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初次發文。
扣掉前面教育店跟台北的教學,正式下店舖已經11天。
都是一個人上早班,好崩潰...
驗貨上貨結帳幾乎都自己來。
還在適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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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講正題。
昨天遇到一個客人要寄宅配通,我當下沒有仔細看東西包裝,直接給他單子。
直到客人寫好我看到內容物是手機,因為宅配通有規定手機不能寄,於是跟客人婉拒。
但是客人一直跟我盧說她以前在我們這裡寄過ipad。
我不得已打電話跟店長、擔當詢問。
後來得到結果是,讓她寄,但是我們要盡告知義務。
頓時覺得三條線,那我們規定是拿來充篇幅用的嗎?
請問各位前輩會讓那個客人寄這種應該是不能寄的東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