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篇推文實在太雜了
有力氣再回一篇
(但最近人蠻累的, 還有好幾篇文章沒回...so...)
因為推文太多, 所以先挑這段想先回的另外回一篇
: → SCLPAL:我是指:對於現行無第2章的新法採經過恐怖攻擊後的修法論 06/04 21:14
^^^^^
幫修正一下, 應該是第七章
: → SCLPAL:元年的爆炸事件 06/04 21:30
: → SCLPAL:對照現實的例子我要再找找. 因為照劇中,原本加新人類優先執 06/04 21:31
: → SCLPAL:政是帶有贖罪意味,不過若是此時弱勢的宇宙居民進行恐攻,強 06/04 21:33
: → SCLPAL:勢的地球領導群想把這個"贖罪念頭"消滅好像也不是太怪 06/04 21:34
我個人覺得SCL兄的這個看法, 可能會比較難以成立
1.原始憲章是在要邁向宇宙世紀0001年時簽屬的
這個時候根本還沒有所謂"宇宙居民"與"地球居民"的區分概念,
或者是"宇宙居民"的實際存在以及事實產生
2.承上, 當年炸掉首相官邸拉普拉斯的恐怖攻擊
"公認(或者說世間的認知)"的發動者也不是"宇宙居民"
而是反對地球聯邦政府統一、聯邦政府口中所謂的"分離主義者"
(實際上是聯邦政府中極右派勢力為了政治利益等原因,
自導自演來排除政敵以及鞏固自身統治力的手段)
3.吉翁戴肯提出在地球聯邦政府掌權者看來
十分危險的"新人類"概念, 以及吉翁主義的選民思想等等
已經是宇宙憲章簽署了六、七十年後的事情
更不用說在那之後才爆發了一年戰爭
並得以在某種程度上確認了"新人類可能存在"的事
而聯邦政府是在什麼時後隱匿原始憲章上的第七章?
就在當年拉普拉斯事件之後, 那塊少了東西的"憲章複製品"出現時
聯邦政府就已經在隱藏這一塊了....
上面幾個理由加起來, 就很難讓聯邦政府用像S兄說提的
"宇宙居民先發動恐怖攻擊所以我們才抹掉那一條" 這樣的理由
來給這件事情一個交待....
因為時間上跟因果順序完全都不攏, 這是擺在眼前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