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0.04元?超商老闆不滿員工上班充手機電

作者: TZUYIC (Celine LoveMeBackToLife)   2020-02-24 10:48:08
Ref.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95081
為0.04元?超商老闆不滿員工上班充手機電竟告竊盜
三立新聞網 2020/02/24 07:01:00
記者蘇怡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朱姓男子在便利商店上班,卻遭經營超商的鄭姓男子指控「竊電」,鄭男不滿該
員工在上班時,用店家插座替自己的手機充電,半年內次數多達110次,因此提告竊盜。
高雄地檢署偵查後認定,朱男僅充電2次共30分鐘,換算下來,老闆多繳0.04元,因此給
予不起訴處分,但鄭男不服申請再議,仍遭高雄高分檢駁回。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遭老闆提告的朱男,在自白書坦承,在職的半年間,每日都有在
超商內充電,但在偵查時,朱男改口,很少用店內插座充電,若有每次約10~15分鐘。但
經營超商的鄭男提出監視器畫面,僅能證明朱男使用店內插座充電兩次,但無法認定時間
長短,雖然據鄭男提出的錄影畫面,只能證明2次手機充電,但無法認定時間長短。因此
很難認定朱男充電110次。
以積極證據來算,朱男被拍下2次充電,根據台電電費計算,手機充電1小時僅消耗0.005
度的電量,耗電度數應為0.0025度,鄭男損失僅0.04元,財產損害極小。因此第一次高雄
地檢署給予不起訴處分。但鄭男不服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受理後調查,認為承辦檢察官
處分並無不妥,予以駁回,鄭若還是不服,可聲請直接交付法院審判。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20-02-24 11:20:00
我在幫你賺大錢你跟我計較0.04元!?可憐哪!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2-24 11:29:00
原來台灣電費那麼便宜
作者: wcw2121 (sternness)   2020-02-24 11:43:00
慣老闆阿,之後才說都請不到人
作者: Alano (わかなXなな)   2020-02-24 11:45:00
告的成以後大家都不能用公司的插座了www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20-02-24 11:57:00
要嘛是老闆很雞歪 要嘛是員工很黑 DOCHI
作者: danic (好運旺旺來)   2020-02-24 12:00:00
半年...
作者: angelmax (你今天U質了嗎)   2020-02-24 12:26:00
我每天都用公司插頭充電 老闆會不會告我啊 QAQ
作者: nching2 (nching)   2020-02-24 12:34:00
現在正在公司充電用手機留言,怎麼辦!!
作者: catuncle1 (catuncle)   2020-02-24 12:51:00
這個看的出來,是老闆和員工吵起來了,剛好找到這個理由好修理你而已
作者: Ttei (T太)   2020-02-24 12:54:00
以前高中老師也說我們在偷學校的電阿,真的很想笑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20-02-24 12:54:00
我覺得或許110次是真的 長期慣犯 但是因為法律看證據監視器只有拍到2次 電費單也難舉證 所以就只有0.04元如果不是長期充電 或是另有得罪老闆 誰會為了0.04去提告
作者: nanhu0423 (rex)   2020-02-24 12:59:00
就算是110次也才2.2元
作者: cattielin (AD有夠雷)   2020-02-24 12:59:00
0.04元*2小時*110次=8.8元....很無聊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20-02-24 13:07:00
這種老闆...哪間讓他倒
作者: s1an (vul3m4)   2020-02-24 13:09:00
店名怎麼不敢寫出來
作者: cloud1017 (銅鑼衛門)   2020-02-24 13:23:00
照這樣算 就算一天充2小時 一整年也才29.2元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20-02-24 13:23:00
本來在非自家場所充電就不是很適當的事情 畢竟是在佔用別人資產 只是一般都不會跟你計較 計較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TZUYIC (Celine LoveMeBackToLife)   2020-02-24 13:35:00
我是覺得手機也是工作的工作之一,有些時候總會打緊急電話求救吧(系統掛掉或不會弄之類),不給人家充電說不太過去工具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0-02-24 13:44:00
所以這是法院認證的不要計較阿==
作者: nkfcc (球春..)   2020-02-24 13:48:00
還沒到法院。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20-02-24 13:55:00
一天工作8小時計算,充飽電的手機可以用超過這時間。超商員工工作內容也沒那麼多事情非使用手機不可,要與高層聯繫則是店長或老闆職責。重要或不會的事情也有電話可以使用。甚至可以說使用手機不僅客人看到會亂講話,也會增加額外工作量,拖到下班時間。
作者: fhsvnx (人不中二枉為少年)   2020-02-24 14:19:00
南部人不意外
作者: cs5tyusa   2020-02-24 14:27:00
以前打工主管一直和我說:你手機要充電這邊都可以衝,沒線抽屜有。主管人超好的啦、(椅膛s・`)
作者: w4 (天啊 只支援到750)   2020-02-24 14:34:00
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chdc ( )   2020-02-24 14:42:00
你確定電池健康度良好? 到公司的時候手機是100%? 手機沒有裝各式耗電app? 這麼確定不充電可以過8小時喔
作者: linyotsuki (四月)   2020-02-24 15:25:00
笑死我工作連手機都沒空拿出來還充電勒,超商店員很閒一直滑手機才耗電吧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20-02-24 15:45:00
你要裝各種耗電app,店舖卻要為你的選擇負責?你的電池續航力不足也不是突然發生的事情,也要店舖為你負責?
作者: chdc ( )   2020-02-24 15:47:00
有人在講要店鋪負責? 不是在吐槽你說的"8小時夠用"嗎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20-02-24 15:59:00
我們公司就都直接不給帶私人手機進去阿 公司手機隨便充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20-02-24 16:03:00
電池撐不到8小時是店舖要解決的問題?這吐槽點是什麼?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20-02-24 16:51:00
誰規定上班前要把手機充飽電?我上班前玩手機玩到快沒電不行嗎?幹嘛自行腦補成人家上班玩手機玩到沒電
作者: jinstyle (涼風冰茶)   2020-02-24 17:27:00
能玩手機的時候應該都是沒人吧 沒人也不能滑手機?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2-24 18:40:00
加班一分鐘價值2.6333老闆準備好了嗎
作者: linyotsuki (四月)   2020-02-24 18:48:00
而且手機容易耗電自備行動電源是常識吧?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20-02-24 19:05:00
超商工作內容不包含玩手機本來在非自家場所充電就不是很適當的事情 畢竟是在佔用別人資產 只是一般都不會跟你計較 計較也是剛好而已個人要能為個人行為負責加班費去跟老闆要啊,這是員工很重要的權利耶!
作者: wtfconk (mean)   2020-02-24 20:36:00
充電用功率去換算本來就沒花多少錢,是一些沒常識的商家才會覺得成本增加多少,有的咖啡廳還加收什麼插座費幾十塊的根本暴利比房東還狠XD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20-02-24 22:56:00
只是借題發揮 員工而已
作者: b020202 (b02)   2020-02-25 00:19:00
這...
作者: mk1689 (艾菲斯特)   2020-02-26 11:03:00
笑死 上有人說一天八小時,認識的店員每一個準時下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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