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號去7-11領包裹,本來預期領的是1/1號即將要被退貨的物品,
報了手機後三碼卻拿了另一件預期之外的,詢問店員我應該還有另外一個,店員看了一看說沒有,
走出店後打給客服,對方請我給她交貨便代號,我說我真不記得是哪項商品,或是去哪買的,我只有手上簡訊可以提供,
我疑惑的是我手機收得到取件簡訊,代表沒有輸錯號碼,為什麼找不到?
然後今天被fb賣家通知她們收到退貨了,要我再補60運費。打給客服,意思是還沒退貨之前可以查詢,退貨後要拿回來要我自己再補運費,想問提前被退貨7-11該退運費給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