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爬了很多文,開始研究勞基法
想請問大家,我這樣理解是否正確
假設一個情況
1.上班時間,晚上11點到隔天凌晨七點
2.每周休假兩天
3.薪水每月20008元
4.遇到國定假日就休假,如果去上班當天加班費是20008/30約是667元。
以上這樣情況就沒有違反勞基法吧?
作者:
c79143014 (I want.....)
2016-09-26 14:19:00???
作者:
r12899987 (唔洗å°ç£äºº)
2016-09-26 14:59:00這不是超商板的問題吧
作者:
r12899987 (唔洗å°ç£äºº)
2016-09-26 15:04:00大夜的話 這太少了
作者:
r12899987 (唔洗å°ç£äºº)
2016-09-26 15:15:00至少30k以上吧
作者:
wi22900 (wi229)
2016-09-26 15:59:00大夜勞基法似乎沒規定薪水要高,所以都看雇主良心,我們這邊最少是2.8月休7天,再加有時會幫忙早班的加班費可到3多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6-09-26 16:05:00換算時薪也低於120了,那就上白天班就好了...做個大夜班結果時薪比PT還低...
20008/160=125元/時,比時薪還高五元啊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6-09-26 16:13:00樓上算錯了,週休二日不會是160小時
敢問樓上怎麼算的?四周乘五天再乘八小,不是160?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6-09-26 16:17:00你一個月是28天?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9-26 16:18:00勞基法沒有分開規定日夜班的薪水,有20.08K就合法問題是你要請的到人,請不到也沒用
奇怪欸,一周修兩天,月薪20008,每天八小,你怎麼算出低於120的?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09-26 16:25:00
覺得臺灣勞動條件真的很差,越南基本工資是很低,但是它們加班費,夜班津貼,特休都比臺灣好,每年都要簽勞動合同。一般工作,每年都有特休12天,從妳入職日開始每個月一天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6-09-26 16:26:00就說一個月不會是28天啊(好啦2月除外),聽不懂就算了
我所假設的不是符合勞基法嗎?你可以直接算給我看,你怎麼算會低於120時薪好嗎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6-09-26 16:31:00你算20008/21/8就低於120啦,而且也可能是23天另外我沒有說你違反勞基法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09-26 16:32:00
月薪/8/30=時薪月薪的話,一週工時40小時,一天工時八小時,超過都是加班費你的勞動條件很基本,沒違法,不過這是日班薪資,夜班找不到人今天如果老闆給你算時薪120,那他會少排上班時數給你
你如果打算給月薪 那雙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 不然超過都要給加班費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09-26 16:43:00
也是,一堆一萬多的都有人要做了
old說的有道理,一年365天,52週休二日等於104天,365-104是261上班天數再除十二個月,平均一個月21.75天,21.75*8小時*120時薪月薪20880,那就算21k好了,這樣就算是有超過時薪120了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09-26 17:11:00符合法定薪資不代表符合常情,花兩萬塊就能找人值大夜不用輪到店長自己兼這缺,我要是店長也願意花這錢哪,健康無價
作者:
idxxxx (ˊ_>ˋ神淡定哥)
2016-09-26 17:16:00請捐獻你新鮮的肝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9-26 17:33:0020K 大夜 我覺得請不到耶
作者:
et252784 (et252784)
2016-09-26 18:07:00南部大夜給27k月休四天算多了吧,我前同事在雲林小七當大夜,之前都月休四,薪25.5k,今年加盟主才再加1.5k給他,年資明年要滿十年了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09-26 18:18:00
我之前 在金門 做 今年開始 還有特休 我們店長 現在一個月休十多天 好險兩個店長 輪流休假
作者:
et252784 (et252784)
2016-09-26 18:35:00加盟主肯依法給特休算佛心來著,有認識的加盟主只有店長給特休,但其他正職沒有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9-26 18:45:00特休就法律寫好看的不意外 一間公司怎麼會沒事給7~30天假尤其是15天以上 哪有可能
作者:
et252784 (et252784)
2016-09-26 19:10:00少見多怪,直營店就有了,我現在在百貨工作也有,不休公司還會催你快休完,朋友在鄉下私立幼稚園工作,人家也是依法給特休
作者:
elmo28 (Tzu)
2016-09-26 19:32:00怎覺得po就是店長(雇主)啊XD
作者:
loosir (魯蛇)
2016-09-26 19:45:00我們店的大夜根本爽缺 給15k都嫌多
樓上對大夜到底有什麼意見…先學會洗所有機台跟理所有貨再來嗆大夜好嗎
作者:
loosir (魯蛇)
2016-09-26 19:59:00劉先生所做的事磬竹難書 都推給別班做就好 大夜只需滑平板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09-26 23:12:00
合情合理合法,雙方合作才會長久,一切只在乎合不合法。肯定會三不五時要找人,我之前工作的便利商店,開店七年我是第二個夜班,同區課有一間晚半年,大概請了十幾個大夜為什麼?因為我們老闆給的薪資合情合理合法,他們老闆只在乎有沒有合法,所以三不五時老闆要自己去貼大夜。你是老闆,你的店你說了算。照理說公司應該有教法規吧?怎麼會上來問,有沒有合法?
作者:
et252784 (et252784)
2016-09-27 00:05:00記得公司給的法規有提到各區域相關服務業的給薪(如家樂福...等),還有勞基法相關休假和最低薪資,要找到完全符合的加盟店我看是屈指可數,至少南部是如此,要改善除非是員工去檢舉,但就像我前面推文提到的那個大夜,加盟主也看穿了員工不會去檢舉,隨便把那本法規丟辦公桌,大夜看到都比加盟主熟了,自己也知道待遇不合理,但除了每天私下抱怨,自己沒任何作為,就只會被吃夠夠而已
作者:
ajinou (愛老鼠的貓)
2016-09-27 02:53:00合法,但會找不到人...
你去請外勞比較快喔 ~ 全家總公司徵才35K起給您參考如果出不起香蕉 建議你去請猴子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09-27 06:45:00
樓上是不是哪裡講錯了?只出的起香蕉,那就去請猴子吧
作者:
et252784 (et252784)
2016-09-27 09:46:00出不起香蕉連猴子都請不到,只能請奴而已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6-09-27 12:05:00法定時薪是126喔
大夜缺得要命,你以為其他家都開三萬以上(北部)你開兩萬請的到人?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6-09-27 14:25:00南部大夜至少也要25k月休四天,工作輕鬆忙的店至少要28k
是南部啊,你25k, 月休4天。和我開21k月休8天,有什麼不同?本來20k,多1k算大夜加給囉,不然我是可以不要給
作者:
et252784 (et252784)
2016-09-27 14:55:00彰化老家鄉下巷子口小七開3萬月休六天,徵人啟事都已經貼超過半年了
作者:
chister ( )
2016-09-27 15:22:00合法
原po您還真是大發慈悲啊 給了20k好像仁至義盡的樣子大夜加給一千也說得出口
其實阿,跟工作量還是有掛鉤滴~不過阿,這薪水請人就別指望他上班會幫你做啥=.=20K只請的到從上班開始就滑阿滑,滑到下班的人,呵呵~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6-09-27 19:43:00月休八天的話可以考慮啦,不過很難找就是了不過我說錯了,那是四年前的價碼現在應該是26k,忙的差不多29k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6-09-27 19:52:00對呀,但是你也要找的到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6-09-27 19:54:00如果是很閒,閒到爆可以滑整晚的手機,那有點機會我32k呀我說的是一般店長的價格給的
我給實領28k休6天,一個月年終,我的大夜已經待了好幾年了按他自己的意願排假,大夜只進麵包18度C和大智通,還有兩天一次的冷凍。然後不用加班。
光是賣肝這點,就算他只是站在櫃台滑手機都該給32K以上
作者: Lifes (記憶每天格式化0.0) 2016-09-28 04:18:00
第四點是錯的吧!?667還要再除以8,算出時薪後,加班前兩個小時要乘上1.33,後六個小時要乘上1.66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6-09-28 04:41:00我看鄉下徵才非大夜也有28k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6-09-28 06:14:00
時薪*1.33是上班日加班,第一、二小時的加班費時薪*1.66是上班日加班,第三、四小時時薪*2是上班日加班,第五小時開始的因為是領月薪,假日也有薪資,所以假日加班費,就是月薪/30月薪20008,換算日薪為667、時薪為83.4上班日加班第一、二小時 加班費為111元/小時上班日加班第三、四小時 加班費為139元/小時上班日加班第五小時起 加班費為167元/小時非上班日上班前八小時雇主需要給加班費 83.4元/小時因為算月薪者,非上班日也有薪資,所以前八小時只需再給83.4後面每小時給167元,簡單算一下,這個雇主如果夜班找不到代班自己又不想上,員工從月休八日,變成月休四日,加班四天那總共需要給付22676元。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2.asp剛剛看了法規,例假日只要出勤雇主一律要加發一天工資新的法規還沒通過,例假日加班費更高
作者:
edctw (Q我有UBER免費接送200元)
2016-09-28 08:04:00只要超過20008就算23天每天八小時就不算違法但是薪水確實很糟糕就是了