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超商飲料喝到木屑

作者: ndhuwei (turtlenick)   2020-10-30 03:30:31
抱歉又來板上打擾大家
因為第一篇回文內容有點多
思考後,決定還是用回文的型態更新後續
先前的內容可以直接查詢同標題文章,就能看到囉
10/28 17時許
因為剛好又去A門市附近,回程進門市詢問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會保留多久,店長表示
一般是一個月左右,但如果是已知有爭議事件,會無限期保留至事件結束後一段時間。
後來因為談到10/24的對話內容,與店長溝通到雙方不悅(與賠償金額或方式無關),店
長說他們很有誠意處理,但我表示如果有誠意的話,10/24時就不會說用一杯飲料或是其
他商品補償。店長說那天說的用飲料補償是指「我特地去門市確認是否有收到照片」這件
事,我向店長表示,他沒有說清楚,我怎麼知道是指補償什麼?
後來又陸續有這類事項的爭論,原本又講到要請我喝飲料(與木屑賠償無關),但我後來
想想覺得在事件結束前,都先不要隨便接受任何補(賠)償。我離開門市後,第三度打給
客服,不過這次是反映店長說話的內容與方式,並請區域主管調閱10/24與10/28的監視器
,聆聽雙方當時的說法後回電給我,同時詢問10/27打給我的人是誰,以及大概還要多久
會聯絡我等問題,並告知我一直到凌晨都能接電話,但如果主管已經下班,隔日再打也沒
關係,隨後結束與客服的通話。
10/28 19:54
區域主管來電,表示有重複看了和聽了幾次我與店長的對話及現場狀況,表示店長當天是
因為後面很多客人在排隊而感到很焦急,但確實也造成我覺得,明明也是照順序排隊,店
長卻好像急著要處理掉我的事,以及讓我感到門市在切割集團等,主管為此跟我道歉,並
表示會再教育店長的應對內容以及語氣,我聽完主管的說明後,表示理解,店長的部分暫
告一段落。
隨後我詢問主管,昨日來電的人員的單位及職稱為何?主管表示是公司與攪拌棒廠商的業
務窗口,並表示他有去附近警局詢問,被告知不方便在警局協商,因此目前還在跑「准許
在門市內錄影」的公文,如果上層還是不允許在門市錄影的話,再約調解委員會之類的。
不過,因為調解委員會的委員在雙方協商過程中會介入意見,我個人不太希望去調解委員
會,因此提到,若只是因為錄影問題而無法決定地點的話,我知道哪裡有可以錄影的公共
空間,並且約定明日(10/29)中午後再來電確認協商的地點和時間,通話重點大致為此

10/29 19:14
這次是區域主管的主管打給我,開頭直接提了兩個新的協商地點選項,一個是他們在OO的
辦公室的公共空間,一個是縣市政府的調解委員會,但我都表明不太希望在這兩處。
依照板上便當事件苦主的說法,他們當時協商是在警局,但這次處理事件的人,卻說他們
詢問警局後,警局不建議他們在警局協商,而是建議他們去調解委員會。
但是,調解委員會申請後不知道要多久才會被安排到,再者調解委員在場,依照我個人經
驗,委員會參雜他們個人主觀想法,干涉雙方協商內容,但我不希望協商時,有第三方在
旁干涉,儘管他是客觀上被認定為公正的。
超商主管提說要在調解委員會協商,我覺得蠻合理的,但基於上述兩點,我還是明確表明
不太希望在那邊協商。但提說要去他們辦公大樓的公共空間,我就很不解。我明明已經說
過,如果不能錄影的話,在門市協商是絕對不考慮,但今天他們說要在辦公室的公共空間
協商,而且又說他的上層希望我不要錄影了,到底為何還提一個算是自家空間的地方?
我跟主管表示,我覺得超商根本沒有心意處理,明明是他們主動跟我提說要協商,結果我
提的地點被拒絕,我提要錄影也被拒絕,最後變成他們提供選項讓我選擇,我不同意的話
,他們還要再往上詢問,變成是我在配合他們。連協商地點都能喬三天了,我還能期待協
商會有
什麼結果?
主管聽完後表示,他們很有誠意處理,不然也不會在每次通完電話後,一天內就回報處理
進度了,他們大可以直接不理我。我表示,不是幾乎每天打電話來回報沒有幫助的事就叫
積極處理,而且如果真的直接不理我,我絕對可以直接提告,我相信這也不是超商樂見的
,而且我也不希望真的把事情鬧大,所以才沒有直接提告。
最後主管也只能繼續說會把我的意見反映上去,隔天再聯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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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態度有放軟一點了,10/28還在電話中稱讚第一個主管的處理和說明我能接受,但
卻因為喬協商地點喬到越來越不滿。
雖然我10/24的時候,有跟第一個主管說給超商的期限是到11/15啦,但既然超商10/27就
打來說要協商了,當然還是希望能盡早敲定時間地點。
10/28有記者聯絡我,原本表現得很有興趣,結果我跟他們說不能公布超商名和品名(因
為怕影響協商),他們就說要再回去開會討論。
對比「10/28爆出運動中心喝到蛆,10/29就好幾家主流媒體報導」,我不禁懷疑
媒體到底是怕不能公布超商和品名會沒有討論度
還是知道是哪家超商後就不敢報
或是認為有人受傷的食安事件是小事
只有媒體自己知道吧!
作者: S890127 (丁讀生)   2020-10-30 04:25:00
辛苦你了 加油
作者: yah02142000 (Echo)   2020-10-30 04:27:00
作者: a19840715   2020-10-30 04:46:00
幫推
作者: Arabella (16)   2020-10-30 05:12:00
超商自有監視器,卻可有權利不讓人錄影的喔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0-10-30 05:43:00
你不給超商名跟品名記者沒興趣是正常的,拿國民運動中心比當然沒點閱率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20-10-30 05:57:00
超商門市雖然你我都可以進出,可是法律性質上還是屬於私人空間啊,裡面能否錄影當然就要照各超商規定囉
作者: Aquariussoul   2020-10-30 06:58:00
作者: lunasiao (鹿吶)   2020-10-30 07:31:00
辛苦了
作者: lolovero (涼)   2020-10-30 07:32:00
作者: Dvdoer (唬吼)   2020-10-30 08:04:00
有後續補充,給推
作者: medama ( )   2020-10-30 08:49:00
大公司都會壓新聞 畢竟有廣告預算運動中心賣飲料的是小公司 自然就壓不掉喝到攪拌棒木頭碎片 頂多買1賠10 賠你500元禮券就結案了除非今天是知名人士喝到 才有辦法鬧大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20-10-30 09:06:00
沒軟給推,另請注意人身安全,純建議,沒影射
作者: dkfs789 (我有妹妹)   2020-10-30 09:08:00
作者: jejeje (Android 7.0)   2020-10-30 09:23:00
推個
作者: Orangecat (橘喵愛吃糖OAO)   2020-10-30 09:36:00
推推
作者: watergreen98   2020-10-30 09:42:00
作者: sunjanet (JJ)   2020-10-30 09:48:00
加油
作者: j9146101j (j9146101j)   2020-10-30 09:51:00
作者: aaheecuv (熊唄)   2020-10-30 09:54:00
拍拍辛苦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10-30 10:01:00
還是不懂為什麼堅持不去調解委員會
作者: cvskon (ubear棒)   2020-10-30 10:07:00
去調解委員會比較好,雖然要排時間,但至少有公正人和記錄!真要上法院也有憑有據,避免被引導到不不利當事人的方向
作者: koritac (阿鳩)   2020-10-30 10:13:00
作者: Primk (品克)   2020-10-30 10:33:00
反正 超商要賠你的東西 都會回頭跟材料廠討~ 不用心軟
作者: ghjkl2222424 (淚點拋)   2020-10-30 10:45:00
好奇為什麼不去調解委員會?怕被摸頭嗎
作者: RiTaYin (夢語)   2020-10-30 11:02:00
調解委員會會有調解的績效壓力,會公布調解成功率所以有時會為了它們的成功率好看,會勸其中一方草草接受立場很不公正..............親身體驗可查新聞報導有那種調解率第一名、調解成功多少案子頒獎
作者: NTUnpc (NTUnpc)   2020-10-30 11:21:00
去調解沒有比較好啊XDD除非有律師陪同 原po算是有經驗的
作者: Bill8x1229 (20分鐘了還是想不到)   2020-10-30 11:26:00
高調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20-10-30 11:44:00
調解就是搓湯圓大會,有沒有看過那種委員當場跟一方聊起來"你是那個某某的誰誰嗎?"這種話題,讓另一方壓力山大,加上上頭講的業績問題,一般人去很看運氣XDDD如果要找第三方,找消基會都好過去調解委員會,我是比
作者: rutp6j35566   2020-10-30 11:47:00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20-10-30 11:47:00
較建議找消保官啦
作者: bigstupidjan (大笨蓁)   2020-10-30 13:06:00
推!
作者: vincentwg (懶得想@_@)   2020-10-30 13:43:00
加油
作者: zero50147 (Ken)   2020-10-30 15:06:00
調解委員會真的很爛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10-30 15:41:00
我之前是以事務所代表去調解所以覺得輕鬆方便XD如果對上大企業而且從你po爆系的一般人反應,最好還是帶個專業人士去
作者: youfei (Mi)   2020-10-30 18:46:00
三篇都有跟,真的得說辛苦了,我也當過小蝦米跟大公司協調賠償問題過,但最後還是因為沒時間跟他們浪費就放棄了,原po加油,爭取自己以及大眾的利益很不容易。
作者: all0917 (sienna)   2020-10-30 18:51:00
加油!!!!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0-10-30 19:33:00
我要去買爆米花等下一篇
作者: rutp6j35566   2020-10-30 20:15:00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20-10-30 20:17:00
法務戰隊站粗乃
作者: josephv (joseph)   2020-10-30 23:14:00
推後續
作者: whitedevil (哀悼KKcity)   2020-10-30 23:39:00
調解委員不能信任+1 基本上就是比誰後臺硬
作者: szuszu1983 (szuszu)   2020-10-31 01:33:00
加油,讓他們踢到鐵板
作者: tjbulls   2020-10-31 02:40:00
加油
作者: s1an (vul3m4)   2020-10-31 03:43:00
幹嘛不直接告下去?
作者: ifyoudare (鹿頡)   2020-10-31 06:03:00
加油 辛苦了
作者: t190015 (草莓蛋糕)   2020-10-31 07:38:00
說直接告下去的是要幫原po出律師費用嗎如果今天事發在美國才可以直接告畢竟美國隨便賠都是巨額賠償
作者: protocole (阿平)   2020-10-31 09:51:00
一 讓法官判啦!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0-10-31 10:57:00
辛苦了!有後續補充,給推~ 我們要當大官才會有人處理!另外n年前與台新銀有去北市府消保官調解過! 沒用!
作者: dadidi (台南人)   2020-10-31 13:57:00
原po你沒錯 但看完覺得你好多毛 走調解委員會是正常的 調解人員希望兩邊各退一步順利和解也是他們工作所在 你難道希望他們很強硬嗎 另外你踩好你的底線就好 如果太超過就直接談判破局告下去 就這麼簡單
作者: zephyr0315 (泫瀹)   2020-10-31 14:27:00
推!謝謝您一直願意分享這麼寶貴的經驗
作者: Arabella (16)   2020-10-31 16:31:00
推 原po都是據理力爭,辛苦了
作者: kenken0902 (裕)   2020-10-31 19:29:00
調委,要看運氣,有的不錯,有的科科。
作者: ji9quu8sji (biano6405)   2020-10-31 20:30:00
推!
作者: Cordierite (罪孽焚城)   2020-10-31 23:20:00
辛苦你了
作者: club700 (偶素管漲)   2020-11-01 00:18:00
一定要對方賠償啦
作者: ilikemealot (kekehehe)   2020-11-01 02:33:00
加油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20-11-01 02:47:00
台灣真的不用抱太大希望,沒人死之前根本沒人理
作者: LSND (Luna Sea Never Die)   2020-11-01 10:31:00
推一個,臺灣的消費者真的弱勢。
作者: mokuyo ( )   2020-11-01 12:56:00
我懂,一般調解委員會就是摸頭大會車禍調解過,責任不在我也一直叫我賠錢了事
作者: ponponpon (忍者棒棒)   2020-11-01 19:42:00
祝原po能順利解決這件事,真的有夠讓人心累的感覺
作者: AppleChi (樂天)   2020-11-01 21:53:00
真的不推調解委員會,之前也是出車禍去調解,一直要我原諒對方,但明明我一點肇責也沒有
作者: t88652 (Ariel)   2020-11-02 01:21:00
我也被調解委員會說過 「吃虧就是佔便宜」超無言 直接回覆他便宜在哪?
作者: mjau24fish   2020-11-02 04:55:00
之前遇惡房東,調解委員都跟房東很熟難怪他不怕,幸好退房有錄影,但委員完全站他那邊。最後是跟房東說要跟其他被坑的房客(混混)說你在這房東才退錢
作者: keepdream (K.Dream)   2020-11-02 05:01:00
調解委員會設置的目的是什麼啊...怎麼推文感覺都很可怕?
作者: a28290063530 (小屁)   2020-11-02 10:11:00
作者: satan2619 (cloudyelf)   2020-11-02 19:43:00
你新回覆裡的去另一家超商調解,怎麼可能阿?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20-11-02 21:02:00
調解,沒有特別講的話應該都是指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台語說"喬事情"聽過沒有?那是比較江湖味的講法,文明一點叫調解這樣XDDD雖然法務曾說調解委員會主席執行業務時,符合刑法第10條的公務員身份,但實際上還沒真沒聽過有哪個主席調解調到自己出事的,因此這些人是非常隨心所欲的,只要別太誇張白目基本上沒人拿他有辦法,然後現代很重視調解一個原因是法院工作量爆炸性增長,因此會很希望一些糾紛可以在調解這一步就解決掉,主席可以螃蟹走路的原因多少跟這個有關係。
作者: NikkiNikki (nikki)   2020-11-08 23:09:00
被摸頭了?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0-11-10 07:21:00
原po還活著嗎?
作者: ndhuwei (turtlenick)   2020-11-11 13:31:00
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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