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不少人搞不懂狀況,所以本篇公告為總整理,要說是懶人包也可以。
首先,基礎知識。
一、在王浩宇事件及一些網站利用來PTT騙人點連接賺錢後,站方對此行為就很敏感。
二、C洽曾為這類事件主要災區之一,所以才會有:
6-4-6
張貼商業網站連結。利用板眾之好奇點擊心態,賺取點擊
上自身廣告收入者,將視為ipk,王浩宇…等相關文章,
當立即刪文劣退。
但是基本上對於商業網站的判定是有難度的,所以板主們其實是傾向於最大限度。
(你貼的連接,別人點進去後會讓你賺到錢的才是這所稱的商業網站。)
因此本來在有人檢舉後,板主開會投票後的決定是。
他貼的網站有商業網站的可能,所以限制他發文就好,不需要禁連接。所以小雨才去信請
他一週貼一次。
但他不服向上申訴:
對此,小雨的回應:
#1LriAIj- (C_CenterWork)
群板主sawg回應:
#1Lsf6yxx (C_CenterWork)
sawg也認同其為商業網站。
所以這時板主們討論後改為:限制貼文取消,但不可以再PO該網站連接。
這時事主可以向上申訴:其網站不是商業網站。
他的確也有向上申訴的打算:
#1LshNM3C (SYSOP)
#1LshJ7dY (PttNewhand)
#1LsVMQBE (ask)
這時經其它板友提醒才知道事主不只在C洽,而是在其它板都有類似行為及文章。
所以就乾脆請求法務判定了:
#1Lt0Ezy2 (Violation)
法務判定為:
#1Lt0SbVZ (Violation)
法務認定其為商業網站,同時事主也有跨板廣告之問題。
所以判決主要有二個:
一、事主在各看板之違規由板主判定。
即然如此,那事主在C洽大量發廣告文當然符合6-4-6,給於永桶。
二、將其轉介至ADer-Killer。
ADer-Killer為只有板主能看的隱板,功能是對跨板廣告之行為判定及處罰,最重可至砍
帳號。
所以對於有人在問是不是不能PO有廣告的網頁,答案是:當然可以,你又沒因此賺錢。就
算有,我們也很難判定。如果你要搞到像這次這種規模的話,那我們也只能照站方判定來
做事了。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5:55:00錯字:給予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08-25 15:57:00老鼠QQ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5:59:00森林賢王:是在下輸了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08-25 15:59:00這是一個人被殺就會死的世界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éˆR)
2015-08-25 15:59:00頁面亂成這樣說不在意廣告 司馬昭
作者:
sarraya (~ No Game No Life ~)
2015-08-25 15:59:00幫大家上了一次PTT的站務(板務)處理流程課 (?)
作者:
key0077 (冷風)
2015-08-25 16:00:00用生命在教書(無誤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5-08-25 16:00:00簡單說就是越上訴 判的越重就是了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5-08-25 16:01:00不要抵抗就不會死了 為什麼不知道!!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5 16:02:00
就是原本想放水,但是你上訴被上面認證了只能照規矩來
作者:
Hamakaze (駆逐艦、浜風、出ます!)
2015-08-25 16:02:00超級大爆炸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5-08-25 16:02:00再來大概就變成PTT打壓言論&發文自由了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15-08-25 16:02:00是的被認證後就GG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16:03:00
一週一篇-》永久水桶-》砍帳可能 看過他推文都知道他自找的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08-25 16:03:00不營利部會把廣告拿掉喔w不敢拿掉就心裡有鬼咩
實在搞不懂要鬧那麼大的意義在哪 一個禮拜賺一次不行?@@
作者:
llabc1000 (野生的攻城ç…)
2015-08-25 16:04:00人做死,就會死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15-08-25 16:04:00就在說明有問題啊 不然一直鬧做什麼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5 16:05:00等等 ASK也喔XDDD也有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16:06:00
這版又是他貼文中人氣最多的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5 16:07:00看他搞到最後會不會被砍ID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8-25 16:07:00砍就砍~樂觀其成~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5-08-25 16:07:00我沒有辦法賺流量都是你們的錯!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8-25 16:07:00猴~回公告 還回2篇 被M了吧 UCCU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8-25 16:08:00實況也一堆 那怎麼辦??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8-25 16:09:00要不是知道你真的需要處理老鼠,還真以為老鼠是代稱XDD
作者:
p4585424 (germanophile笑笑ㄛ)
2015-08-25 16:09:00我之前就說那是強迫你點擊的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08-25 16:09:00實況還好吧,我覺得他網站真的太誇張了w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6:09:00他早期主戰場是在硬體零件版搞買賣,後來不知道為什麼搞起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6:10:00偽口碑行銷的營生,各大手機版都有他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15-08-25 16:10:00標準的人為財死
作者: asdf70044 (A7) 2015-08-25 16:10:00
根本自找 怪我囉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6:11:00雖然我知道買低賣高要整天盯著電腦很花時間,但不正正當當
作者:
sarraya (~ No Game No Life ~)
2015-08-25 16:11:00砍頭生意有人做 賠錢生意沒人做 老鼠表示:
作者:
eva05s (◎)
2015-08-25 16:12:00老鼠是被砍頭的那邊啊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5 16:12:00@qazijn 我跟你說,你開台長期人數沒有超過2.3千人的話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6:12:00去念個adwords/FB代客操作,搞這種不合法的營生何苦啊
作者:
theyolf (qq)
2015-08-25 16:13:00不用兩三千了 我記得簽約人數要求下降很多 幾百吧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5 16:13:00不要把實況主給誤魔化認為他們都有賺廣告費...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5 16:13:00Twitch的話大概是500拉 印象中有看實況主說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5 16:14:00我以前知道的是1000以上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5 16:14:00那個Subscribe不是那麼容易拿到的
作者:
theyolf (qq)
2015-08-25 16:14:00如果要說的話 就是為自己的實況打廣告 有訂閱跟流量=收入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5 16:15:00申請歸申請阿 除非你電競選手之類的 150要不到的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6:15:00我哪天想不開就去投點小當家實況主廣告好了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5 16:16:00如果150常時平均就有錢的話,滷蛋就不會去兼職了(笑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08-25 16:16:00能有三位數也不吧還500...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08-25 16:17:00也不容易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5 16:18:00實況收益和商業廣告網站的差異在於,一個是平台主動給你一個則是你自己放廣告上去賺前者屬於平台商為了他的利益而希望你留在那實況可是基本上主要目的還是實況而不是賺錢可是後者商業廣告網站就是為了出於賺錢的目的而使用這就是為何實況文不算營利,但是商業廣告網站算的差異
TWITCH台灣有人在管比以前容易多了廣告時期在某小台也有看到過
作者:
OnlyTD (娶妻當娶åƒåç”°)
2015-08-25 16:34:00不作死就不會死 <3
作者:
OochunoO (遙控器推廣協會)
2015-08-25 16:37:00board-police也一篇喔 今天下午熱騰騰的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25 16:41:00老實說真要照學網規範來跑一個都漏不掉好嘛...管你是自己放還是別人主動給今天是ptt本來就沒有很硬性照學網規範跑 這大家心照不宣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5 16:43:00唉,真的是不做死就不會死,在凹大概就全站了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5-08-25 16:49:00再上訴真的會砍帳XD
跑去board-police申訴 接下來大概就搜不到ID了XDD
作者:
Skydier (噫!)
2015-08-25 16:54:00超灰色地帶就看站方說了算 有些部落格理面也是很多補丁不過因為人氣高加上沒特別刻意宣傳 站方也沒特意去辦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5 16:56:00
大家被王XX搞到很抓狂 所以你硬是提起來要再上訴通常下場只是更慘XDDD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5 16:57:00
不過王XX還是當選議員了 ZZZ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25 17:03:00覺得ptt已經放的很寬鬆了 還硬要找站方 真的鬧到拿學網規範來玩就是直接砍了 科
作者:
aker0357 (Internet is a monster.)
2015-08-25 17:04:00sub button不是那麼好弄到的 沒有穩定三位數的觀眾基本上是不用想了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5 17:10:00
像之前有人抱怨JTOM老大他發太多篇情報文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10:00
ADer開第三單了,換句話說站方至少有兩位站長認定廣告…
作者:
eva05s (◎)
2015-08-25 17:11:00為什麼會扯到JTOM,根本完全不一樣的案例啊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5 17:11:00
JTOM老大那個可是完全沒廣告的都乖乖照辦了 = =a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5 17:13:00
沒有 我是想用舉輕以明重的方式來講解= =a意思就是JTOM老大他完全沒踩線都乖乖照版主(還是板友?
作者:
eva05s (◎)
2015-08-25 17:14:00你這例子跟拿竹節蟲的擬態方式說明青蛙的解剖步驟一樣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5 17:15:00
說得去做了 supermar這個踩線挺深的竟然還在那硬是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5-08-25 17:15:00JTOM大躺著也中槍w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08-25 17:16:00別這樣我平常都靠JTOM大貼情報了w
作者:
K2135356 (K2GI_135356)
2015-08-25 17:17:00拿竹節蟲的擬態方式說明青蛙的解剖步驟這要怎麼說明啊?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5 17:18:00
抱歉 JTOM老大別扁我 (滾動我也是看JTOM老大的情報看得很開心啊...看最多的大概就是文庫的每月出版書單了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8-25 17:20:00JTOM沒啥問題啊...
從沒點進去過 原來有22處廣告+跨板廣告 本板水量大還不易注意到 其他板的觀感就很明顯了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5 17:23:00
我只有點進去過看一次
我的ublock origin只有顯示擋掉14個耶XD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5 17:24:00
不過發覺好像那種綜合情報站 我就關了XD小雨版主 我只是想舉輕以明重 可是看來失敗了XD
作者:
Misohagi (Taivis)
2015-08-25 17:26:00JTOM大的文只有是日文而已吧,第一線情報給你知道不好喔看不懂直接略過不就好,反正大消息肯定都會額外多個中翻可是跟這篇的關聯性為零阿XD 人家是情報 這是廣告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17:27:00
被開第三張罰單了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27:00
就舉錯例子而已吧 我是看得懂ta想表達什麼… (餵糖果)
站方開的罰單對他會有什麼實際影響嗎? 各板的發言權都只有退文篇數而已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29:00
就不能發文不能進聊天室部份使用者權限拿掉這樣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7:29:00失去推銷自己部落格的管道(重傷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17:30:00
全站禁言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7:30:00在Android版點他的文章攔截不管怎樣都是部落格就覺得膩了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30:00
對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5-08-25 17:30:00原來還有罰單這種東西w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31:00
罰單是站務等級了,如果各板累退x5的話每5退也會吃一單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32:00
最常見的罰單應該是cross-post,每cp五個看板也是一單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5 17:32:00
攔胡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5 17:32:00他自己故意的,沒什麼好可憐啊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17:32:00
他小康捏 輕鬆付啦 除了六百篇全被劣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08-25 17:32:00三張單3000Pwww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5 17:33:00又不是貼BLOG就會有事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7:34:00是他自己搞到被檢舉後又死不退讓才會變成這樣的他今天如果文章提供載點直連,部落格網址放簽名,說不定就沒事了,但他是所有連結都是連部落格,現在又不願配合自己做死自己真的沒有解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25 17:37:00他今天的問題不是貼部落格 是部落格有一大堆廣告而且如果真的貼商業網站就GG那大家也不用貼巴哈了....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37:00
老實說我覺得有點像同人志或未經授權的翻譯
作者:
KMSNY (MSN+KY)
2015-08-25 17:37:00只能推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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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5 17:38:00你說的那個BLOG有一堆廣告嗎?有才算啊w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17:38:00
之前都睜眼閉眼 頻繁發文被關切就爆死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38:00
ps. 是說就「以前就一直屬於違規」來說啦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17:39:00
棒打出頭鳥呀
其實依6-4-6是永桶+刪文劣退 現在只有刪文永桶而已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7:40:00其實也不一定要廣告,好像用來衝人氣就算是了?
作者:
K2135356 (K2GI_135356)
2015-08-25 17:41:00廣告名片檔 廣告簽名檔 廣告文會分開算喔!?ORZ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5 17:41:00八卦的我不知道,可能真的後台硬吧
作者:
sorochis (ㄇㄚˇ ㄨㄟˇ ㄎㄨㄥˋ)
2015-08-25 17:42:00剛剛點了一下,只有被檔14個廣告啊?是被放水了嗎?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7:42:00基本上有提供管道讓使用者決定是否讓他賺流量應該就能給個
dark不知你說的跟我想到的是否同一人 我想到的那人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7:43:00本來版主們也想給個方便,他自己不領情就GG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5 17:43:00
如果他內文該打的都有打上來,就算放有廣告BLOG也不會怎樣啊,這篇違規是在他說要分享APK,但是APK一定要進他BLOG才有下載連結
一開始只要1.文章有放直連2.不要發那麼頻繁3.部落格廣告移掉 做到任一點應該就沒事了....GG
可是plamc發文量不會很大 我說的是chenglap
簡單來說 PTT不接受一定要進"有廣告或流量收入嫌疑的網站"才能達到目的的文章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46:00
看了一下要退也只退得了一篇,補退有七天限制…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48:00
我印象中是沒有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7:48:00C大的文大部分你也都不需要點他部落格啊,甚至根本沒印象他的文有需要點部落格才有完整內容的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17:49:00
他昨天在安卓版辯說mega連結過長貼內文會斷 啊是不會縮址喔..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7:49:00而supermars的文則是「請點擊部落格連結以觀看完整內容」更別提他部落格掛的廣告數量已被站方認證了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5-08-25 17:50:00躺著中槍人士:JTOM plamc chenglap...持續增加中w
作者:
Misohagi (Taivis)
2015-08-25 17:51:00不要再扯其他人怎樣好嗎XD 差很多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7:51:00他的文真的只給人一種「要分享還這麼不乾脆」的感覺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8-25 17:52:00大貓你錯了 1單1000P 3單6000P 是累進XD
就是原本被抓沒戴安全帽就盧警察然後警察就開始查他改裝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7:54:00
!感恩 資訊更新中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7:55:00說不定還會發現其實是無照,越罰越多
作者: jason6025 2015-08-25 18:00:00
wow...昨天有稍微關注這件事情 沒想到會發展成這樣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5-08-25 18:05:00何必這樣強求呢....慘....
作者: jason6025 2015-08-25 18:07:00
不過比較微妙的點是辯稱其他人也一樣跟只有一點點利益這對他維護自身的合理性沒有任何幫助= =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8:07:00剛剛隨便看了一篇他的文章,他會縮址啊wwMEGA連結太長會斷掉這個理由根本說不通w他簽名檔的數個連結全是縮址,睜眼說瞎話就這種w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25 18:12:00喔 還有到法務阿,原本值錢想問怎麼判決落差跳那麼快
從sysop看起來(進行式),他好像還是不知道問題在哪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5 18:22:00
裝不知道打迷糊仗而已吧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08-25 18:24:00怎麼又有個警察板... 這哪阿?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8-25 18:25:00以後應該可以從政,人才啊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08-25 18:26:00開始切割推給工具了www這人有前途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18:28:00
都是插件的錯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8:30:00
市民廣場 > PttBoard > PttBPolice > Board-Police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8:31:00去sysop看了一下,喔幹居然把問題推給bloggerXDD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18:31:00
怎麼可能不知道 裝傻靠話術糢糊焦點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8:32:00我就很不要臉的貼一下我blogger的狀態好了,原生的頁面會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08-25 18:32:00真的很厲害、懂得該去什麼地方來申訴...
作者:
aiiueo (aiiueo)
2015-08-25 18:33:00不看還不知道 原來violation現在是某個前星海版版主在管啊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8:34:00我那邊明明顯顯只有"4",可見他根本在說鬼話
作者: BigCat 2015-08-25 18:35:00
不,被V板開單去Board-Police申訴基本上是完全走錯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8:38:00關廣告就好了,扯那堆543真的不會比較好看
作者:
gainx (郁雲)
2015-08-25 18:41:00他那網站其實是蠻方便的,為什麼就不能低調一點呢....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8:48:00一點都不方便好嗎,台灣一大堆廠商做的比他還好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8:49:00他的網站說真的從沒用過...隨意google出來的實用性還高些
樓上那些可以去sysop再講一遍 他在那邊講得很愉快www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18:51:00沒那種閒功夫跟他玩跳針遊戲,我等站方認證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5 18:52:00為什麼我要跳出來幫忙他更精確的騙人呢?嗯?嗯~~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5 18:54:00
我還蠻想知道最高層判決之後他不滿意會採取甚麼行動?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5 18:56:00哪天okcool發篇公告說變成不受歡迎人物就好笑了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8-25 18:58:00看會不會變成下個王X宇 特別開個網站來黑PTT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5 18:58:00
剛剛去SYSOP看了一下他的回應....."扣除掉那些外掛廣告我的部落格跟正常人沒兩樣"真的推的一乾二淨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8-25 19:01:00看人自爆真的好爽
作者:
dulinove (退休老人-杜里諾夫)
2015-08-25 19:06:00三張罰單 哈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8-25 19:09:00噗,Deep snow扣掉%%%、妄想的部分就跟原作沒兩樣囉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5 19:10:00
整串看下來我真的不懂他堅持放連結的原因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5-08-25 19:18:00堅持下去就是要養使用者啊 很多賺錢的計畫都是要等足夠的使用者養到了才會開始啟動。
作者:
jf7642 (胖丁)
2015-08-25 19:23:00活該
作者:
abreads (澱粉類)
2015-08-25 19:25:00這真的是"不作死就不會死"的經典作 ....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15-08-25 19:44:00這就跟你戳破詐騙電話他會反過來對你三字經一樣吧www
扣除掉他們的身家財產 張忠謀和郭台銘也跟正常人沒兩樣
作者:
cisale (cisale)
2015-08-25 20:14:00那個部落格點進去過一次,可是看起來花花綠綠的一大堆東西,我就不敢再點進去了...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5 20:22:00
如果被砍帳的話...這種事可以上法院嗎?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20:32:00現在在拗什麼大家推薦的外掛有廣告怪他囉? 他可以不要裝啊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5 20:34:00
看他到現在還在辯 根本不符他不計較本站流量一詞咩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20:42:00就是個嘴巴說不要可是身體很誠實的概念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15-08-25 20:55:00我覺得那些說言論自由的傢伙是不是把人當傻瓜....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5 20:59:00
拿掉廣告好像要他的命一樣...
作者:
Xanphenir (å¹½éˆå¸æ›¸)
2015-08-25 22:01:00不作不死,UUCU ˊ_>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