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訴KANCOLLE版水桶說明不足

作者: BI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5-04-19 10:29:40
因目請按在親戚家當臨時看護,無法使用電腦
若平板發文排版出問題請多見諒
※ 引述《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之銘言:
: 看板名稱:KANCOLLE
: 申訴人ID:dderfken
: 申訴對象ID:BIGP
: 申訴原因:要求水桶之判決相關條件部分說明未果,站內信申訴已過三日未果
: 欲平反之結果:判決成立之心証與相關部分說明
: 特以氣氛與所謂前後推文說以及判決是屬挑釁或人身攻擊判定部分為主因
: 所附證據:
: 判決文https://www.ptt.cc/bbs/KanColle/M.1428856282.A.000.html
: 氣氛說https://www.ptt.cc/bbs/KanColle/M.1428918419.A.F69.html
: 氣氛及前後推文說https://www.ptt.cc/bbs/KanColle/M.1429031196.A.A68.html
嗯........ 所以就是要解釋水桶法條和原因吧?
2-1就是引戰文啊,有人認為這推文引戰所以檢舉
dder版友堅持要在人身攻擊或是挑釁當中二選一我認為無法理解
這推文就是引戰了啊 引戰的原因又不是只有這兩個
至於原因我在板上也公告解釋過了 也和dder版友寄信解釋過了
以下按照內容重打一次
所有的文章或是推文是否越線會考慮以下狀況
1. 該文章討論氣氛 2.該推文的前後推文 3.該推文
這三個要素可以看成 1,2為環境要素 3,為觸發要素
如果在加油站點火就會出事
在郊外為了照明點火 當然沒事
而在加油站沒做事 自然也不會出事
我自認為這樣解釋夠清楚了 但是dder版友依然不滿意
說真的我也不知他要的是什麼?
: 另外要求節錄向版主申訴前站內信內容之部分BIGP無回應故不提供
: 補字^^^^^^
: 小組申訴前告知
: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 標題 Re: 關於申訴
: 時間 Sun Apr 19 00:04:36 2015
: ───────────────────────────────────────
: ※ 引述《BIGP (ツンデレ大好!)》之銘言:
: : 因為信箱爆了 在刪信的時候不小心大D砍了一長串
: : 所以找不到你寄來的信了
: : 記得按照組規你可以往上去小組長那邊申訴水桶
: 那我去小組申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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