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檢舉] #1NLz17YI 喊雷處置判決有違規嫌疑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7-06 09:26:30
針對漫吐板jschenlemn板主未依板規執行板務乙事
已於06月12日於SuckcomicBM版申訴,但jschenlemn避不回應
所以今日正式向上檢舉,煩請組務給予評斷,謝謝
我的檢舉重點是,j板主沒有確實依現行板規處理該次違規。
如果j板主想要再執行這條板規的處置有彈性,應該先修改板規授與板主裁量權
既然板規還沒有改,就應該確實依照現行板規處理,公正給予違規者警告
他擅自以他個人覺得有理的理由,無視規定而縱放違規者,顯然失職
※ [本文轉錄自 SuckcomicBM 看板 #1NNGhDv4 ]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
: 二、判決
: ───────────────────────────────────────
: 於文中討論雷者刪除推文,判決後再有喊雷,討論放雷妥適性者警告一次。
: ───────────────────────────────────────
: 三、理由
: ───────────────────────────────────────
: 1. 漫吐不禁雷,無論是標題雷或是內文雷都屬不禁止報雷之範疇
: 此於過往亦有公告之判例。#1B5wfY7R (Suckcomic)、#1C5IQVE5 (Suckcomic)
: #1KXJu6Mt (Suckcomic)
: 2. 標題直接說明劇情,容易引起板友遭報雷之錯愕,進而引起爭論
: 若有舊雨太久沒看板規一時疏忽,或有新知沒看仔細板規一時未察,或有看熱鬧
: 的鄉民看著別人喊自己也跟著喊,若直接予以警告一次或有過當之可能。
: 以刪除推文處置已可達成有效之處置。然若於處置後繼續討論放雷者,則直接
: 予以警告一次。
板規五-4.漫吐板不禁雷:
畢竟PTT的主流是最新連載,能夠在標題或內文就先標注有劇情當然是最好的
但基於很多板友都是看完最新連載之後頂著一頭的怒氣來 這裡發文,要他們在氣頭上
還要顧到在標題上體貼一下或是在內文空個十幾二十行的緩衝區似乎有點難。
所以本板對於最新連載的地雷問題只做到柔性勸說,發文者有注意就請在標題註明一下
閱文者被炸到也請你舉起你的右手往你的鼻子摸兩下然後自嘆倒楣,不要在推文抱怨有捏
、有雷、有劇情了,反正都看到了,要不就是裝做自己看錯了,或是原PO看到同人誌了。
平時對於本項違規盡量不加以警告,但是短時間內出現大量此一類型之發言
則板主會主動處理。一天超過三人喊雷,喊雷的就全部記警告一支。
作者: mybaby520 (麥卑鄙)   2015-06-12 19:39:00
第一次看到規定這麼簡單的一則板規也有轉彎的餘地平時對於本項違規盡量不加以警告 一天超過三人喊雷全部記警告亦不適用於本案 本案之裁量標準為板主自行認為之有效處置 what the...能判斷自行處置之有效性 還需要作為標準的板規嗎? 此舉
作者: posen2012 (posen)   2015-06-12 19:47:00
我覺得你抱怨的點不在實務面,現實中警察執法也是如此,狀況不嚴重當然執法從輕,一定數量的人容易產生暴動所以才出動鎮暴警察,這個例子可以連結吧? 執法者是人,不是程式碼,依照狀況主觀裁量才叫做板務,不然根本不需要人類來管理了。
作者: mybaby520 (麥卑鄙)   2015-06-12 19:48:00
意味板規之無效? 過當? 還是這樣更能使人信服?所謂輕重定義僅在於人數上之差異? 那過往之釣魚祭裁罰之人數是否乍看之下過當?主觀裁量才叫做板務 那什麼叫做板規?板規是主觀還是客觀? 主觀裁量下的板務其包含板規嗎?若主觀裁量能充分達成"有效之處置"並使人信服裁罰之結果 為何還需要多此一舉的板規?若現行該板規施行細則有包括主觀裁量之必要 為何不加入增修? 還是警告太重了儘管三支換水桶依然下不了手
作者: posen2012 (posen)   2015-06-12 20:16:00
同一段文字即便寫的再明確,100個人看仍然會有100種見解,規則是客觀的文字,但是永遠不可能產生出客觀的人所以裁量者一定是主觀的! 不然為什麼有律師存在?六法全書都寫在那邊了,何必辯護呢?照那些客觀文字走就好了啊~ 所以說重點還是在一種規則各自表述的部分,這一定主觀沒辦法。所以你們需要的是就事論事,實際舉出裁量不合理的例子,附上文章連結,而不是在這邊搞意識形態,只看一個判例就偏激的以偏概全。
作者: mybaby520 (麥卑鄙)   2015-06-12 20:58:00
主觀裁量也是基於法條的好嗎 請問基於此板規到底有何各自表述的空間 還問裁量不合理的例子? 你現在是在回的是什麼文文辛酸的嗎 判例? 君不見板主舉的判例均有三人喊雷皆桶符合板規的一致性嗎 還扯到六法全書和律師什麼時候才要開始就事論事XDDD? 你真的有看板規嗎 有看板主公告自舉的判例嗎 有搞清楚裁量不合理的便是此案嗎板規老早有了 判例老早附了 偏激的以偏概全是啥XDD一下講警察一下講律師 單純的板規和判例結果可以含糊的彎來彎去 我那是意識形態你這是啥XD
作者: eno4022 (eno)   2015-06-23 10:14:00
如果15天板主沒回應,我就只好視為板主拒絕回應再往上提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