……
作者: LULU5566 (魯魯56)   2015-11-23 11:02:00
個人覺得是早就想解雇他 只是這理由很爛而已
作者: hungayo (Ayo)   2015-11-23 11:03:00
我上班老闆還拿漫畫給我看……他說他租的越多人看越划算
作者: pupss90420 (Bea)   2015-11-23 11:03:00
只是找理由想解雇他吧@@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11-23 11:03:00
其實我國勞基法第11條有規定老闆得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作者: h87ank604 (yi_wei)   2015-11-23 11:03:00
那我用手機看漫畫你來開除我啊!低能老闆甚麼道理..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11-23 11:04:00
的情形 這種開除法感覺在歧視 但LAW IS LAW...實際上勞工很奴 通常都是被玩還會幫老闆說話日本法律有怎樣規定就不清楚了 但應該不會比我國差才是
作者: TWChang (灰色的流星)   2015-11-23 11:07:00
一堆把"合法"跟"對的"混在一起講,明明就是不一樣的概念
作者: MAXcafe (MAX咖啡)   2015-11-23 11:07:00
寧願資遣也要火他 是有多討厭他.....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1-23 11:08:00
看到有人護很凶,完全不意外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1:09:00
等等奴才就會跳出來說有給資遣費就好啦,不然是想怎樣
作者: crystalxarc (長門有希的消失)   2015-11-23 11:09:00
…………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11-23 11:09:00
以前勞退舊制的時候就常有 資遣你以免你領到退休金
作者: AngelMAyCry (猛毒天蠍)   2015-11-23 11:10:00
幹真心有病,控制慾太強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11-23 11:10:00
反正很多事情會發展至今都是有原因的 受害者也使推了一
作者: matt4424 (Matt)   2015-11-23 11:10:00
這老闆根本有病
作者: no321 (一生懸命)   2015-11-23 11:11:00
腦袋破洞了嗎
作者: b9702025 (住海邊)   2015-11-23 11:12:00
PO到八卦版阿~~
作者: b014020 (呵呵)   2015-11-23 11:13:00
早就看你不順眼了
作者: anedo (鷲嶺之魂)   2015-11-23 11:16:00
不過都十年以前的東西了..炒冷飯都腐敗了吧
作者: WOODBEAR (熊)   2015-11-23 11:21:00
日本蔣有X
作者: nadiaInochi (狗狗)   2015-11-23 11:22:00
雖然沒什麼好po上網的,也可能是綜合他的表現期滿不想把他升成正式職員而已。這權利是有的。
作者: echociel (堂腦病患者)   2015-11-23 11:22:00
不要再說什麼日本社會就是怎怎樣了好嗎?這如果很正常就不會炎上了!不管哪個國家都有神經病啦!
作者: m768977569 (Milton)   2015-11-23 11:22:00
這個故事,是告訴我們書套的重要性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11-23 11:22:00
老闆:閉嘴!社畜!
作者: arcanit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5-11-23 11:24:00
這是歧視性行為吧!
作者: winiel559 (大漢天威)   2015-11-23 11:24:00
噓低能老闆跟奴才幹 2壞了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5-11-23 11:31:00
...結果還是被推特炎上了吧.
作者: RWAllenL (想不出暱稱)   2015-11-23 11:33:00
不升正式職員沒問題 但是不升以後還發表這言論 就有問題有些事情你放在心理別人管不著你 就跟心理歧視黑人一樣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5-11-23 11:34:00
如果不是故意做釣的話就是"ザマーみろ!!"的價值觀?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5-11-23 11:34:00
吃飽太閒 被幹活該 ( ′_>`)
作者: blueiceclub (不糟糕的B先生)   2015-11-23 11:40:00
低能兒
作者: Mayuyu5566 (麻友56)   2015-11-23 11:45:00
老闆霸氣
作者: ldwang (地瓜)   2015-11-23 11:46:00
正常的說法是 "我不能隨便趕房客走, 否則我要負擔違約的事項"現在換了一個說法," 我可以趕房客走, 反正我違約金我出"。其實講的是同一個情況, 可是這樣就是非不分了。
作者: miha80425 (ohsialay)   2015-11-23 11:50:00
所有人都這樣不消費 看這些老闆怎麼賠
作者: ersfw4418 (隱身術)   2015-11-23 11:52:00
在這裡居然一堆人認為正常 笑了
作者: ken30130 (KEN)   2015-11-23 11:54:00
奴太久了 OO壞了
作者: nadiaInochi (狗狗)   2015-11-23 11:56:00
這比較像是試用期滿不想再續約的問題。
作者: leawweikeng (乾爹又不能吃)   2015-11-23 12:00:00
如果是在米國 這老闆大概會被告到脫褲吧
作者: wow999 (Wild。Dope。WinS)   2015-11-23 12:01:00
垃圾老闆
作者: alen82515 (猛哥神信)   2015-11-23 12:10:00
被奴化的也太嚴重,想必你們上網都要膽戰心驚的吧...
作者: Diaw01 (Diaw)   2015-11-23 12:13:00
所以應該幹嘛
作者: Hybridchaos (Hybridchaos)   2015-11-23 12:15:00
老闆不看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5-11-23 12:15:00
幹你娘太扯
作者: KHopper   2015-11-23 12:16:00
下班後就屬於員工的時間,關老闆鳥事@@
作者: tot9221 (江城子)   2015-11-23 12:17:00
我爸曾經因不想吃員工供餐,差點被開除呢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2:20:00
godivan: 只要願意付資遣費,老闆的確有解雇員工的自由
作者: wolf9420 (Mr.Rorensu)   2015-11-23 12:22:00
... 支持的人都在這裡幹什麼啊?去充實自己啊?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11-23 12:24:00
居然沒人噓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5-11-23 12:25:00
2壞了阿 不然早XX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11-23 12:26:00
感覺就只是反串
作者: frozenstar (frozenstar)   2015-11-23 12:29:00
在日本主流社會中御宅族算是聲音不被聽到或理解的弱勢,今天這樣的行為老闆看不爽,他想炒你魷魚真的不乏藉口,今天會炎上,說到底還是他把自己的行徑公諸網路。如果社會上有這樣偏差觀念的老闆不是少數,真的只能自求多福。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5-11-23 12:32:00
日本不意外,有病的民族
作者: darkaikainu (喋血嬰骸)   2015-11-23 12:35:00
日本的企業老闆就國王,本來就是看喜好去錄取或解雇台灣的話,因為員工都是永不升職,就一個螺絲一樣的存在。所以只要有奴性然後不會抱怨就OK
作者: suyihua (草莓好輕鬆)   2015-11-23 12:36:00
為什麼有一堆白吃話支持老闆是對的?
作者: darkaikainu (喋血嬰骸)   2015-11-23 12:37:00
台灣老闆不會管太多是因為他一開始就沒提拔你的打算就台灣日本結構不一樣啊,我也沒說誰是對的suyihua你嘴巴放乾淨點
作者: dm03 (莫宰羊)   2015-11-23 12:38:00
在台灣應該會是員工先在PTT爆掛然後鬧上蘋果....
作者: darkaikainu (喋血嬰骸)   2015-11-23 12:40:00
日本是年資制啊,成為正式員工後不管你多廢時間一到就會變成課長之類的所以老板憑自身喜好把人放到自己王國本來就很正常
作者: b85040312 (萬年newman)   2015-11-23 12:43:00
日本老闆可以任意開除員工喔?
作者: indigostar (青曜陽)   2015-11-23 12:44:00
注重公司形象到這地步,壓力太大了
作者: Recard109 (溫開水)   2015-11-23 12:45:00
地球上有病的人不少,連日本都有鬼老闆
作者: morning79 (morning)   2015-11-23 12:47:00
別說孕婦了 日本女性基本上結婚就會離職 與其說只想回
作者: ken30130 (KEN)   2015-11-23 12:47:00
快笑死了 奴到這種程度還在沾沾自喜
作者: morning79 (morning)   2015-11-23 12:48:00
家被養 不如說從推文也可以看出端倪 結婚 懷孕=生產力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11-23 12:49:00
賈伯斯一樣在電梯裡面開除回答不出對公司貢獻的員工表達不好就該被開除嗎?那繼續呆蘋果的豈不是...
作者: morning79 (morning)   2015-11-23 12:50:00
低=妨礙工作 又不是所有工作都是體力勞動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2:53:00
女性如果敢拍胸脯保證自己懷不懷孕,生產力都一樣那當然ok啊,不過通常只看到"人家孕婦ㄋㄟ" 呵呵
作者: GGisme (劉君君)   2015-11-23 12:55:00
日本奴性應該是台灣的10倍以上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5-11-23 13:03:00
日本弄到少子化人口超高齡化很大一部份是自找的
作者: NanaMizuki (水樹奈々)   2015-11-23 13:03:00
死士就是死士 當然堅信錯的不是老闆 www
作者: Zsanou   2015-11-23 13:10:00
所以電車上要找JC下手 …
作者: GreenComet (迷宮の十字路)   2015-11-23 13:15:00
這在歐美直接就告了
作者: a5245242003 (elbert)   2015-11-23 13:38:00
這樣侵犯到別人的工作權吧
作者: powerdavid (hatano yee)   2015-11-23 13:42:00
三小==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頭)   2015-11-23 13:42:00
很意外嗎?念國小國中,在外面被老師看到而且沒打招呼,隔天上課可是會被直接叫起來全班公審呢(煙)
作者: UDHD   2015-11-23 13:45:00
日本真的要大改革了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5-11-23 13:58:00
因為老闆沒被開發
作者: chung74511 (迷惘)   2015-11-23 13:58:00
智障老闆 這種的可以告吧
作者: taikobo (勉強になるなぁ...)   2015-11-23 13:59:00
這樣的老闆...早點離開也是件好事
作者: chung74511 (迷惘)   2015-11-23 14:00:00
下次老闆就說 員工下班不好好放鬆還想工作 都你說就好我記得開除除非有正當裡由 或是公司經營有問題不然應該不能亂裁....
作者: lucandy09 (LUC)   2015-11-23 14:04:00
日本是奴隸制國家嗎
作者: chung74511 (迷惘)   2015-11-23 14:04:00
就算他公司快倒了要裁員也不能用這種鳥裡由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5-11-23 14:16:00
老闆隨意開除人在歐美會被告好嗎什麼叫做開除你是他的自由
作者: se2422 (庫柏)   2015-11-23 14:17:00
藉口啦 不爽你 光你在那邊呼吸都可以當理由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4:21:00
godivan: 只要願意付資遣費,老闆的確有解雇員工的自由請大家理性討論
作者: ken30130 (KEN)   2015-11-23 14:24:00
理性地乖乖當奴隸 讚讚讚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11-23 14:26:00
誰有空支援一下社畜孤島wwww
作者: jaeomes   2015-11-23 14:26:00
有些人就是喜歡用邏輯反擊 但卻忽視常理所以這老闆肯定不正常
作者: s33003030 (calaser)   2015-11-23 14:28:00
天阿 這串釣到一推奴才www
作者: zainc (念湘)   2015-11-23 14:30:00
開除員工還投書報紙的老闆太猖秋了吧?
作者: crimsonall   2015-11-23 14:44:00
可能本來就看這位員工不爽了 看漫畫只是藉口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11-23 15:08:00
看不爽他很久了啦 終於找到藉口罷了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5-11-23 15:17:00
呵呵 大眾也有讓你公司倒閉的自由
作者: allenthu (跟世界說掰掰)   2015-11-23 15:28:00
老闆:有電車痴漢不當看什麼漫畫
作者: owl9813 (草鴞)   2015-11-23 15:30:00
感覺需要再來一次明治維新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5-11-23 15:34:00
X的這傢伙有病阿,要扯看漫畫是沒有危機意識,那看球賽就很有危機意識嗎?神邏輯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5-11-23 15:36:00
台灣人就是很好釣網路上看到什麼就會信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5-11-23 15:37:00
該跑的流程都跑了嗎? 該給的都給了沒有漏? 如果都做到了 那這老闆也就是理由爛爆了...
作者: ironkyoater (黑天使)   2015-11-23 16:06:00
所以妳其他員工輕鬆一下也要開除其他人?
作者: itachi0609 (紫苑)   2015-11-23 17:55:00
下班看什麼甘老闆屁事 等下看書會被嫌太文青嗎
作者: demiackerman (半田君的老婆)   2015-11-23 18:08:00
———樓上推文下班使用ptt全部開除———
作者: CLisOM (tt)   2015-11-23 18:09:00
作者: qooking316 (冰鯉)   2015-11-23 18:14:00
這種做法只會樹立自己的敵人吧
作者: twlight (幻想廢人)   2015-11-23 19:08:00
居然有人護航老闆耶!!!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5-11-23 19:41:00
見識到了這樣的人才會越來越多 卻想逆著趨勢做事 還覺得自己好棒棒 這等腦殘就是晚點被淘汰的份了
作者: keith780902 (keith)   2015-11-23 20:00:00
只能當痴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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