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求證一個問題這樣
因為最近對發票遇到一個很離奇的事
載具APP裡面有一張發票顯示中獎
電子票證裡扣款消費紀錄還查得到
但是財政部這邊卻顯示該發票已作廢
跟超商這邊查了半天最後結論是
消費完後本來該發票存了載具
但是消費者又要求把那張發票印出來了
於是補印出來的發票號碼就跟原來的不一樣了
由於監視器只保留一個月的畫面,
沒辦法確認消費當下到底發生了什麼導致原來的發票作廢
想請問這邊的店員,
超商這邊給的說法
補印的發票號碼不同是確實會這樣發生的嗎?
超商已經說他們也有疏失折算成咖啡補給我,我沒啥意見
只是覺得奇怪想求證這個問題啊捏
乾溫各位店員 辛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