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在臉書上路過看到下面網址的PO文,我挺同情受害者的立場,因此決定轉
發在這。
看這張照片是在台北地下街 ( 靠塔城街的Y區 )所拍,尤其是住北部的朋友們
請多加注意這種人。說好還受害人的PSP、二千呢?
以目前受害人的描述來看,在民事上以及刑事上打訴訟。得經過事實審法院,
但麻煩的地方在於證據提出。因為法官不是監視器,想要還原現場,就是看對
造雙方所提出的證據是否足夠,而讓承審法官的自由心證形成並且判決哪方勝
訴。
目前的情勢是對他們不利。只能說只要涉及錢財以及個人隱私的部分,盡量別
讓陌生人有機可乘。
https://goo.gl/qCcFSg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5-27 00:32:00連結縮一下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5-05-27 00:38:00嗯...老實說純粹是那位朋友太單純...一般怎麼可能會借
手機看不到 囧開網頁版看到了 有證據和證人的話應該要告他不難
證據方面,尤其像借款2000元部分,法官要看到雙方有借據之類的才有辦法判斷。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5-27 00:48:00這面相...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5-27 00:50:00有阿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5-27 00:52:00沒借據借款是很難討 主要還是看能不能拿回掌機?
他如果直接把掌機丟掉 可能就拿不回來了沒有任何錄音錄影 或是 第三人在現場看過他借錢嗎
作者:
NerVGear (Phantom)
2015-05-27 00:56:00這位受害者也太單純....你會對一個陌生人這麼好這種朋友務必借紹給我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éˆR)
2015-05-27 00:57:00...希望介紹給我+1 www重點是這個人也太...
不然就是要請人去釣魚了 雖然這招也蠻陰的他如果可以跟你多名朋友借過錢 那他應該還會繼續下去
其實我跟受害者間沒有關係,我剛好在某專頁看到轉貼也就轉貼過來提醒一下
作者:
Arctica (欲聆聽,必先靜默)
2015-05-27 01:18:00怎麼可能剛認識就借啊@@ 單純到不可思議
真的,我挺心疼受害者的純真。但目前很難去向那傢伙討回錢財
這位主事者的話 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看起來是當時的處理對他來說實在不太吃 於是就換個圈子繼續找人「借錢」了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éˆR)
2015-05-27 02:31:00丹羽長秀已經進冰箱了還在用
作者:
miname (>.<)
2015-05-27 02:40:00如果明明知道告不贏了就不要轉po這個中餌了真的有談他有承認就錄影錄音存證啊, 手機裝自動錄音APP
樓上上說的也不錯,不過要對方承認不太可能。後續能做的方式如同g大說的,用釣魚去解決,雖然有些陰,但也扯平(笑總之我轉貼在此,無非提醒各位小心
認識沒多久就出借高單價物跟金錢 該說被害人好傻好天真嗎?(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