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
之前環保署已經發過澄清說,直接接觸食物包裝的塑膠是可以的,所以不要再說什麼買裸
裝麵包自己用手拿回家惹
至於生物可分解的袋子,其實並不表示它放著就會被分解
這種袋子其實是需要時間跟環境才可以被生物分解
但是以台灣用塑膠袋的數量,根本來不及分解就會被塑膠海淹沒
另一方面生物可分解的袋子關乎到台灣垃圾處理的政策
因為台灣地小能直接掩埋的數量有限,所以幾乎所有的垃圾一併送入焚化爐燒完之後,會
剩一些渣才做後續的處理,接著掩埋
所以這種生物可分解的袋子並不是集中回收,然後提供環境給生物分解,而是混雜著家庭
垃圾一起燒,所以還是會經過焚燒之後剩下一點渣,佔據我們僅存的掩埋空間
台灣很早以前就推行自備環保用具,塑膠袋固然是方便,但早期那種化石燃料所產生的塑
膠袋在現在已經被分解成很多塑膠微粒,所謂的延遲效應,我們現在的環境是十年前分解
的塑膠
結論:雖然說生物可分解的袋子可以不像塑膠袋ver1.0一樣會危害我們的環境,但使用過
後難以集中回收,也沒有這麼大的空間可以給我們快速使用的這種袋子靜置、分解,看看
我們廚餘無空間可供靜置堆肥的窘境就知道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