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退貨辦法】「蝦味先香辣口味」含致癌

作者: prott (mcik)   2024-03-04 10:42:45
請問有人7-11 成功退貨嗎?
過年前超商有買一包,但找不到發票
目前有問兩家7-11超商詢問,店員都說需要"產品"與"發票"
我讓他們看媒體的新聞稿,他們說他們內部資訊不是這樣
請問除了新聞稿以外,哪裡看得到7-11的退貨公告
※ 引述《qazsedcft (如果你也在現場)》之銘言:
: 【退貨辦法】「蝦味先香辣口味」含致癌蘇丹紅辣椒粉!四大超商、量販、超市等 8 家退
: 貨方式懶人包
: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5&SerialNo=195315
: 林冠伶 2024年02月21日 15:00:00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接獲雲林縣衛生局公文通知所轄濟生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出品辣椒粉檢出
: 蘇丹紅色素 3 號,此批產品共計 1,737 公斤,分別流入北市 372 公斤、新北市 914.4 公
: 斤、桃園市 275.1 公斤、台中市 30 公斤、台南市 40.5 公斤、雲林縣 12 公斤、宜蘭縣
: 12 公斤、屏東縣 72 公斤及高雄市 8 公斤(佔總數量 0.46%),其中有 8 公斤流入高雄市
: ,佔總數量 0.46%。
: 另外,高雄市衛生局追查發現,8 公斤辣椒粉流向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製成「蝦味先
: 香辣口味」共 3 萬 1208.65 公斤,已責令業者通知下游緊急下架。
: 各大販賣通路為其安全疑慮,皆進行預防性下架,以下整理 7-11、全家、萊爾富、OKmart
: 、美廉社、全聯、家樂福、大潤發等 8 家超商量販通路的退貨辦法,若無實體商品或發票
: 憑證,可洽蝦味先客服 0800-731-731。
: 7-11
: 即日起至 3/31,全台逾 6,800 家門市開放已購買「蝦味先香辣口味」之消費者可攜帶「統
: 一超商發票」或「商品(含未食用完畢、有完整包裝)」進行退貨退款作業。
: 全家
: 消費者曾於 2024/1/8 後購買此商品且有退貨需求,可憑發票及商品(含未食用完、已拆封
: 商品) 至原購買店舖退貨。
: 萊爾富
: 即日起至 3/5,提供消費者可憑 2024/1/1 後購買之發票憑證到原購買門市進行退費,門市
: 人員會列印「蝦味先-香辣 80G 退費登記表」給予消費者填寫並簽名,完成後依購買金額
: 退還消費者。
: OKmart
: 即日起至 3/31,消費者可憑已購發票至門市申請退貨。
: 美廉社
: 2024/1/8 以後購買的消費者,可憑產品與發票至門市辦理退換貨。
: 全聯
: 憑原交易完整發票,至當時購物的分店,全聯將全力協助辦理退貨。
: 大潤發
: 2024/1/8 以後購買的發票可退換貨,退換貨辦理時間截止日至 3/31。
: 家樂福
: 家樂福針對「蝦味先-香辣口味、蝦味先香辣夾鏈包、裕榮綜合包、蝦味先組合包」進行預
: 防性下架,如期間內顧客有購買此 4 款系列口味商品,可持購買證明(商品與發票)辦理
: 退換貨。
:
作者: medama ( )   2024-03-04 11:22:00
請去問客服
作者: cheko (缺口)   2024-03-04 12:25:00
客服
作者: cat05joy (CATHER520)   2024-03-04 13:00:00
可以學著改用載具 直接查發票
作者: m292532 (m292532)   2024-03-04 13:04:00
吃下肚了(已哭
作者: watarasejz (小金金)   2024-03-04 14:11:00
打電話去客服+1 我記得朋友去退的時候店員是拿出一本冊子然後請朋友留下商品與聯絡方式後就退錢了
作者: lichem (LetItGo)   2024-03-04 17:28:00
找客服,一定很多人沒留發票,好可惜蝦味先很好吃說~
作者: leejones (jones)   2024-03-04 18:48:00
本來就要發票啊!沒有發票怎麼證明你有買?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24-03-04 19:51:00
不用 簽個名就能退了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4-03-04 20:33:00
是不用發票啦,那個都有批號,要查是不是這家賣的容易
作者: SulaA ( )   2024-03-05 01:17:00
有發票就行了吧 你只是要證明有買
作者: libra1014 (Rain)   2024-03-05 04:16:00
新聞稿有問題
作者: catuncle1 (catuncle)   2024-03-05 09:31:00
一般人哪來的新聞稿?還是你是拿媒體的報導?現在媒體斷章取義,加油添醋的一大堆,還是以公告為準
作者: SHENG2014 (上班族)   2024-03-05 15:02:00
有證明你有在該店購買該商品事實?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4-03-05 16:03:00
這段的說明意思是就算吃完的有發票也能退?
作者: catuncle1 (catuncle)   2024-03-05 18:03:00
我的解讀是:要嘛有發票,要嘛有包裝,其他的就抱歉了
作者: Dasiqwai (DasDas)   2024-03-05 18:53:00
你就從今天開始用載具吧,發票系統都幫你存起來
作者: c3d (德安自衛隊)   2024-03-05 19:22:00
所以就說要戴具電子發票,不要再聽別人說什麼國稅局會看,看得毛
作者: rook18ies (天天一天)   2024-03-05 20:54:00
發票沒有在載具嗎?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24-03-05 20:57:00
意義在哪?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24-03-06 00:06:00
講真的沒發票怎麼證明你是在7-11買的??
作者: Kazamatsuri (專業領隊)   2024-03-06 01:06:00
1-2月不是還沒開獎 怎麼這麼快就丟了? 科科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24-03-06 01:29:00
本來就是有包裝就能退 你看官方都說了這又不是平常那種退貨
作者: Kazamatsuri (專業領隊)   2024-03-06 15:01:00
問題是原PO應該包裝吃完就丟了 現在又找不到1-2月還沒開獎的紙本發票 無法證明有買或是從7-11買的啊 XD
作者: c3d (德安自衛隊)   2024-03-06 15:20:00
發票是否拿去捐?
作者: Kazamatsuri (專業領隊)   2024-03-06 23:25:00
那就把它拿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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