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超商飲料喝到木屑

作者: ndhuwei (turtlenick)   2020-12-21 17:14:39
抱歉拖了那麼久才更新
原本很希望這篇是完結篇
但今天剛開完協商會,協商破局了
上次更新到10/29
這次從10/30開始說明
10/30傍晚
區域主管再次打電話來回2次
中間還是在討論協商地點安排
超商也一直要說服我進到調解委員會
最後他們明說「不能錄音錄影是我們的底線」
我回說「既然如此,我前幾天就放棄錄音錄影了,為什麼連地點都不讓我選擇」
超商方則表示「上層還是希望能到政府第三方公正單位」
最後我們得到共識,決定到消保官協商會議協商
於是當天便把前面說的那些和訴求,向行政院消費者線上申訴系統申訴,以啟動後續程序
,事情暫時告一段落
直到11/19
再次接到區域主管電話,他表示這次來電是因為,我在訴求中有提到希望能先知道大概的
賠償金額,他們表示跟攪拌棒廠商討論後,預計是賠償3000元
我聽完之後,沉默了幾秒,然後跟主管說我們的金額有一段落差,並表示我主張的賠償金
額會破萬元
主管聽聞後,表示會記錄下來再回去跟上層和廠商討論
12/2
收到地方政府消保協商開會通知公文,預定12/21開會
12/21
我找了兩個朋友一起陪我去
但報到後要進去協商室時,兩位朋友被擋下
只有我能進去
後來超商方進來時,一次進來了五個人
我立刻詢問消保官「為什麼他們可以進來五個人呢?」
消保官表示,因為超商方有提供委任書
我詢問能不能現場補,消保官同意後,友人也一起進來了
開始開會後
消保官請我先大致說明狀況
我表示雙方應該都知道系爭事實
因此略過那段,直接提到我認為感受不到超商方誠意
因為協商地點就喬了四天,最後還堅持到這邊來
而且加上我有心臟瓣膜和焦慮症的病史,雖然不是超商方造成的,但是那四天這樣來回對
我造成很大的壓力,幾乎每晚都睡不好
而且因為舌頭很敏感,那幾天都無法吃太過刺激性的東西
超商方當然也有一直強調,他們一直都很積極聯絡和處理
但我還是回應,對我來說,我認為都是我在妥協
後來消保官請我直接說明我的訴求
我表示我想先知道超商方欲開的金額
於是超商方再度表示,廠商在以往能提供的慰問都是3000元上限,但受傷部分能全額實支
實付(但我只花了200元看診)
消保官便詢問我能不能接受?
我表示不能接受,並拿出判決(臺灣高等法院 104 年消上易字第 1 號民事判決)給超商
看,同時簡單講述該判決內容
我表示該判決中,原告(消費者)最後獲賠1萬5千多元,而且原本法官是判5萬元精神慰
撫金,是因為法官認為該案原告乃用餐時聊天,且吃中式料理本該注意可能出現硬殼或是
骨頭等,因此認為餐廳只需負擔20%責任,故判賠1萬出頭元,同時加上0.5倍的懲罰性賠
償金(原本應該是1倍,但法官認為餐廳非全責),最後才得出1萬5千多元的判賠金額。
我表示,我知道我不能完全按照判決金額跟超商協商,不然我就直接交給法院判就好了,
因此表示願在協商時捨棄懲罰性賠償金的請求,僅請求法官在判例中判的5萬元精神慰撫
金(當然是先開高讓對方砍)
消保官則把球丟回給超商方
超商方面有難色地表示落差有點大
同時攪拌棒廠商則強調,他們的工廠有什麼國家認證,攪拌棒品質都經過品管檢查
而且每年都用掉幾千萬枝攪拌棒等等
如果品質不好不就一直被投訴等
而且超商方也不可能繼續用他們家的攪拌棒
此時超商代表(區域主管)則表示,超商方願意再加超商方的3000元精神慰撫金,總計60
00元,問我能不能接受
我在思考後,還是表示我認為跟我的底線有點落差
並且再次強調我在事發那週遭受的痛苦,而且因為超商堅持而拖到現在才協商
那幾天只要一想到這件事,心臟都會像搭雲霄飛車那樣子漏拍的懸空感
如果第一次打電話來就直接說要賠3000,我絕對能接受
此時,超商方主動向消保官表示,他們想出去外面內部討論
因此對方五位便暫時離席五分鐘左右
回來後,超商方表示,他們願意再加2000元,總計8000元
消保官一樣再次問我意見,我一樣不同意
正當消保官已經決定宣布協商破局時
攪拌棒廠商舉手說他想再補充,然後用台語說「語重心長」地說「在社會上打滾吼....」
我聽到開頭後,立刻舉手中斷「不好意思,我不接受情感綁架」
攪拌棒廠商被我這樣打斷有點嚇到,但還是簡略說完,然後說願意再加2000元
等於超商和廠商都各出5000元精神慰撫金,合計1萬元
消保官則問我能不能接受
我想了一下,表示想再釐清幾件事
便對攪拌棒廠商說「就算工廠生產經過國家認證,也經過品保檢查,但請問你們怎麼能確
定不會出差錯,發生我這類的事情?」
攪拌棒廠商則是再次說他們的包裝都很完整、直接海運過來等等
我則再次打斷他,表示「那請問你們的攪拌棒是可以拿來挖一個剛從冷凍庫拿出來的冰淇
淋的嗎?你們確定超商這樣做是符合你們攪拌棒使用設計的嗎?」
超商代表之一的區域組長則跳出來澄清,表示超商挖冰淇淋前,都會加一點熱紅茶讓冰淇
淋融化一點,攪拌棒只是拿來像吃小美冰淇淋那樣在內盒周圍挖一圈而已,表示商品設計
與製作流程沒有問題
我則再度提出質疑「但吃冰淇淋也是拿小木棍,不是攪拌棒啊!你們怎麼確定兩個設計用
途本來就不同的東西,可以用來做同一件事?」
攪拌棒廠商則跳出來說,他們的攪拌棒比小木棍長而且粗,絕對比較堅固
我在內心想說明明就沒有比較厚,而且做越長力矩越大更容易斷,但沒有講出口,只有默
默不回應
最後消保官把事情拉回正體,再次詢問我能不能接受超商與廠商開的金額
我搖頭表示「1萬5是我的底線」(參考依據為判決的實判金額)
此時超商方的法務直接搖頭,同時伸手示意阻擋超商和廠商方繼續和我協商
消保官則表示,那這次協商似乎是不成立了,然後就說他要暫時離席去印相關資料讓雙方
簽署,於是就暫離
後來消保官回來,雙方簽完協商不成立的證明文件後,消保官表示我可以提調解或是直接
提告,於是我們便在離開協商室後,去相關處室申請消費調解,事情再度告一個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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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現場後,我跟友人在討論剛剛協商破局的原因
我發現我最後走錯一步
超商開到1萬元時,我當時因為回想到這件事至始至今的狀況,以及廠商的說法讓我實在
覺得很生氣,根本在避重就輕
我最後應該再簡單說明我的主張,應該說「我覺得1萬5千元比較接近我預設的底線,不知
道能不能再討論」,而不是說「我的底線是1萬5千元」又沒有再說可以再協調
且消保官也怕如果再確認我的想法,會被認為是在幫對方說話
所以超商法務直接搖頭時,其實有點在我意料之外,因為我以為還有一次調整空間
結果看起來1萬元就是對方底線
不過,我們三個一致認為超商與廠商在內部討論回來後
戲演得讓我們感到不太舒服(我們預設他們其實早就決定要賠1萬元了),如果回來後直
接說雙方都願意再加2000變成1萬,我認為我當時應該會直接答應,但感覺就是已經在外
面講完,才回來用逐步加碼的方式
我們知道這是協商時常會看到的狀況與策略,只是對我而言真的很難買帳
作者: renchisaki (恋文)   2020-12-21 17:30:00
加油 再等後續在社會上打滾吼也太好笑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0-12-21 17:33:00
終於有後續了
作者: xingxingqt (滿天星)   2020-12-21 17:40:00
從一開始就有在關注這個事情,但現在看下來我覺得原PO態度也蠻強硬的,不知該怎麼說..而且把焦慮症甚麼的提出來覺得有點牽強也是在情感綁架吧...如果真的有恐慌焦慮你也可以去就醫緩解的><
作者: weiike (綠島人)   2020-12-21 17:41:00
情感綁架跟提自己的病史是一樣的概念吧?
作者: MosDonalds (摩斯當勞)   2020-12-21 17:43:00
雖然同情你的疾病但是在這裡拿出來說確實也是情感道德綁架…
作者: sky1017 (Giwa)   2020-12-21 17:48:00
以法律工作者的角度 原PO堅持底線不是解決事情的好方法協商本來就是互相讓步
作者: Nexqachy (清風拂山崗)   2020-12-21 17:51:00
您也是有點情緒勒索
作者: xingxingqt (滿天星)   2020-12-21 17:57:00
焦慮也是能夠理解的,但我也有二尖瓣脫垂,不是很能明白這個這個病和原Po遭遇的事情會導致精神損害的關連性是甚麼..我是覺得您掛號看醫生費用220,如果很嚴重必定會回診的或是有其他的醫療措施,如果這個事情導致您心裡不安焦慮加劇,您應該也會去回診吧,但是這些都沒有卻把底線壓的這個高這麼硬不免讓人覺得強硬了,不知道您到底要甚麼,現在要搞到調解貨提告也非常費時麻煩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0-12-21 18:08:00
那句在社會上打滾怎樣的,也能用來威脅警告人吧?
作者: chocomine   2020-12-21 18:10:00
原po是受害方本來就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吧 不過廠商好可憐 沒能釐清是否超商使用不當 還要被拉來當墊背 現在小7危機處理我都當笑話看XD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12-21 18:24:00
擠牙膏本來就是談判的必備技能,堅守底限吋土不讓比較不智
作者: yankslakers (鄰居尿完不沖+出門不關)   2020-12-21 18:36:00
這比后翼棄兵更值得關注耶!學到不少(筆記
作者: ccshineshin (人形少女肥宅心)   2020-12-21 18:36:00
好辛苦 加油
作者: Avira (我有失憶症)   2020-12-21 18:39:00
雖然不是超商,前陣子剛跟台星協調過,態度也很惡劣而且比你遇到的協商人員還擊敗。。收訊爛完全不處理,事後補償說給鍵盤wtf?然後消保官完全沒有幫消費者這邊的意思
作者: w4 (天啊 只支援到750)   2020-12-21 18:40:00
超商會不會後悔沒事搞一個現萃茶,店家製作麻煩,客人買也常撲空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0-12-21 18:42:00
我是覺得在那「演」:我們在退讓喔!也是很好笑。在社會打滾這麼久這種套路也司空見慣吧
作者: Avira (我有失憶症)   2020-12-21 18:45:00
我因為反覆協商也有提到焦慮等,反而被消保官在那說要有因果關係云云不知所謂-.-
作者: chobo318 (孜孜)   2020-12-21 18:55:00
真的是辛苦了,謝謝你還願意出來回文分享後續
作者: LWEN (加油吧)   2020-12-21 19:16:00
加油,3000真的是看不起人欸
作者: sillyping (每天遲到)   2020-12-21 19:19:00
辛苦了 謝謝分享
作者: fman (fman)   2020-12-21 19:19:00
辛苦了,謝謝與大家分享這個過程,感覺真的沒什麼誠意只想把你打發掉而已如果是商業談判為謀求最大利益是可以理解慢慢擠牙膏,不輕易揭露底線與黑白臉之類的談判手法,但現在是消費者損害求償,還採這種態度就讓人感覺沒有誠意只是想打發掉消費者而已
作者: phoinixa (長行)   2020-12-21 19:28:00
幫推
作者: mnbvcxz1234 (carpe diem)   2020-12-21 19:28:00
辛苦了加油,自己病史所需遭受的只有自己最清楚
作者: tetesar (tete)   2020-12-21 19:28:00
真的是頗情感勒索的,用錢可以撫慰您的病?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20-12-21 19:30:00
本來原PO就是受害者 提疾病就跟要求精神賠償一樣合情合理啦退一萬步來說 原PO就算情緒勒索也是應該的啦有些人又要開始檢討受害者了 難怪超商就是敢這樣玩 呵
作者: babosa633 (足球小匠yee)   2020-12-21 19:32:00
作者: leoptt10 (wei 10)   2020-12-21 19:36:00
無敵星星開啟
作者: kevin850717 (放火燒課本)   2020-12-21 19:39:00
推爭取應有權益,但拿無關的身心理疾病歡就情緒勒索
作者: cvskon (ubear棒)   2020-12-21 19:40:00
受害者不能態度強硬是什麼歪理?原po加油!
作者: MosDonalds (摩斯當勞)   2020-12-21 19:41:00
焦慮症合理 但二間辦脫垂實在太無關了= =完全看不出來這個跟喝到木屑有何關聯?
作者: xingxingqt (滿天星)   2020-12-21 19:45:00
把提出相反看法的人扣上檢討被害者的帽子太言重了,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走在路上被車擦撞了,送醫後照個X光片然後拿個止痛藥,沒有其他相關的就診紀錄沒有開刀沒有住院回診沒有其他精神科的就診紀錄,就向對方說要賠償5萬10萬的,再說自己的心裡遭受極大的壓力無法走在路上,敢問這樣是獅子大開口?敲竹槓?合還是理的情緒勒索?消費者可以用賠償金額去量化業主的態度和誠意,當然業主也可以用這些有形的就醫記錄等等去量化受害者遭受的心理創傷或生理的嚴重程度,如果無憑無據沒有其他相關的憑據卻說自己的狀況很嚴重等等的我覺得這非常說不過去,那為何要用金額去認為對方無誠意呢?而且我的醫生是說二尖瓣脫垂要避免激烈運動等等的耶,調整作息保持心情都是後話了
作者: halizen (RIRIII)   2020-12-21 19:54:00
的確是因為此事影響情緒的話不能提的原因是什麼?這跟對方提「在社會上打滾...」的意義不太相同,不會有人不懂差異吧...?如果家人被撞死是不是也要看醫生證明得病才能得到賠償QQ
作者: xingxingqt (滿天星)   2020-12-21 20:06:00
樓上說撞死倒是太極端了~我們通常都已經覺得這些資本企業算是大鯨魚而消費者是小蝦米遇到這種事情才會如此義憤填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換個角度想如果是兩個素昧平生的人發生類似的狀況,還會有一樣的感覺嗎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20-12-21 20:06:00
我好奇上法院真的對你比較好嗎?你一直反覆強調折磨,但是上法院不就是延伸這些而已嘛
作者: sam200002 (阿夏)   2020-12-21 20:08:00
期待後續,希望是好結果
作者: kevin850717 (放火燒課本)   2020-12-21 20:10:00
不是阿,調節程序也是你進的,喬地點也是可預期的事
作者: weiike (綠島人)   2020-12-21 20:10:00
其實你可以放過自己,或許你最在意的精神損害不會持續下去。
作者: userkka   2020-12-21 20:10:00
加油 堅持下去
作者: WORLDKING56 (王者中間五六)   2020-12-21 20:10:00
推,挺原po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0-12-21 20:11:00
強調自己產品有認證有品管,是我覺得最瞎的。要嘛就是責任在超商使用問題,要嘛就是原po蓄意搞了片木屑下來。廠商是想表達哪個?看起來不是想承認自己產品會有疏失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20-12-21 20:14:00
你不是自承有二尖瓣膜脱垂,無法承受情緒起伏,但是走到法院上就不可能再用好好談判,可能只能走攻防戰,要求你提出受損證據,不斷論戰,你確定不會再對你的情緒造成影響嗎?
作者: zephyr0315 (泫瀹)   2020-12-21 20:19:00
謝謝分享 願後續能有接近理想的結局
作者: xingxingqt (滿天星)   2020-12-21 20:23:00
a了一下原po在其他版的發文..嗯賠償,和解書,你平常應該滿忙的,都在忙這些事情,祝你正取各項權益順利囉
作者: RUUUI (啊喲哎)   2020-12-21 20:31:00
耗時兩個月
作者: sophena1990 (豆豆綺)   2020-12-21 20:41:00
呃那你知道每個成年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二尖瓣脫垂嗎-.-支持你爭取自己權益,但過程真的有點模糊焦點了
作者: sky1017 (Giwa)   2020-12-21 20:41:00
要用調解和平處理有難度 對方之後提出的金額應該會更低
作者: nightever (不知處)   2020-12-21 20:45:00
遇事還是就事論事比較好 ,就像前面幾位版友說的 ,在協商中提及個人病史(且非過敏症狀)確實不是很妥當 ,無論生理或心理的宿疾 ,若成為求償內的部份條件 ,多少惹人非議~我自己也是類似疾病多年至今的患者,是從不認為自己的精神與情緒需由他人負責啦~
作者: MosDonalds (摩斯當勞)   2020-12-21 20:47:00
那也是喝木屑>生氣>"可能"會影響你的心臟看你其他板的文你是法律系的孩子吧 因果關係學過了嗎真的扯遠了焦慮症是合理的 但這個真的扯遠了起碼是喝到木屑>就引起焦慮認同night這串看下來已經差不多有10個ID提出類似的觀點了但你似乎完全聽不進去我想大家也不必再說服了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20-12-21 21:12:00
不過我是覺得乾脆你自己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吧,直接跳過調解,因為調解可能還是沒辦法得到你要的金額,我自己覺得啦
作者: kimja (WM2014)   2020-12-21 21:16:00
我覺得依照原po的病史,po太多來這裡可能只會加深你的焦慮而已
作者: sky1017 (Giwa)   2020-12-21 21:23:00
提告要考慮舉證責任的問題啊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0-12-21 21:25:00
我建議原po別跟MosDonalds有太多對話
作者: tesslumin (花)   2020-12-21 21:54:00
同意超商一開始給三千太污辱人 丟著不管也不行 但是提到二尖瓣脫垂跟焦慮症只會讓人覺得你是在用自己的病多要一點賠償金
作者: t030730 (姆姆拉拉)   2020-12-21 22:10:00
可以跟我說心臟上面哪裡有神經嗎?QAQ
作者: tesslumin (花)   2020-12-21 22:11:00
你被木屑刺到而且被超商旋轉這麼多天 所以我完全同意合理的賠償以及稍微強硬的態度 我只認為在沒什麼關係的地方提自己的病沒什麼必要 感覺是情緒勒索的一種 沒必要再跟網友強調你那幾天真的會加劇你的病情
作者: oijkue ()
超商法務不會讓你如意的,此例一開,以後賠償就是萬五起跳
作者: carbonara (carbonara)   2020-12-21 22:15:00
痾不過對方無法預測對您影響如此巨大吧
作者: papabearche (麥蘿邦妮\(=w=)/)   2020-12-21 22:27:00
原來二尖瓣閉鎖不全可以這樣用 學到了 之前沒用真是太可惜了
作者: vizcacha (阿法法)   2020-12-21 22:30:00
推分享過程
作者: jamie0523 (Han)   2020-12-21 22:37:00
謝謝分享過程 辛苦了
作者: S890127 (丁讀生)   2020-12-21 22:59:00
對方一直2000、2000加碼 以為自己在錄綜藝大集合喔...這根本是拿得出一萬但還想看能不能用低價就讓你點頭
作者: kuzu (可愛的廢物)   2020-12-21 23:11:00
辛苦了
作者: sunny1225 (sunny)   2020-12-21 23:11:00
感謝分享 辛苦了
作者: zerok (zerok)   2020-12-21 23:16:00
小蝦米對大鯨魚欸 難得一見
作者: Ashbrook ( )   2020-12-21 23:22:00
辛苦了 支持你。都喝到異物還受傷了 是要消費者多卑微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20-12-21 23:24:00
台灣廠商不意外阿 出事就想輕鬆摸頭 各種行業都一樣
作者: setomoku (小木馬)   2020-12-21 23:30:00
@S890127 糟糕戳中笑點 XD 另外也給原po鼓勵 你很勇敢替你加油
作者: itismimi   2020-12-21 23:46:00
關於金額是參考判決這件事,那你要拿到這樣的金額大概也需要上法院等判決了。
作者: gingercookie (鼠由鼠由)   2020-12-21 23:46:00
小7感覺沒什麼誠意,只是嘗試看看能否用省錢方式打發原PO~如果當初廠商積極主動關心慰問,搞不好真的3000元紅包可以處理好這件事 ?
作者: mimicwpe (慢跑是C/P值最高的減肥法)   2020-12-21 23:57:00
加油
作者: m0806449 (老娘~~)   2020-12-22 00:00:00
這麼大一間公司 只拿3000出來 都不會覺得不好意思
作者: BreakingBad (絕命小蟯蟲)   2020-12-22 00:13:00
我也有二尖瓣脫垂 也不會像你這樣的說
作者: ah11851152n (捷捷)   2020-12-22 00:29:00
3000元 應該先問現金還是禮券
作者: a09410045 (MONSTER)   2020-12-22 00:44:00
如果他跟我說三千 我會跟他說我給你六千你把他喝掉
作者: angel0328 (傻氣x皓呆)   2020-12-22 00:53:00
如果能去醫院證明有關連當然要連帶賠償阿 我也覺得如果一開始喊一萬可能就妥協了吧 大財團這態度呵呵 加油
作者: keepdream (K.Dream)   2020-12-22 01:18:00
大家不是常說國外出事直接晉升富豪,事實證明臺灣消費者就是很好打發啊,賠個一萬就要謝主隆恩的感覺~
作者: hollande (心愛騎士來喔)   2020-12-22 01:20:00
Moxxonaldx不意外 不要理他比較好==
作者: ookiniSN9 (歐歐kini)   2020-12-22 02:09:00
3000 統一超商 哈哈
作者: pio (皮歐)   2020-12-22 02:15:00
感謝分享經驗
作者: keepdream (K.Dream)   2020-12-22 02:59:00
突然想到有些商品不是會有什麼產品險之類?如果有說不定是保險公司負責理賠根本不用對方額外支出?!
作者: wtfconk (mean)   2020-12-22 03:43:00
那麼大間公司口號好又公道的,但出包危機處理往往令人看冇
作者: patty0509 (帕蒂思思思~不要大聲嚷[)   2020-12-22 04:07:00
走民事不會讓焦慮跟二尖瓣脫垂更嚴重嗎
作者: bubblerain (泡泡雨)   2020-12-22 05:44:00
我覺得你繼續回文可能會造成你身心壓力更大,是真的擔心。不評論,祝你順利解決!
作者: clasp (one and only vip)   2020-12-22 06:00:00
祝你順利消費者真的很弱勢
作者: passenger10 (こばやし)   2020-12-22 06:18:00
喔喔 下次有這樣也要拉高
作者: JohnHong (Mr_Bun)   2020-12-22 06:47:00
作者: windsson (小威)   2020-12-22 08:30:00
加油,祝你談判順利
作者: s9245034 (angel1997)   2020-12-22 08:47:00
能好好讓超商、廠商得到一點教訓也是好的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20-12-22 09:25:00
我只是好奇你一直強調你有心臟跟焦慮問題 但你在賠償金的部分很堅持要拿到15000你有想過你之後跑法院要花更多時間跟心力 還有對方本身有法務 你選擇面對更長時間的壓力跟舟車勞頓 賭這一口氣你確定對自己好嗎
作者: marioworld (還沒想到...)   2020-12-22 09:48:00
整天勸人息事寧人 難怪台灣大廠都當消費者畢十
作者: toama0730 (桂小太郎)   2020-12-22 09:54:00
支持你
作者: JohnHong (Mr_Bun)   2020-12-22 09:59:00
呵,開口閉口息事寧人,真不懂這種人。難怪台灣會變成這樣zZ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20-12-22 10:02:00
他一直強調自己身體不好 那支持他跟一般人一樣去舟車勞頓打訴訟 不是很矛盾嗎 一般人就算了 那個中卷判決書從101年打到104年結案 原PO身心能夠承受嗎雖然都已經破局了也來不及了吧如果真的後面要走 看看能不能找司法資源幫忙你去處理了
作者: ifyoudare (鹿頡)   2020-12-22 10:22:00
辛苦了,謝謝你願意跟他們抗爭原Po提到他身體不好當然是要用這個跟超商方施壓啊,不然他們那個噁爛的嘴臉= = 不懂為什麼要一直檢討他,最後拿到多少已經不是重點,是廠商沒在檢討、只想打發人走原Po才會這樣堅持吧。台灣需要更多這樣的人廠商才不敢胡搞瞎搞!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20-12-22 10:36:00
時間成本也要算進去阿...對方有法務有領薪水,妳虧大了
作者: sky1017 (Giwa)   2020-12-22 10:36:00
透過協商結案=息事寧人?沒關係啦 原告去告好了看看一件民事訴訟從起訴到收到判決花多少時間、勞力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20-12-22 10:43:00
有法律老師說過:有錢有閒想爭一口氣才訴訟到底, 原po?
作者: b020202 (b02)   2020-12-22 10:57:00
至少我很佩服他
作者: a920488 (小豬妘)   2020-12-22 11:10:00
推你堅持到現在就是要爭一口氣 不用理那些說風涼話的人哪天類似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還被摸頭才會懂你的感受 加油!
作者: Belial (東方將軍)   2020-12-22 11:32:00
也給原PO加油!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20-12-22 11:44:00
說什麼呢 如果一開始超商直接提出三千慰問金 不也就吞了嗎誠意如果是道歉 那肯定一開始就得到了 如果誠意是一開始就提錢 那大公司肯定沒一個有誠意 一開始都是希望能以禮物和解 後面真的不行才會談錢實質損害企業一定會賠 但是精神損害這種渺茫的東西 過越久 當事人自覺越痛苦 但法律層面不見得如此判斷 拖越久其實對大企業來說更有利https://i.imgur.com/6kcyN7H.jpg跑過法院的人才知道跑法院有多累 不是在線上喊告告告的人才是正義的 還是希望你們後面如能協商和解是最好要不然就是真的得舟車勞頓提告 或是你直接放棄賠償走公開媒體
作者: sky1017 (Giwa)   2020-12-22 11:58:00
跑過法院的人才知道跑法院有多累+1
作者: sss6218 (姓名貼)   2020-12-22 12:31:00
哈哈
作者: babebe (寶貝貝)   2020-12-22 13:06:00
每次調解不是一直要提起不開心的回憶,這樣對你的身心疾病會比較好嗎?放下吧……這樣太糾結好像也不好為什麼不直接提告?
作者: dadidi (台南人)   2020-12-22 13:16:00
原po你沒錯 但我要說的你可能不喜歡聽 出社會談判不是像你這樣的 再來 時間就是金錢 你為了這個木屑弄了兩個月還沒好…人家派專門在處理這種的法務不痛不癢 你呢 請假好幾回了吧 來回數次你自己算算看時間成本你拿到的賠償不是幾百幾千萬 而是最多1萬5的金額…出社會1萬5真的很少而時間很寶貴好嗎 再來台灣不像美國很重人權 吃到食物裡面有不該出現的官司一打還真有可能拿到幾百幾千萬 在台灣你在怎麼盧 光是酒駕撞死人法官判賠金額不高的案子也是一堆真心勸你不要在堅持了 除非妳是要走這行的 不然雙方折衷有拿就好了 真的…把時間拿去充實自己或是把病看好還比較實際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0-12-22 13:24:00
原po想怎麼做是原po的事,勸人止步的,我還蠻懷疑你們是在關心原po還是用關心原po的名義關愛大企業
作者: MELOEX (MELO)   2020-12-22 13:31:00
法務出庭是上班賺錢 我們出庭要請假花錢QQ
作者: dadidi (台南人)   2020-12-22 13:53:00
勸他止步我也有分析給他聽阿 到底是時間值錢還是拿到的賠償值錢 就看他怎麼認定 我是覺得就算告到法院 這種case小到不行你認為法院會判賠你幾十萬膩 磨可林辣 然後等告到法院判決出來又是半年後一年的事了 閒閒沒事時間多就去告阿 我支持你拿你的閒閒時間去打倒萬惡企業拿到1萬5賠償真的
作者: ndhuwei (turtlenick)   2020-12-22 13:54:00
友人跟消保官也都有建議不要跟大財團拖太久,受傷的是自己,我覺得d大的意見很中立,也謝謝m大的支持
作者: pink422520 (崔筱妹)   2020-12-22 14:19:00
滿認同d大想法,很中立。
作者: Cynosury (指引)   2020-12-22 15:14:00
我可以理解原PO為什麼會認為對方是在情緒綁架,但自己提及的不是,畢竟二尖瓣脫垂跟焦慮症等,是原PO自身健康狀況不佳,又因超商飲品出問題及後續協調不佳導致恐慌,可能加重症狀,所以彼此有正相關;然而廠商的在社會上打滾,與原PO喝到問題飲品沒有正相關。很多人會覺得原PO太過強硬,其實不也是「得饒人處且饒人」的鄉愿心態嗎?今天原PO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只是去超商消費卻喝到有問題的飲品,是因為反應快發現木屑,但如果吞下去了呢?難道因為原PO聰明吐出來,沒造成重傷就不能態度強硬,要不甚吞下割傷食道造成重傷才能夠態度強硬嗎?當然就我的個人立場來說,會接受一萬元,畢竟不想跟大鯨魚耗,但是很佩服原PO的堅持,還有持續更新的毅力,希望你考量自身狀況,在可負擔的前提下爭取權益喔!
作者: weiike (綠島人)   2020-12-22 15:31:00
有些人出張嘴支持繼續訴訟,就不替原po身體想一下嗎,你是真的關心原po還是只是痛恨廠商阿XDD
作者: eh9 (曬曬太陽去)   2020-12-22 15:36:00
原PO我支持你,做你想要做的事,比你變態的客人一堆,謝謝你的經驗分享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20-12-22 16:16:00
說穿了就是應然實然、理想現實的問題, 怎麼拿捏自己判斷
作者: sa87a16   2020-12-22 16:35:00
支持你,很少能跟這廠商對抗那麼久ㄉ
作者: sky1017 (Giwa)   2020-12-22 16:42:00
建議找個免費法律諮詢問一下 可能會比較好決定下一步
作者: dunntw   2020-12-22 17:40:00
感謝分享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0-12-22 17:52:00
原po你要記得,如果你被尋仇時,跟別人說「是網路上哪個ID叫我做的」,我是不認為那些人會再去找網友啦!原po的人生不是我要負擔的,他要自己判斷、決定跟承擔後果
作者: xingxingqt (滿天星)   2020-12-22 18:13:00
因本人部分推文內容言語不當造成原原PO的不愉快,深感抱歉「我不應該用自身狀況,來指控在有二尖瓣脫垂甚至閉鎖不全的人不會出現原PO提到的狀況」抱歉也請各位發言自重
作者: ken282406779 (Keno)   2020-12-22 18:16:00
認同d大,原po真的應該想想是否放下對自己更好
作者: ndhuwei (turtlenick)   2020-12-22 18:21:00
你確定d大的放下,跟妳的放下是一樣的?
作者: weiike (綠島人)   2020-12-22 18:39:00
x大怎麼了....
作者: okmzaq (ooo)   2020-12-22 19:32:00
抖~x是被處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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