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其實去年4月就上過新聞了,文內寫許姓員工也在3月20日棄職潛逃,下落不明。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586425012.A.EC4.html
居然故技重施再於2020年8月間,在中市美村路「統一超商百祐市」擔任店員。
利用超商貨到付款漏洞 店員詐280餘萬金飾及手機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716843
2021-09-02 11:44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許男先後擔任全家便利商店、統一超商店員,利用「貨到付款」的漏洞,去年在奇摩、蝦
皮拍賣網站向12名賣家訂購價值280餘萬的159件金飾,以及1支手機,未付款先取貨,並
將女友的機車過戶轉賣,犯罪所得共290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業務侵占、竊盜、偽
造文書等罪嫌起訴許男,並沒收犯罪所得。
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志文表示,許男身兼店員及買家2種身分,利用便利商店、超商
「貨到付款」的漏洞,向賣家購買大量金飾,再以本身就是發貨的店員,利用職務之便「
未付款即先取貨」,侵占大量金飾,造成網路賣家損失慘重,被害人可向許姓店員及業者
求償。
劉志文強調,許姓店員身兼買家網購金飾,再「監守自盜」侵占大量金飾,業者應加強稽
核,嚴密注意包裹領取、貨款有無入帳等細節,避免類似案再發生,保障民眾網購。
起訴書指出,許男(30歲)自2019年10月間起,在台中市北區五義街「全家便利商店五意
店」擔任店員;再於2020年8月間,在中市美村路「統一超商百祐市」擔任店員。
許男自2020年2月24日至同年3月18日止,在雅虎奇摩拍賣網站、蝦皮拍賣網站,以貨到付
款方式,先後向11名賣家訂購159件金飾,再利用他擔任全家便利商店的店員職務之便,
未付款即先取貨,付款期限到期也未能付清款項,共侵占159件金飾,價值280餘萬元。
2020年8月初,許男在奇摩拍賣網站,以貨到付款的方式,向郭姓賣家訂購價值1萬7300元
的手機,許也是利用職務之便,同年8月9日在統一超商門市,拆開貨物包裝盒後將手機侵
占入己。
許男又於去年6月間,竊取陳姓女友的身分證及機車行照後,將陳女的機車過戶登記給他
,並於過戶當天即將機車以3萬餘元價格轉賣給他人。案經被害人提起告訴,許坦承部分
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