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7-11交貨便被其他包裝裡的流出液體波及..

作者: GreenMay22 (Green)   2018-08-28 10:53:10
看到這篇我都以為自己來到平行世界了,
這版不是最體諒便利商店員工勞權了嗎?
7-11很明顯,非常明顯,超級明顯告訴你,
店到店有任何瑕疵,造成任何包裹遺失/損害等等,
「最高」就是賠1000元。
先不管你吵不吵得贏店家,就算你吵贏你頂多就是拿到1000元,
如果你買的東西,不管是異常難買(原價可能不高)或者價錢太高,
你就不要打腫臉充胖子選店到店啊?
這點明顯到不行的規範,到底出事情上網討拍是哪種心態?
以我個人經驗好了,買水壺,我敢選店到店,
一件300~800的非名牌衣褲,我敢選店到店,
買手機,我才不敢用店到店勒。
如果你買的東西真的在你的眼中是超過1000元(不管是很難買還是很貴都一樣啦),
選店到店100%是你的問題,你現在就是去跟店家吵,店家理應也只需要付你1000元,
你如果覺得吵贏了還是HEN虧,那就是你的問題。
這件事情的罪魁禍首還是寄液體的那個人,
但是我絲毫不覺得購買一個超過1000元的東西後,
(再強調一次,不管是原價低但是很難買,
還是原價就是超過這個價值,
反正只要這個東西換成1000元會讓人覺得虧的都算)
被寄丟了有什麼好值得同情的。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8-08-28 11:05:00
資訊過時,以蝦皮來說是兩萬元喔
作者: GreenMay22 (Green)   2018-08-28 11:09:00
7-11最高賠款1000元是他們寫在官網上的東西中國的拍賣/購物網站要怎麼玩屬賣家片面提供的保障與7-11系統無關講難聽點賣家照規定走不照中國網站走,於法理上都還非常有爭議。(畢竟人家官網就寫明白了)
作者: vhygdih (ATJ)   2018-08-28 11:10:00
你想太多了基本上平台購物的店到店服務都不是1000塊那個都有另外簽, 蝦皮是兩萬, 買手機不是你要不要選店到店的問題, 是手機根本不能用店到店寄, 出問題一毛錢都不會陪,還有最常見的那些什麼餐券, 限量版的周邊這些全部都是不能 透過店到店寄送
作者: GreenMay22 (Green)   2018-08-28 11:10:00
用店到店買超過1000元的東西就是在冒險。好啊,你們就繼續使用店到店收價值超過1000塊的東西價值遠超過1000元的我就是不敢用店到店然後中國的拍賣/購物網站怎麼跟統一超簽約
作者: vhygdih (ATJ)   2018-08-28 11:14:00
店到店60塊一點都不便宜,順風台灣 國內宅配小包裹也才80,順豐配送基本上都是用小貨車不會像黑貓下大雨還把你的貨丟在腳踏板, 順風現在生意普通人手夠, 基本上寄送24小時內一定會到, 不用聽黑貓那種遲到還要 什麼體諒送貨員一例一休那些幹話 ,有需要下次可以用
作者: GreenMay22 (Green)   2018-08-28 11:14:00
不好意思我這個外國人(中國的外國)搞不清楚也是正常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8-08-28 11:32:00
推文離題了… 店到店是被爛人用爛的服務
作者: chister ( )   2018-08-28 11:46:00
本篇惡意傳達錯誤訊息 基本上經拍賣或購物平台購買者 賠償以實際售價為準 上限也是都遠高於1000元
作者: vhygdih (ATJ)   2018-08-28 12:15:00
扯意識形態沒有意義, PChome也是2萬, 白紙黑字合約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8-08-28 12:15:00
跳針,現在多用平台寄,誰自己單獨寄?
作者: he00709787   2018-08-28 12:41:00
平台的約是另外簽的好嗎?
作者: applecccc (米蘋果)   2018-08-28 12:48:00
網拍怎麼可能跟你上限一千,那店家把兩千以上的包裹全部a起來只賠一千就賺死了
作者: flsxh (琥珀)   2018-08-28 12:55:00
超過1千元 選店到店100%是你的問題?? 物品價值超過最高賠償金額 就變成是消費者的問題? 不懂這啥邏輯欸!超過最高賠償金額的東西,你覺得應該怎麼寄?
作者: IAMQQ (沒關鍵字)   2018-08-28 13:06:00
你可以選擇賠償金額更高的服務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8-08-28 14:11:00
其實她也沒講什麼吧,反正就照規矩走,用哪種平台寄件就看那個平台的賠償上限我比較喜歡這麼講,人不是機器難免會有疏漏,那這部分就照規矩走,你用交貨便寄,倘若商品遺失,自然你要承擔遺失商品賠償上限1000的規定就算是高度紀念價值的商品,那還是只能賠1000元
作者: flsxh (琥珀)   2018-08-28 14:57:00
選擇賠償金額更高(假設2萬)的服務,若還是比商品金額(假設哀鳳)低的話,照原PO邏輯,就100%是消費者的問題喔寄東西出問題的風險 消費者要承擔沒錯,但賠償上限的高低不是拿來歸責的標準吧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8-08-28 16:51:00
到底在憤慨什麼啊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8-08-28 18:07:00
現在跟7-11交貨便簽約的電商 契約中都有明定賠償上限如蝦皮是兩萬元https://shopee.tw/docs/2971露天純取四千元 取付兩萬元https://tinyurl.com/y86wpemw其他如Y拍 P購商店街 買動漫等等請自行查閱一千元只是普通的ibon交貨便賠償上限 切勿混為一談振振有詞地堅持一千元 屬誤導視聽相當不可取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18-08-28 18:37:00
不要用啊!你以為用一般貨運會按原價陪?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8-08-28 22:26:00
1000元上限是超商自己的店到店(交貨便)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8-08-29 00:14:00
不然你在家幫我收包裹
作者: Hatemilktea (Mickey)   2018-08-29 22:25:00
你的確是在平行世界,自己不清楚平台寄跟711系統賠付的價錢不一,一直說你自己是不敢用啦,你不敢用是關大家什麼事
作者: wellwel (嘻嘻哈哈嘿嘿唷唷)   2018-09-01 18:05:00
這篇是在幹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