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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b702564 (神野)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網拍手機被調包 變成超級酸的3本書
時間: Tue Nov 8 13:36:27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網拍手機被調包 變成超級酸的3本書
3.完整新聞內文:
是誰調的包?
一名網拍賣家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
自己出貨三星手機,結果買家未到便利商店取件,想不到拿回退貨時,
手機竟然已經被調包成書籍,懷疑是超商員工下的手。
賣家指出,當初買家在蝦皮拍賣跟他購買三星(SAMSUNG)Galaxy J7手機,
他用店到店送到超商,但買家逾時沒有取貨,於是貨又被退回了原本的門市,
但他去拿退貨時,發現包裝竟然變成了紙箱。
他又打電話跟買家未去取件的門市詢問,
門市表示有一名離職的大夜班人員有嫌疑,要賣家自己去報警處理。
調包者除了將手機變成書之外,書名似乎也特別挑過,
竟然是《何必為了小事折磨自己》、《感謝折磨你的人》等,感覺頗為諷刺。
賣家抱怨,商品明顯是在超商被偷換的,
為何超商不用協助提供離職員工的姓名等資料,
「說了一句他們也沒辦法就沒責任了嗎?
這樣以後誰還敢用店到店寄送貨品」。其他網友紛紛痛拆,
「誇張」、「這也太扯了」、「扯爆了,超缺德,超商還推卸?」、
「難道是買的人跟離職員工串通」、「這書名也是太靠北了」,
也有網友認為,本來就應該是失主賣家要先去報案,
還有網友提醒,貴重的東西實在不應該寄店到店。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08/984134/
5.備註:
以下為個人觀點 理性勿戰
像這種職員的個人行為
讓賣家去報警提告啊
一面倒的討伐店家 也解決不了事情
報警店家自然就會提供該員工資料
不然就個資法而言
店家本來就無法主動提供員工資料給予賣家
況且7-11交貨便注意事項早就載明
3C貴重物 是屬於交貨便的禁運物品
所以基本上 若賣家寄件未告知內容
店家因此收件 也無須負責賠償
(3)禁運品項:
✽現金、有價證券、展演會票券、禮券
✽易碎品
✽生鮮蔬果魚肉食品、低溫或需恆溫控制商品
✽限量不可複製品、重要文件、證件類
✽活體動植物
✽個人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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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儀器、 3C等貴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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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藥品、液體
✽非法禁運商品
資料來源:7-11官網
http://www.7-11.com.tw/service/accep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